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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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不断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水平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党委领导工作的根本方法。
江泽民同志着眼于党面临的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认真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工作“十六字”方针,又政工写入了《党章》,“十六字”方针科学总结了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深刻揭示了党委领导工作的客观规律和新形势下加强党委建设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和领导方法的理论,为实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使党委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可见,“十六字”方针不仅是领导方法问题,更是具有方向性、规范性的指导原则。
新形势下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字”方针,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认清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十六字”方针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的内在规律,既有思想理论方面的原则要求,又有对具体操作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是新形势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委领导工作的一个重大指导方针。
第一,它是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我党长期坚持集体领导,重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我军在党的建设的实践中建立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强调党的集体领导,重视党委内部的民主;强调实施正确集中,重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强调互通情况、出“安民告示”,重视对重大问题的个别商谈等,形成了一套相沿成习的做法。
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新军事革命对军队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提出了“十六字”方针,把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形势下搞好党委领导工作的现实需要和谐地统一起来,使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第二,它是理论性和操作性的统一。
“十六字”方针运用民主集中制理论,概括总结了党委领导的原则、制度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坚持这些原则、制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且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赋予了新的内涵。
这种理论性和操作性相统一的特点,为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第三,它是相对独立性和整体一致性的统一。
“十六字”方针的四个方面既有各自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具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影响、渗透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贯彻落实这一方针,一方面,要根据四个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逐个方面、逐个环节抓好落实,防止顾此失彼造成领导工作上的失误;另一方面,还要注意把握整体性的特点,不能把它割裂或孤立起来,零打碎敲,而要融会贯通,注重从整体上抓落实。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党委领导水平,使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一)“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进行了新概括。
按照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服从”等六项基本原则。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则高度概括,十分精辟,言简意明,既涵盖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又规范了基本程序、基本方法,抓住了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关节点和着力点,构成了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
尤其是把“个别酝酿”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明确下来,这是对民主集中制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使这一组织机制和领导机制更加系统和科学。
“十六字”方针突出强调了两个问题:一个是集体领导。
不仅把“集体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作为总的原则提出来,而且整个方针都体现了集体领导的要求。
强调“民主集中”,是坚持集体领导的重要原则;强调“个别酝酿”,是实现集体领导的重要基础;强调“会议决定”,是形成集体领导的关键环节。
另一个问题是扩大民主。
不仅要求坚持“民主集中”这一基本原则,坚持“会议决定”这一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而且增加了“个别酝酿”这一重要的民主程序,使发扬民主更加广泛深入。
民主集中制的核心问题是集体领导,关键环节是发扬民主,“十六字”方针紧紧抓住这
两个要害问题,非常符合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决策所遇到的情况十分复杂,决策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迫切要求各级党委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掌握政策,把握原则,搞好监督,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二)“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作出了新规范。
“十六字”方针规范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即:在坚持集体领导总的原则下,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充分酝酿,最后经过会议决定。
尤其把“个别酝酿”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规定下来,这使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过程更加完备,更加具体化、规范化。
过去讲民主集中制,考虑比较多的是在会议中如何充分发扬民主,而对个别酝酿的工作不够重视,虽然也讲会前要出“安民告示”、正副书记要加强通气,但只是把“个别酝酿”当作一种工作方法加以提倡,而没有作为一个必经程序给予明确规定,具体运作时随意性较大。
有的党委之所以在一些问题上议而不透、议而不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省略或简化了“个别酝酿”这个程序。
“个别酝酿”作为广泛民主后的一次集中,集中决定前的一次民主,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民主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
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果没有会前的沟通协商,直接在会上简单定夺,就难以真正做到发扬民主、科学集中,甚至可能会在党委成员之间埋下矛盾和摩擦的隐患,影响班子团结。
把“个别酝酿”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这为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出了新方法。
江主席在论述“十六字”方针时特别指出:“可以把它称为领导方法的‘十六字’方针。
”因此,“十六字”方针,既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又是贯彻落实的根本措施;既是民主集中制的操作规则,又是具体的实施办法;既是重要的指导方针,又是基本的工作思路。
