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取样送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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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散装食品(如:熟食、冷饮、糕点)等易腐败变质的样品,请于上午送检。
②送检日期:常规样品于每周上半周(周一、周二、周三上午)送检。
③水质检验:考虑到实验耗材等因素,客户事先来本中心样品收发室协定检测项目,留下联系电话。
统一安排检测时间。
水质检测容器有特殊要求(需加酸,加碱和高压灭菌),如客户不能满足要求,可用疾控中心实验室提供的容器,取水量与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具体交代。
④协作单位批量送检:于每年初或每季初交送检计划于中心样品收发室,便于统筹安排检测。
⑤独立包装样品:必须同一批号且包装完整,适于检验。
⑥样品必须标签清晰,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并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7718-1994)及商标法的要求。
2、适用标准(依据)选择或相关。
委托单位确定检验标准(依据),主要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企业技术条件等具体要求。
注:如委托单位选择企业标准或企业技术条件,则按需要提供企业标准或企业技术条件的复印件。
需要做比对报告的,还需提供与送检样品同批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一份。
二、包装和运送
1、散装样品必须使用洁净容器盛装,检测微生物指标的样品须使用无菌容器盛装。
2、样品的运送必须符合产品保存条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三、检验委托书填写。
委托单位可选择网上下载电子表格进行填写,或现场填写委托书。
检测项目一般根据有关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确定,也可由委托方指定或双方商定。
填写好后,工作人员会核对送检样品数量和填写内容,并要求客户签字,根据检测项目,开出缴费单。
四、检验费用。
检测机构所接受现金支付、信用卡转帐、汇款、支票等多种方式。
如转帐汇款,请传真汇款等相关凭证。
到帐后开始检验。
五、领取报告。
一般情况15个工作日报告出来,凭“检验委托书”,至检测机构领取报告,并且取回需返还样品。
也可选择邮寄报告。
样品检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