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教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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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工作目标
1. 建立健全教研组织,明确教研工作职责,确保教研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3.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教师。
4.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三、教研工作制度
1. 教研组织制度
(1)成立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研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
(2)设立教研办公室,负责教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3)成立各学科教研组,负责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2. 教研活动制度
(1)定期召开教研会议,讨论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议题。
(2)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开展校本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探索。
(4)定期开展教学观摩、研讨课、公开课等活动,促进教师教学经验交流。
3. 教研成果制度
(1)鼓励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
(2)设立教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定期对教研成果进行总结、推广,促进教育教学经验的传承和创新。
4. 教师培训制度
(1)开展教师业务进修,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3)实施分层培训,针对不同教师特点,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
(4)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对教师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监督检查
1. 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2. 教研办公室负责对教研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研活动质量。
3. 各学科教研组负责对本组教研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