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2014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管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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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2-2014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管情况分析

摘要]通过对2012-2014 年放射诊疗监督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法取得在较大进展,掌握放射诊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管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结果表明放射诊疗监管工作应从源头做起,法规的修订势在必行,而队伍建设和

医疗机构自身管理的完善是取得放射诊疗监管成效的关键。

[ 关键词]放射诊疗;监督;许可;处罚

[ 中图分类号]R730.55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004-1620(2015)

10-311-02

随着放射诊疗技术的不断推进,为促进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规范,我市按

监督与建设并举、审批和规范化管理并重、处罚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

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取得了一定成效。笔者对近三年放射诊疗监督管理情况

进行分析,认为完善队伍建设、促进医疗机构日常自我管理、完善法制建设、

加强监督至关重要。

1. 基本情况

1.1 放射诊疗机构情况

从2012 年到2014 年,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放射诊疗机构许可数量基

本持平,2014 年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牙科诊所放射诊疗许可条件后,

本市首次将牙科诊所纳入许可范畴,故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数量有较大增长,主要是牙科诊所的牙片机、牙科CT、牙全景机等X 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设备以更新为主。(见表1)

备注:医疗机构同时开展多项放射诊疗工作,因此放射治疗+ 核医学+ 介入

放射学+X 射线影像诊断数大于放射诊疗机构总数。

1.2 监管队伍情况

我市放射诊疗监管呈现出两级行政、三级架构的形式。行政管理由市、区两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而日常监督许可工作由市、区、街道三级卫生监督机

构具体负责;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同属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

从2012 年起,我市在市监督局设立独立的放射诊疗监督科,3 名监督员;

各区(新区)、街道卫生监督所均未设专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科及放射卫生监督员。三个区实行片区综合执法,7 个区及区下属11 个街道的放射卫生监督任务由职

业卫生监督科或医疗监督科兼顾进行,全市涉及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共有

60 余人,基层无专业放射卫生监督员且人员变动较大的现状制约着基层放射卫

生监督工作的发展。

1.3 技术服务机构情况

2012年和2013年我市仅有一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014年新增2家民营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市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有3家,其中有放

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评价资质3家、个人剂量服务资质2家、乙级评价资质2家。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目前只能承但我市介入和部分X射线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2. 监督执法业务实施情况及分析

2.1 放射诊疗监督情况分析

2012-2014 年以来,每年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家次达253、330、512 家次,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年平均监督家次达到1.27、1.68、1.93,监督频次及文

书发放均呈逐年增加。但从监督的深度来看,由于监督队伍的不完善、专业性不

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主要从依法执业的角度进行监督,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

行为过程的监督较少涉及。

2.2 校验、变更情况及分析

2012-2014 年度,全市放射诊疗校验数量基本持平(见表 2)。由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证时间、发证机关可能存在

不是同级行政机关的情形,于是在《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过程中极难做到同

时校验;并且部分医疗机构在校验年度进行了设备、项目的增加,也无法做到

同时校验的情况。

2.3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及分析 2012-2014 年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

生审查情况见表3,由此可见审查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在2014 年在较大

增幅。一方面是监督执法的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随着法规培训宣传工作

的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对法规要求逐步明确。

2.4 处罚情况及分析

从2012 年到2014年,深圳市放射诊疗案件查处情况可见表4,查处的违法

案件数量及罚款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但从处罚的总金额上可见未有大宗案件的

处罚案例。处罚案由集中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46/143)、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37/143)及未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8/143)。与其他市处罚案由上有不同之处[1]。

3. 对放射诊疗管理的思考

3.1 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监管队伍

本市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从2006 年起步,2006-2011 年全市呈现无人、无

编放射卫生监管的困难时期,放射诊疗监管呈现散漫状态。2012 年市级争取到

了放射诊疗监管编制并设立专门监督科室后,全市放射诊疗统一监管标准,从许

可抓起,先后完善监督指引、许可指引、医疗机构办证要求等,全市放射诊疗

管理的规范程序基本建立。但是区、街道目前均呈无人无编情况,放射诊疗监督

管理其他专业监督员兼任,放射诊疗工作的纵深发展成了瓶颈制约。因此国家在

明确放射诊疗职能后,能对执法人员的配置进行合理设定,以保证各项工作均衡

发展。而技术服务机构方面,本市放射诊疗机构的业务能力未能满足本市放射诊

疗项目,外省备案的服务机构和本省其他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市放射诊疗检测

评价起到了补充作用,但也呈现对其技术规范性监管难的问题。

3.2 加强医疗机构领导的法律意识与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能力目前所有放射诊

疗管理针对的是放射诊疗单位,而公共卫生职能在医疗机构中重视不足,管理过

程出现未经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超出许可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以及《放射

工作人员证》办理不及时、未能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等情况。而

放射诊疗的规范化主要靠医疗机构自觉履行法律职责,本市在监管过程中注重将

监督结果与院方领导的反溃,将放射诊疗管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质量整

体评估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得到较好的效果,目前放

射诊疗自我管理模式已在各大医疗机构逐步建立,效果明显。

3.3 修订相关规章和标准,简化放射诊疗管理流程

国家大提倡大力去除非行政许可下,未作修订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

理办法》形同虚设,成了放射诊疗监管尴尬的一面。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开展

需经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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