无机结合材料含水量试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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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结合材料含水量试验作业指导书(一)含水量试验方法(烘干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水泥、石灰、粉煤灰及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2 试验目的
为了测定水泥、石灰、粉煤灰及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3 试验依据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T 0801-2009 含水量试验方法(烘干法)
4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均为持证上岗人员。
5 仪器设备
5.1水泥、粉煤灰、生石灰粉、消石灰和消石灰粉、稳定细粒土
5.1.1 电热鼓风干燥箱。
5.1.2 铝盒:直径约50mm,高25~30mm。
5.1.3电子天平
5.1.4 干燥器:直径200~250mm,并用硅胶做干燥剂。
5.2稳定中粒土
5.2.1 电热鼓风干燥箱。
5.2.2 铝盒:能放样品500g以上。
5.2.3 电子天平。
5.2.4 干燥器:同5.1.4.
5.3 稳定粗粒土
5.3.1 电热鼓风干燥箱。
5.3.2 大铝盒:能放样品2000g以上。
5.3.3 电子天平。
5.3.4 干燥器:同5.1.4
6试验步骤
6.1水泥、粉煤灰、生石灰粉、消石灰和消石灰粉、稳定细粒土
6.1.1 取清洁干燥的铝盒,称其质量m1,并精确至0.01g;取约50g试样(对生石灰粉消石灰和消石灰粉取100g),经手工木锤粉碎后松放在铝盒中,应尽快盖上盒盖,尽量避免水分散失,称其质量m2,并精确至0.01g。
6.1.2 对于水泥稳定材料,将烘箱温度调到110℃;对于其他材料,将烘箱调到105℃。
待烘箱达到设定的温度后,取下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盒盖上,然后一起放入烘箱中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试样种类和试样数量而改变。
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样品已烘干。
6.1.3 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
6.1.4 将盛有烘干试样的铝盒放入干燥器内冷却。
然后称铝盒和
烘干试样的质量m3,并精确至0.01g。
6.2 稳定中粒土
6.2.1 取清洁干燥的铝盒,称其质量m1,并精确至0.1g。
取500g 试样(至少300g)经粉碎后松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m2,
并精确至0.1g。
6.2.2 对于水泥稳定材料,将烘箱温度调到110℃;对于其他材料,将烘箱调到105℃。
待烘箱达到设定的温度后,盖上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盒盖上,然后一起放入烘箱中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改变。
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样品已烘干。
6.2.3 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放置冷却。
6.2.4 称铝盒和烘干试样的质量m3,并精确至0.1g。
6.3稳定粗粒土
6.3.1取清洁干燥的铝盒,称其质量m1,并精确至0. 1g;取2000g 试样经粉碎后松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m2,并精确至0. 1g。
6.3.2对于水泥稳定材料,将烘箱温度调到110℃;对于其他材料,将烘箱调到105℃。
待烘箱达到设定的温度后,取下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盒盖上,然后一起放入烘箱中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改变。
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样品已烘干。
6.3.3 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放置冷却。
6.3.4 称铝盒和烘干试样的质量m3,并精确至0.1g。
7计算
用式(T0801-1)计算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1001
332⨯--=m m m m ω (T0801-1) 式中:w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m 1—铝盒的质量(g );
m 2—铝盒和湿稳定材料的合计质量(g );
m 3—铝盒和干稳定材料的合计质量(g )。
8结果整理
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取算数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
位。
允许重复性误差应符合表T0801-1的要求。
表T0801-1 含水量测定的允许重复性误差值
(一)含水量试验方法(酒精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工地快速测定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
稳定土的含
水量以干土和结合料合重的百分率表示。
对于粗粒土,因为需要大量酒精,而且火大有危险,所以不宜使用本方法。
如果土中含有大量粘土、石膏、石灰质或有机质,不能使用本方法。
2 试验目的
为了测定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
3 试验依据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T 0803-1994 含水量试验方法(酒精法)
4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均为持证上岗人员。
5 仪器设备
(1)蒸发皿:硅石蒸发皿。
对于细粒土,采用直径100mm;对于中粒土,采用直径150mm;对于粗粒土,可用方盘。
(2)刮土刀:长100mm,宽20mm。
(3)搅拌棒:长200~250mm,直径约3mm。
(4)电子天平,感量0.01g。
(5) 电子天平感量0.1g。
(6)酒精:乙醇体积分数大于或等于95%。
6试验步骤
(1)将蒸发皿洗净、烘干,称其质量m1,并精确至0.01g。
(2)对于细粒土,取试样30g左右放在蒸发皿内;对于中粒土,取试样300g左右放在蒸发皿内。
对于粗粒土,取试样2000g放在蒸发皿或方盘内。
称蒸发皿和试样的合质量m2,对细粒土精确至0.01g,对中粒土、粗粒土精确至0.1g。
(3)对于细粒土,取约25mL酒精;对于中粒土,取约200mL酒精;对于粗粒土,取约1500mL酒精。
将洒精倒在试样上,使其浸没试样。
用刮土刀搅拌酒精和土样,并将大土块破碎。
(4)将蒸发皿放在不怕热的表面上,点火燃烧。
(5)在酒精燃烧过程中,用搅拌棒经常搅拌试样,但应注意勿使试样
损失。
对细粒土,至少燃烧3遍;对中、粗粒土,一般需烧2~3遍。
(6)酒精烧完后,使蒸发皿冷却。
当蒸发皿冷却至室温时,称蒸发皿和试样的合质量m 3,细粒土精确至0.01g ,中、粗粒土精确至0.1g 。
7计算
用式(T0803-1)计算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1001
332⨯--=m m m m ω (T0803-1) 式中:w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含水量(%);
m 1—蒸发皿的质量(g );
m 2—蒸发皿和湿稳定材料的合质量(g );
m 3—蒸发皿和干稳定材料的合质量(g )。
8结果整理
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取算数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
位。
允许重复性误差应符合表T0803-1的要求。
表T0803-1 含水量测定的允许重复性误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