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心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核算中心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
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效率,我中心特制定内部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执行和遵守,保证我中心的工作规范运行。
一、核算部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和管理核算部工作,组织核算部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2、对核算部会计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复审,对会计资料进行稽核,保证真实性、完整性。
依据分工需要报主任审核的业务事项,报主任审核;如发现核算部会计业务出现差错而未能及时复审时,主管会计以单笔3元进行处罚;
3、对集中核算单位资金进行控制,不得透支;
4、产生各核算单位的月、季度会计报表。
编制集中核算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及时解决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5、教育核算部业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核算中心与各集中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
满足各集中核算单位所需会计信息,协助其搞好财务管理;
6、负责核算部日常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合理安
排内部分工,检查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适时提出核算部工作岗位调整的意见;
7、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和钻研财会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新制度、新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8、协助各集中核算单位搞好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出入情况,协助各集中核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及工作需要,适时适量申请预算拨款;
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核算部审核会计岗位职责
1、审核集中核算单位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有关单据上签章;
2、掌握核算部预留资金部的“结算专用章”和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字样和集中核算单位预留核算部的印鉴,管理集中核算单位各种票据的领用与交回,并根据集中核算单位工作需要适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3、协助并指导报账员进行原始凭证的整理、粘贴,协助记账会计进行凭证打印、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4、对主管会计填写的支票进行复核后,在报账员填好的“内部付款通知单”上加盖预留资金部的“结算专用章”
印鉴,并转资金部、报账员;
5、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准确的传递各种票据;
6、依据会计理论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记账会计录入的记账凭证进行机内审核;
7、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各集中核算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报主管会计审核;
8、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轮岗;
9、完成核算部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核算部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2、根据审核会计和核算部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再经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进行机内账簿的登记并结账,并负责纸质凭证、账簿的打印;
3、按会计制度要求,正确及时处理会计业务,并根据集中核算单位工作需要,适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4、管理好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资料,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磁盘、磁带、光盘和有关文件、制度等定期分类装订成卷,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移交中心会计档案室。
5、协助集中核算单位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6、定期与资金部录入会计银行存款账;
7、协助审核会计完成各集中核算单位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
8、完成核算部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部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掌握会计核算中心账户资金的培养变化和结存情况,向有关方面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2、及时掌握各集中核算单位资金出、入及预算执行情况;
3、定期与区财政局拨款部门核对各单位预算指标及拨款情况;
4、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资金部审核会计岗位职责
1、保额并正确使用核算中心预留银行专柜的“乌海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专用章”,预留各核算部印鉴;
2、审核单位报账员所持的由核算部转来的“内部付款通知单,以及支票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在支票上准确加盖预留银行专柜的中心“财务专用章”,同时要求报账员在支票存在上签字,然后将支票交资金部录入会计用印”;
3、依据“定额、空白转账支票申领单”登记“定额、
空白转账支票申领登记簿”,将支票连同存根转资金部录入会计用印后交单位报账员;
4、“定额、空白转账支票”支付业务完毕后,督促单位报账员交回支票存根并签名销号;
5、根据银行转来的拨款入账通知或其他收入凭证开出“内部进账通知单”;
6、完成资金部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部职责范围
1、负责中心人员的实绩考核等工作;
2、负责中心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落实和各类文件的处理及中心印章的管理;
3、负责中心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中心职代会、中心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起草中心重要文件和报告;
5、负责中心机要通讯、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及保密工作;
6、负责区政府、财政局部署事项和中心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各业务部因分工不清而涉及的工作;
7、负责中心大事记工作;
8、负责中心行政办公及业务用物品、重要空白凭证及各种结算票据的统一购置与发放并作好登记。
负责中心经费
预算的编制、报批、执行及日常账务管理;
9、负责事务接待工作和中心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0、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系统软、硬件和数据的维护管理工作,设置系统运行环境,对硬件设备的更新、软件系统的升级、会计软件的二次开发等提出实施建议;
2、协助中心主任进行网络权限的分配;
3、负责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
4、经常检查中心工作场地的火警设施、消防器材、电源及线路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排除隐患;
5、定期检查中心软、硬件设施使用是否正常,经常进行设备养护,及时进行查毒、杀毒及安全系统检测,做好检查记录;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施重大项目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7、做好中心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8、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核算部职责范围
