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础知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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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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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概念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强制性低水平广覆盖特点
社保非常重要,是基础的保障!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
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
职工社会保险
城乡居民保险
职工社保
主要包含两种形态:
1、在职社保:养老、医疗、工伤、 生育、失业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养老、医疗
社保体系
暂时中断
缴纳方式:单位2% 个人1%
领取条件:
1、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的;
3、登记,并有入职要求的。
领取待遇:
◆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最长可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6个月的
求职补贴)
◆一次性领取(5种情形)
◆失业死亡金(一次性)=当月未领失业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
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
亡
费率
六类七类八类费率0.50.71 1.2 1.5 1.7 1.9 2.5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领取待遇(伤残)-保定:
124个月90%------222个月85%------320个月80%------418个月75%------516个月70%66个月70% 具体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614个月60%54个月60%712个月--36个月810个月--28个月98个月--20个月106个月--12个月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根据残疾情况定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根据残疾情况定额支付。
社保之生育保险
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缴纳方式:市本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其它用人单位缴
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6%。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破产、改制企业在破产、改制前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领取待遇:
1、正常生产500元;
2、剖腹产1200元。
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社保之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
作医疗
保险
医保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并轨统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
城镇
职工
城乡
居民医疗基金
用于现有的医疗
个人购药,门诊
1、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享受;
2、中断后再次参保的,补足中断期间所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连续
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六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1、参保或续保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的,只能于下一年度办理。
2、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时限为从出生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城镇职工享有
住院补充医疗待遇
异同点
B ◆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医疗◆大额医疗
相通点
A
现状——门诊待遇核发标准
注:1.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才能享受以上门诊待遇; 2. 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人员类型起付线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200050%70岁以下退休员工130070%70岁以上退休员工
1300
80%
城乡居民人员类型
门诊
门诊慢性病
起付线
报销比例甲类
乙类
年度限额1000-2000元
成人40元/年
800
60%55%
学生儿童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