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91_甘建价[2012]94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12]94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机械费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近年来,构成施工机械台班费的机上人工、燃料动力等价格不断上涨,为引导、调控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经测算、分析,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采用系数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
工程类别
一般建筑及抗震加
固、维修、仿古建筑、
园林绿化、装饰装修
工程
一般安
装及维
修工程
市政及
维修养
护工程
系数21% 28% 33%
二、机械费调整按照甘建价[2009]358号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的“工程造价
计算程序”计算,其计算基础为直接费中的机械费A3,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本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未取得《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计取机械费调整系数。
四、本通知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