1、负责各集中核算单位建账工作;
2、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及时登记
账簿,定期结账,产生各种会计报表,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各集中核算单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定期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4、依据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打印支票,并定期与资金部核对各集中核算单位银行存款账;如打印支票或手写支票出现错误,核算部以单笔5元进行处罚;银行退回支票不记为核算部工作失误;对于已支付并办理解付的单位或个人,如在规定期限未能及时解付,将延期三个月后进行解付;
5、掌握各集中核算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名字样和预留资金部印鉴,负责集中核算单位各种票据的领用与交回;
6、对集中核算单位资金进行均衡控制,及时审核办理集中核算单位报账业务;
7、协助集中核算单位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
8、与资金部共同配合对集中核算单位代收财政性资金的收缴、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协助其搞好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根据各集中核算单位工作需要和预算指标执行情况,配合各单位适时适量申请预算拨款;
10、协助中心主任抓好业务人员的知识更新,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
11、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资金部职责范围
1、每日由核算部开出的支票到资金部进行印鉴加盖,资金部工作人员应严格审核支票日期、金额大小写、支票与支出单、授权单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后方可加盖财务印鉴,将支票号登记在支出单上以便于与银行对账,已开出的支票因各类原因更换支票时,必须找到原支出单,并将支票号进行更改,以免造成对不上账的情况出现。
2、每日下午要到银行取拨款、额度和授权等单据。
授权单取回后,要与支票存根核对,粘贴后分发到各核算部;拨款单、额度单要进行登记,分发到各核算部的复核会计进行签收。
3、要经常到各核算部询问支票使用情况,当支票量不足时,要及时到银行购买,购买回来后要加盖银行账号,及时登记并分发到核算部记账会计手中签收。
4、急时督促银行工作人员上账,银行上账结束后,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对发现不符账务,及时查找错误,给予纠正;未登记小账号或拨进的款没有小账号的,要到银行查对,并查找影像图。
5、核算单位办理大笔金额支取时,要提前通知银行,以备银行提前准备资金;
6、每月中旬到工资办询问工资文件是否已送达银行,若已送达,要急时督促银行工作人员打印工资表,工资表取
回后,要及时分发到各核算部进行记账,发现短缺工资表后,要及时通知银行补充打印工资表。
7、每月工资代扣款,要先与工资办核对,工资办出单后,要将各报账单位进行分部,复印分发到各核算部,方便核算部记账。
8、凡是进入基本户的拨款或代扣款,要及时督促核算部复核会计进行前台分割,以免造成和银行对账不及时。
在对账结束后,打印余额调节表,查看核算单位是否有已交款但未及时把单送到核算部,要及时对核算单位进行催促。
9、每月月底进行前、后台对账,必须把当月的前、后台账对上,对未能对上的账务,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与核算部沟通。
10、每月月底结账日之前,对本月拨付的额度单,要与核算部进行核对、查找,对已查找到缺失的单据,要及,。
、时到银行补单,以免影响到各核算部记账。
11、结账后,对已过期支票要及时通知到各核算部,并由核算部催促未办理支付业务的单位及时更换票据;对未过期支票,要通知核算单位进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业务。
12、各核算单位基本户借款要及时将支票号登记,并督促核算单位及时清账,以免造成大账资金流失;
13、如银行出现退票时,要及时与核算单位联系,通知核算部重新办理业务。
十、全体职工请假及工作时间考核办法
1、考勤规定
1.0早8:30分之前应完成对办公环境的打扫,全体职工的办公电脑系统已进入办公账套并随时能办理报账业务,不得在办公大厅吃早餐;
1.1无工作派遣且未准假,在标准下班时间18:00前考勤为早退;标准上班时间8:30后考勤为迟到。
早退、迟到超过30分钟的时间为事假。
如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第二日到办公室缴纳罚款10元,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
1.2因工作需要外出,3小时之内需与中心办公室主任请假,3小时之外,全天之内需与中心主任请假。
1.3职工上班因遇不可抗因素:大雾、地震、龙卷风、轨道交通故障不能按时上班者应及时与中心主任取得联系,可根据新闻报道处理。
2.请假制度
2.1.假期的类别及规定
2.1.1.病假:病假一般指6个月以内的病假期或未连续6个月病假的。
2.1.1.1.职工因病必须由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请销假。
2.1.1.2.保胎和病假休息的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病假的,扣除产假,产前、产后的病假一并连续计算。
2.1.2.长病假: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为长病假。
2.1.2.1.长病假职工需要每月交病假单,不交者作旷工处理。
旷工1日按50元进行罚款;
2.1.
3.事假:职工本人在工作日有重要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
2.1.
3.1.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写明请假理由。
2.1.
3.2.请事假由中心主任及局主管领导审批。
2.1.5.丧假
2.1.5.1.职工的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假3天。
2.1.5.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者,可以给予适当的路程假,但路程费用自理。
2.1.5.
3.丧假不包括周休日。
2.1.6.公假
2.1.6.1.职工因参加社会活动或履行公共义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须凭相关文件证明作公假。
2.1.6.2.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者,可凭学校的证明在考试当天给予一天公假。
2.1.6.
3.其它有关特殊情况的必须经中心审核同意后给予公假。
2.2办理请假的手续
2.2.1.请假须提早3个工作日到中心办公室提交请假单办理手续,办公室主任在请假日期前1个工作日须完成审批
并通知职工结果。
2.2.2.年休假安排由职工与办公室主任协商确定,安排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个别更改须经中心主任审批同意报局办公室作变更。
2.2.
3.因突发疾病或其它紧急事情,事先无法办理手续的应在事后24小时内直接与中心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2.2.4.假期期满不能按时上班的,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续假者如在外地的,必须以电话形式联系,并以通话日期为准。
2.2.5.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应向中心办公室主任请假,凭《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记录不作病假处理,就诊时间按月累计,超过4小时的部分按病假处理。
2.2.7.事假、病假、探亲假、丧假、年休、调休报请中心办公室审批。
2.2.8.请公假需得到中心主任及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向局办公室申报审批、备案。
2.3.职工请假的计算标准
2.3.1.事假
2.3.1.1.事假时间3小时内按小时计算进行累计,满4小时计为半天。
2.3.1.2.一次事假,不满1小时的作1小时计算。
2.3.1.3.一次事假超过3小时不满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2.3.1.4.一次事假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
2.3.1.5.午休时间不计入请假时间。
2.3.2.其他假
2.3.2.1.一次请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
2.3.2.2.一次请假,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各类假期按月进行计算,职工每人每月可请公共事假及病假为1天,超出部分应以月底中心办公室提供的事假、病假请假时间进行缴纳罚款,标准每天10元,不足半天的按半天5元计算,公假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