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保险发展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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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保险发展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作者:段文军
来源:《科技创业月刊》 2016年第12期
段文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摘要:科技保险是利用保险手段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文章在分析武汉市科技
保险发展的现状及当前政策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武汉市科技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
针对武汉科技保险发展中的问题提出了较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科技保险;武汉市;保险政策;科技保险试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6.12.004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保险在创新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科技部、
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科技保险的许多相关政策文件,大力倡导科技保险业的发展。
2007年,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了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的5个试点城市(区),其中之
一就有武汉市。
2008年,又进一步确定了第二批科技保险创新的5个试点城市(区)。
1武汉市科技保险发展现状及政策
2007年,武汉共有21家科技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涉及险种包括除企业产品R&D责任险以
外的其它5种科技保险类型,科技保险金额达到20余亿元,共缴纳保险费用300余万元。
2011年,武汉市共有32家包括信息、药学、化工等在内的多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了科技保险。
2012年,武汉市参与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单位超过400家,科技保险总额超过500亿元,累
计保险费用支出约为6 500万元。
2014年,武汉市科技保险金额达到207亿元,武汉市对42
家企业的科技保险费用进行了补贴,补贴资金达487万元。
自2007年以来,武汉市先后下发了《武汉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不断规范和完善科技保险补贴政策。
其中《武汉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
定了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武汉地区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
备案企业、科技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科技型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髙的技术水平,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该办法还确定了武汉市
科技保险补贴的比例和限额。
在保费补贴比例上,对于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险、研发营
业中断险、专利险、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等险种补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企业缴纳保费
的50%~70%,其它险种补贴比例控制在企业缴纳保费的20%~50%,具体标准根据年度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额度及当年申报补贴企业缴纳保费总数确定;核定后的补贴额不足1万元
的企业,不予补贴;年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出口信用风险全覆盖险给
予全额补贴;其他符合政策导向的科技保险险种,经科技部认定后,按照以上险种归类及创新
程度,给予适当比例补贴。
在保费补贴限额上,对每个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实行限
额管理,根据科技型企业年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控制补贴资金最高限额。
企业年产值在5 000
万元及5 000万元以下的,补贴控制在10万元以内;企业年产值在5 000万元至1亿元(含1
亿元)的,补贴控制在15万元以内;企业年产值在1亿元至1.5亿元(含1.5亿元)的,补贴控制在20万元以内,依此类推最高补贴额不得超过35万元。
此外,企业当年获得除市本级以
外的科技保险补贴的,按差额原则执行。
2武汉市科技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2.1科技保险认知率不高
科技保险的认知率不高是目前阻碍武汉科技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
其实,为进一步提高社
会各界对科技保险的认知程度,湖北省保监局、科技厅等做了许多宣传工作,例如专场宣讲会、“网络推介”等。
另外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有对科技保险推行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中国金融》等专业媒体也发表了科技保险的相关专题论文,以求扩大科技保险的认知度和社
会影响力,然而,宣传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对于“科技保险”,约超过
2/3的企业不知道是什么;同时在从未参保过的企业中,将近50%的企业并不了解科技保险,
从而导致他们没有投保科技保险。
因此,科技保险的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提高
大众对其的认知率。
2.2地方政府政策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科技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性”保险,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以
促进科技保险的顺利发展,进而促进高技术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
例如中央政府先后下发了
《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
发(2006)129号)、《关于确定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的通知》(国科发财字
[2007]4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以及
各个试点城市(区)政府也先后下发了相关配套政策。
尽管武汉市政府相应出台了对于科技保
险的补贴政策,并且这种财政补贴确实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科技保险的发展。
