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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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4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宏观调控、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体制,落实学校对二级学院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改革、谋划发展、争先创优。

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校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学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突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学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自我考核与学校评审相结合.学校对总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二级学院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自主选择特色项目申报考核。

二级学院根据此考核办法加强自我考核,实行动态考核,改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提高目标管理与考核的实效性。

(二)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注重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采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若干个重点方面进行考核,体现针对性,突出重点工作考核.
(三)共性考核与差异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建设内容为共性考核项目,根据实际与差异性特征,由被考核单位选择特色项目或协商确定特色项目进行差异性考核.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突出质量的稳步提升、持续提升,既针对可以量化的指标衡量量的增长,更针对难以量化的内容体现层次与质量的提高,合理确定质和量的关系与权重.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1.目标方向
2.办学业绩
3.资源利用
4.治理结构
5.反向评价
附加项目:争先创优、特色项目
(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及其运用
考核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二级学院基本职责和现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参照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项、省教育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附加的争先创优和特色项目由二级学院自主申报。

四、考核办法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量化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采集数据,经二级学院确认后给予评分;非量化指标由二级学院对照考核办法首先进行自我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向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定级建议,工作小组研究后向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定级建议,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二级学院汇报和自我考核材料,参照定级建议确定等级、给予评分。

(三)考核不分等级,按照得分情况排名。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教育部参照二级学院考核办法,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参与二级学院排名。

(五)考核结束后,由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核实考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考核结果经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二级学院工作比上一年度有重大进步,考核评分有明显提升的,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整体加1—3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得分排名,将与次年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项目立项、经费划拨等等挂钩,学校对名列前茅的二级学院将予以政策倾斜与实际支持,对名列末位的二级学院将采取控制、取消、减少等措施.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2.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3.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4.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5.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6.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7.有关说明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若干个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2.办学业绩(700分)
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
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1.办学业绩(750分)
1。

6宣传工作(60分)
2.资源利用(100分)
3.治理结构(150分)
4.反向评价(—500分)
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加特色项目、23个
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2.办学业绩(700分)
2.2科学研究(20分)
3.资源利用(100分)
4.治理结构(150分)
5.反向评价(—500分)
附件7
有关说明
1.本指标体系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或扣分)之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定性评价通过等级赋分来表现;“办学业绩"参照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项、省教育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建立动态数据库,汇总得分后折算成指标体系中权重.等级赋分指根据考核要求对定性评价的观测点评定等级,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分数:A等得满分,B等得总分的80%,C等得60%,D等得40%,E等不得分。

2.本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指标和分值视学校发展情况将进行调整。

3.本指标体系中,跨二级学院或多个二级学院合作的项目和成果,其业绩计算,由相关部门根据承担或完成单位的顺序排名或实际贡献计算业绩分,并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4.各指标评分标准中,可累计加分的项目,除已作说明的外,一律以该观测点的分值为计分上限。

5.特色项目的考核根据特色培育程度与影响力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6.考核评分由相关部门统计认定或提出建议等级,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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