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军婚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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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军婚有什么规定
实践中,如果是普通男女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那么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但如果是军人的话就不一样了,我国对军人婚姻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军婚规定是怎样的吧。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退役军人、复原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
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的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由于其身负重任,在很多方面都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的,现役军人结婚就是其中一项。

关于军人婚姻的规定,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

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来电具体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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