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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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暂行规
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我院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高职高专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综合性总结。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
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
第二章选题
第三条课题确定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下达:
1、在第五学期,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基本要求及相关资料,由系(部)向学生公布; 内容方面可以是项目设计、技术改造、工艺改革、管理改进建议综述、专题讨论等。
2、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3、学生也可在参考选题外自主选题。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应报指导教师审核。
第四条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原则: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学术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选题应紧密联系实际,应尽可能选择与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密
切相关的,鼓励从现实需要出发,分析、研究和解决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实际问题。
题目大小适中。
3.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选题范围
既要与课程实践、社会实践的内容相关联,又要避免重复。
4.选题不宜过大,也不宜过于简单。
题目难易要适度,要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使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完成。
5.选题一般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
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3、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应规范,并制成电子文档。
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设计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有些专业毕业设计是完成“作品”、“课件”等非文字材料的,应附上相应的文字材料说明,字数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注意避免采用以下课题:
1、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
2、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3、课题太难,在规定的时间内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由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研究人员或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干部担任。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强写作或设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应在有高级职称的、有经验的指导教师指导下工作。
第七条支持鼓励有关教师(助教、研究生)和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辅助工作;支持聘请校外的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辅导工作。
第八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向学生说明学术规范和写作要求。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向学生讲清题目意义,介绍该选题学术背景和研究进展情况。
3、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
4、审查学生的论文提纲,理清论述的逻辑关系,提出修改意见。
5、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审阅论文初稿,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6、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问题。
集中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指导记录。
7、评审毕业论文(设计),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不少于100字),给出论文初评成绩,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8、检查论文是否有抄袭、代写、捏造数据的现象;必要时指导教师应查阅有关文献和输入关键词上网检索,发现有抄袭、代写、捏造数据的现象要及时如实汇报。
9、教书育人,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都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要包办代替。
第九条指导教师报酬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费,暂按每生(篇、项)8学时。
第四章学生任务
第十条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自己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参考有关文献,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在教师指导下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或题目,应征得指导教师的正式认定。
2、在教师指导下,制订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在内的完成课题进度表,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3、按进度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学习、参阅参考文献和期刊论文,注重实际动手能力的训练。
4、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5、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基本结构及格式
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包括:
论文(设计)内容至少含五个部分:、中文摘要(或提要)、关键词、论文正文、参考文献。
其它部分,如: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附录、致谢、发表论文目录等可依实际情况选择。
1、封面采用学院规定的统一封面格式(附后)
2、中文摘要(或提要)简短明了地表达论文的内容要点,包括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等,注意突出论文(设计)中具有创新性的部分。
3、关键词数量为3-6个。
4、论文(设计)正文是论文(设计)的主体,写作形式可因内容和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变化。
5、参考文献
论文(设计)中引用他人的成果时,应将被引用文献的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以上角标形式加以标记。
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列在正文的末尾。
参考文献格式参照科技论文规范格式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格式应按下列次序:
1、论文题目
2、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
3、中文摘要
4、关键词
5、前言
6、正文
7、致谢(可放最后)
8、参考文献
除英语等特殊专业需用该专业语言写作外,其他专业均用汉语写作,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须用统一封面,文中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图表格式、文字书写及引用文献,均应按规范的要求来表达。
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锻炼学生快速反映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
论文(设计)答辩通过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各系独立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周期(从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始,到论文审核为止)不少于半年,可与其他教学环节交叉进行。
第十四条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1、各系应设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系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至少三人组成,设答辩主持人1人。
答辩小组成员以我校专职教师为主,如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
第十五条毕业论文答辩由答辩主持人主持答辩工作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答辩主持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答辩主持人职责如下:
1、负责答辩小组工作分工,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
2、主持并参加答辩,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3、对答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反馈,并向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
第十六条答辩程序
1、答辩前由答辩小组审阅论文,准备答辩问题。
2、答辩开始时,学生首先介绍研究概况(自述时间为10--15分钟)。
3、学生自述完毕后,由答辩委员向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答辩问题不得少于5个)。
每个学生的自述及答辩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
4、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予等级评定;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作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论文成绩应从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论文的规范程度、质量高低、是否有特色和创新、答辩情况等并参照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由答辩小组综合评定。
原则上优秀论文比率应控制在25%以内,具体评分标准由各系、部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并实施。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免修;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重做;不愿重做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不发毕业证书。
经重做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创见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良好: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2、中等: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作者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答辩。
3、及格:观点基本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相对完整,语言基本通顺,格式基
本规范。
作者在答辩中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4、不及格: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
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
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3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二十条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应从学生写作态度是否认真,观点是否新颖、明确,材料是否翔实、有力,论证是否充分合理,科学性、逻辑性方面有无问题,论文结构是否完整,语言是否通顺,格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学生论文进行审核,并按以下要求评定成绩: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论文评语及初评成绩并签字,初评成绩按五级制评分;对论文质量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学科性。
选题要体现本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有一定的学科意义;内容要有足够的知识含量。
(2)逻辑性。
论文的所有的观点和材料都应当纳入一个逻辑框架之中。
整篇文章应当自成一个理论认识系统,自成一个相对完整、缜密的论证体系。
(3)规范性。
论文的总体构成及表述方式必须合乎文体规范。
(4)应用性。
要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中存在的与之相关的问题。
2、答辩成绩作为最后成绩。
答辩小组根据初评成绩和学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五级制评分,由答辩小组讨论后确定,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意见和登录最终答辩成绩并签字。
对论文答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态度是否端正、认真;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到位;语言表述是否清楚、流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严格按照成绩考核标准评定,评定“优秀”等级者一般不超过全班人数10%,宁缺毋滥。
合作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第二、第三作者的成绩原则上应低于第一作者。
4、答辩委员会给出审核意见,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遵守制度、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在岗位上不得做与毕业论文(设计)无关的工作。
3、按有关规定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院(系)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着重检查学风、课题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检查应有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纪律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在指导期间,脱离指导岗位,院(系)应给予批评,工作造成失误,应按教学事故进行论处。
2、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凡缺席时间过长(一般不得超四分之一时间),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论处。
3、凡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1、各系要建立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要保存5年以上,并把论文的电子文档汇总制成光盘永久保存。
各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要上交学校并由学校汇编成册。
2、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抄袭、代写、评分失实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学校有权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汇编,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全文查阅服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理科)附件3 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