它把民主与集中统一起来,把会前配合与会上决断统一起来,把发挥集体智慧与调动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方法论,这为我党落实民主集中制指明了一条新路子。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提出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规范的操作程序,就能够有效地解决民主集中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十六字”方针既是党委实施领导的依据和指南,也是党委集体领导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有利于协调好党委内部关系,统一“一班人”的行动,形成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团结共事、步调一致的局面,从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二、正确把握“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能力素质
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历史条件变了,社会环境变了,党肩负的任务变了,因此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改变和改进。
过去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应结合新的实际继续运用和发展,但光靠老经验老办法是不够的,必须有新的创造。
”新形势下党委领导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党提出“十六字”方针,并上升为党委领导工作和领导方法的指导方针。
各级党委必须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其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本领。
(一)集体领导。
这是党的最高领导原则,又是党委领导的根本方法,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
集体领导原则要求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支部集体讨论,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一经作出决议,任何人都必须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负责相结合。
这几个方面相互联系,缺一不可,违背了哪一个方面,都不可能是真正的集体领导。
邓小平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
列宁主义要求党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由适当的集体而不由个人做出决定。
”“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集体领导内涵地位: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偏离
了集体领导就偏离了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和根本领导方法,脱离了集体领导,就改变了党委领导的实质。
因此,离开了集体领导,党的领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迷失方向,走向邪路。
强调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首先必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这就紧紧抓住了党委领导工作中的根本问题。
(二)民主集中。
毛泽东指出:“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
什么叫集中?首先是集中正确的意见。
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总结了我党历史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要实行正确的集中,首先要有充分的民主,强调说:“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一定要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江泽民同志对如何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如何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决策的有效执行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它既是我党孜孜追求的一种政治局面,也是党委支部领导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方法,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关键和根本保证。
民主集中的基本要求是,要在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民主是指,领导的民主作风,党委内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发表各种意见;“集中”是指,概括和反映群众意见的过程,集中的是大家的经验和智慧,集中的是正确的意见,使党委做出正确或比较正确的决策,尽可能地避免决策失误。
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实际上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委支部领导工作中的运用,离开了群众路线,既不会有真正的民主,也不会有正确的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
它贯穿于集体领导的全过程和每一环节。
舍弃了民主集中,集体领导就会名存实亡,正如陈云同志讲的,没有民主不好办事,没有集中办不了事。
(三)个别酝酿。
这是集体领导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方法,既是实现集体领导,搞好民主集中,提高决策质量的重要方法,也是其必经途径。
“个别酝酿”是科学民主决策要求的具体化,强调对重要问题的决策先进行酝酿,然后再在会上讨论决定,从而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化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主要是指,党委开会之前,先出“安民告示”,对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或议案,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酝酿,以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做好讨论的准备。
现在有些同志搞个别酝酿存在种种顾虑,主要理由是为了保密,担心“跑风漏气”。
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依靠加强教育,严肃纪律,而绝不能不搞个别酝酿。
酝酿的内容主要是重大问题,复杂性、敏感性问题,难统一认识的问题,如领导班子调整、干部的选拔使用、士官的选晋、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立项等。
酝酿要有广泛性,不搞“小圈子”酝酿;要有实效性,不搞徒有形式的酝酿,该个别酝酿的问题,一定认真扎实地搞好,不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也不要牵强附会,徒有虚名;要有平等性,不搞个别授意式酝酿;要有原则性,不搞无原则的、庸俗化的酝酿,特别是正副书记之间的酝酿,要防止利益交换;书记和委员之间的酝酿,要防止拉选票,形成人为的多数;机关和基层的酝酿,要防止各取所需、本位主义。
总之,搞好个别酝酿,是发扬民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会议决定。
这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程序。
任何领导活动都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形式和途经实现的。
采取会议决定的方式即决策式的领导方式,这是由新时期党的领导的职能决定的。
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应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问题的决策上。
这就决定了新形势下党委领导的基本方式是开会作决策,然后分工首长去组织执行。
这一重要规定,把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严格区别开来,该由党委会或常委会决定的问题,就必须召开正式的党委会或常委会决定,这不仅是个工作程序,而且是重要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不能以碰头会、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
用文件批转等方法代替党委会或常委会。
党委的任何决议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如果没有真正充分的讨论,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就会有其名而无其实。
最后还必须要实行表决,这是实行会议决定的关键程序。
表决的方式可以根据所决定问题的性质和郑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地说,表决结果应有严格的统计,记录在案,而决不能以书记或者领导作总结代替表决。
总之,“十六字”方针,各自有着丰富的内涵,相互间又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
其中,集体领导是核心,民主集中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关键和根本保证,个别酝酿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会议决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和重要程序。
由此一环扣一环,形成了党委支部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基本规则。