然而,现有的实际
调研表明基于产品的级差补贴办法引导作用有限,因此,需要考虑财政补贴的力度是否有效。
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保险的发展,国家政府一直呼吁要对参保科技保险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目前财政部、税务部门至今没有出台关于参保科技保险的相关实施细则,因此武汉市
对此也就没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从而导致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2.3科技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与传统保险险种相比,科技保险对专业保险人才的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保险理
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还要对高技术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充分的认识。
因为只有充分了解高技
术企业的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经营、涉及甚至是创新科技保险产品。
然而,从目前武汉科技保
险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既了解保险知识又了解高新技术风险的高端保险人才却相对匮乏。
武
汉地方保险公司在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时缺乏专业的科技保险人才和专业的团队,从而无法满足
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需求。
此外,对保险人才特别是科技保险人才的教育培训体系满足不了保
险业的发展需求,在短时间内很难培养出足够的科技保险人才和高端人才,从而满足不了科技
保险业的发展需求,由此进一步制约了武汉科技保险业的发展。
2.4科技保险险种不够丰富且分布不均衡
到目前为止,武汉科技保险险种不够丰富,并且险种销售分布相当的不均衡。
尽管财政部
和保监会已经确定了30多种科技保险产品,但这30种科技保险并不是每一家保险公司都能提
供这30种科技保险产品。
在武汉的科技保险产品销售中,只有科技企业财产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特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几种科技保险产品形成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其中,实现销售额比
例最大的一项科技保险产品是高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
3政策建议
3.1增强科技保险的意识
增强科技保险的意识是发展科技保险的第一步。
无论是政府、高技术企业还是保险公司都
应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科技保险在管理风险、分散风险中的重要性。
首先,湖北省的地方政
府应该重视科技保险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湖北省内非试点地区关于科技保险的发展并没有出
台针对性的相关文件,除了出口信用保险外,其他科技保险险种并没有实践。
其次,高技术企
业对科技保险的认知率不高。
最后,武汉地区的保险公司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技保险业带给他
们的机遇。
建议除了诸如“科技保险专场宣讲会”、“科技保险培训班”、“科技保险入户宣导”、“邮寄科技保险的宣传手册”等关于科技保险基本知识理论的宣传外,还应建立一套更
加丰富的宣传沟通渠道,特别是针对企业高层管理者、决策者的精确宣传手段。
可以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的主管部门获取一套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做到及时了解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
过程中的发展需求,从而更精确的定位哪一种科技保险产品更适合他们的这一需求。
3.2完善政府政策支持体系
从科技保险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出台的各项关于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对科技保险的发展确
实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出台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方面,从武汉科技保险的发展现状来看,尽管前期政府下发了一些用来支持科技保险发展的补贴政策,但落实速度较慢。
另一方面,目前武汉针对不同科技保险险种的补贴政策相对单一。
例如有的
仅仅对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保险补偿进行了试点,关于其他类型的科技保
险诸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R&D)责任保险、出口信用险、高管人员和关键R&D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利保险、项目投资损失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险等险种
的补贴政策迟迟没有发布相应的政策措施。
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适当地扩大科技保险的补贴规模,争取更多的资本资源来促进科技保险的发展。
另外,地方政府还应选择一个适合科技保险
发展实际情况的模式。
对于发展科技保险,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政府引导商业运作”的模式
仍然是目前最适用的一种发展模式。
因为通过这种科技保险发展模式能够尽快的形成多方合力
共同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格局。
3.3培养专业的科技保险人才
培养专业的特别是高端的科技保险人才的方式有很多种。
从培养的时间长短角度来看,培
养方式方法各不相同。
一方面,针对高端的科技保险人才需要长时间的培养和锻炼。
例如保险
公司可与相关专业院校建立密切的联系,高校为学生提供专业的保险理论知识,而保险公司则
为学生提供实践实习的机会,从而能够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端科技保险人才。
另一方面,针对一般的专业科技保险人才,不像培养高端科技保险人才那样需要长时间的
培养和锻炼。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各种“科技保险培训班”、“科技保险业内经验交流会”
等方式,提高保险人员对科技保险的认知和理解。
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应该鼓励专业院校、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路径培养专业的科技保
险人才。
高校、科研院所应该开设科技保险相关专业课程,同时与保险公司合作;地方保险公
司和保险协会应该定期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和培训、组织关于科技保险的
各种类型交流会议等;保险人员自己也应抱有“终生学习”的信念,通过多种渠道加深对科技
保险的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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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