这就使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在党委工作上更加具体化和规范化了。
三、坚持用“十六字”方针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提高贯彻落实的质量
“十六字”方针深刻揭示了党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的内在规定性,科学地提出了搞好党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党委领导核心的生成基础和维系机制。
实际工作中,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才能使党委领导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一)要打牢落实“十六字”方针的思想基础。
对于领导班子来说,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十六字”方针,必须要有坚实的思想基础。
具体把握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
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和指导各项工作。
当前,最重要和紧迫的是坚持用“十六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行动,为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树立大局观念。
特别是树立不断创新,加快发展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每个班子成员考虑问题、讨论问题、决策问题,都要自觉以大局为重,主动将自己的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中,与全局的要求一致起来,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
三要增强参与集体领导的意识。
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党委支部集体决策,作为党委支部成员,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另一方面,要积极执行党委支部决策。
要积极贯彻执行党委支部决策,力求准确体现党委的整体意图,发现有问题,要站在全局高度,多做弥补工作,使工作朝着预想的结果发展。
同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工作出现棘手和难处理的问题时,要知难而上,勇挑重担,不能把大事小事,特别是得罪人的事,都推给党委、推给主官。
四要增强群众观念。
坚持集体领导与走群众路线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党委成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用群众的呼声衡量党委决策的水准。
这既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决策的基础。
五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对集体领导干扰很大。
有些单位研究人事问题,有时会议刚开过,消息就传出去了,给党委工作造成被动;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会上表态同意,会后另搞一套;有的公开与党委决议唱反调,在群众中散布不负责任的议论,损害党委威信。
这些做法都是违反纪律的现象,是党性不强的表现。
如果一个班子容忍其成员犯自由主义,这个班子就要涣散,就没有战斗力,也不可能形成集体领导。
六要克服人情和狭隘功利因素干扰。
特别是涉及到干部提升调动、士官选晋、战士入党入学等热点敏感问题时,打招呼、递条子的比较多,作为党委委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坚决不发表违心意见,举“人情”手,确保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要理顺党委支部班子的内部关系。
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党委内部有以下五个关系特别需要处理好:一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
要注意克服以下两种倾向,一种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
表面上决定重大问题按组织程序来,而实际上却是主官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
另一种是借口集体领导,分工却不负责,把集体领导等同于集体负责,什么事都交党委讨论,特别是把难办的、得罪人的事推给党委或他人,把好办的事留给自己。
因此,凡属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必须坚持分工负责,军政主官对党委决定
的问题,要敢于负责,不回避矛盾,在维护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人和党委支部“一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
各级军政主官同为部队首长,处于平等的领导地位,共同对党委负责。
军事主官对部队的军事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政治主官对政治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军政主官间既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在这方面既要克服职责不清,互相依赖;又要克服协调不够,分工分家。
三是书记和委员的关系。
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决定重大问题时都是平等的一票的权利。
作为正副书记一定不能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来,要有鲜明的角色转换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其他委员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委的集体决策能充分体现每个人的意志和智慧。
四是军政主官、副职和部门领导的关系。
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而现在有的副职把本应向主官负责变成直接向党委负责,甚至不愿让主官过问自己分担的那摊工作,把“分管”变成了“专管”。
党委每个成员应当明确,首长分工负责并非常委分工负责,是军政主官分工负责。
正职和副职的关系不是分工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副职向主官负责的关系。
作为军政主官,要充分发挥副职和部门领导的作用,作为副职和部门领导,要摆正位置,到位不越位,积极配合正职,尽力做好工作。
军政副职和部门领导在工作上都隶属于军政首长,是共同对首长负责的关系,副职作为主官的助手,主要是按照分工对部门实施领导和指导,及时向主官汇报和沟通情况,以保证主官意图的正确贯彻执行。
五是党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
党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常委会领导党委会的现象。
有时召开党委会不是着重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报告常委会执行党委会决议的主要情况,以接受党委会的监督,而往往把党委会变成了讲评工作、部署任务的会议。
党委委员一定要克服把参加党委会当成工作汇报会、接受任务会、举手表决会的现象。
(三)要切实发挥正副党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主导作用。
党委班子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书记。
作为正副书记,必须把“集体领导”发挥好,把“民主集中”处理好,把“个别酝酿”组织好,把“会议决定”落实好。
一是带头发扬民主。
要当“班长”,而不能当“家长”,要自觉把自己置于“一班人”之中,而不能居于“一班人”之上;要有“高人一筹”的能力,而不能有“高人一等”的观念。
无论是个别酝酿,还是会议讨论决策,都要以班子一员、普通一票的身份出现,以良好的民主作风带动班子形成浓厚的民主空气,善于广开言路,能容人、容事、容话。
二是当好集体决策的领班人。
正副书记在民主集中过程中的重要责任,就是加强民主的指导,实施正确的集中。
讨论问题、作出决策,要认真做好组织引导和归纳集中工作,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统一分歧的意见,说服不妥的意见。
进行个别酝酿时,书记要掌握好酝酿的范围、时间和要求,搞好协调,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进行会议讨论时,要启发大家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意见明显分歧、相持不下的情况下,要注意引导大家求同存异。
要善于审时度势,把握好归纳意见的时机,准确归纳,果断拍板。
三是把好政策纪律的关口。
正副书记要把遵守政策纪律作为党委议事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先学政策后议事,先定原则后定事,违背上级政策的不议,上级规定不清或未予规定、一时拿不准的,经请示后再议。
既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又不能做群众的“尾巴”;既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充分发表,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错误倾向;既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又要严格以政策纪律为标准把好关。
在坚持原则这一点上,党委书记必须有主见,切实履行好把关定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