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主持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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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活跃我市电视荧屏,满⾜观众⽇益增长的精神⽂化需求,为我市⼴播电视事业注⼊新鲜⾎液、更好的服务我市中⼼⼯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海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聘⽤新增⼈员暂⾏办法》⽂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批优秀主持⼈,招考⽅案如下:
⼀、招考原则
1、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对⼝、学以致⽤的原则。

⼆、招考计划及学历要求
招考计划:共计招考12⼈,其中新闻主播6⼈、⼴播节⽬主持⼈2名、⼴告综艺类节⽬主持⼈3名、农业节⽬主持⼈1名。

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播⾳主持岗位⼯作满5年以上者学历放宽到中专专业不限。

三、招考条件和对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和服务意识。

2、热爱本职⼯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能⼒、精⼒,⾝⼼健康、品⾏端正,⽆违纪⾏为。

3、形象端庄、⽓质优雅;⾳⾊纯正、声⾳响亮;普通话流利、发⾳标准、吐字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表达能⼒和较⾼的⽂学素养。

4、具有两年以上播⾳主持⼯作经验(截⽌⾄2012年6⽉1⽇之前),在观众(听众)中反响较好。

5、招考对象:具有鞍⼭地区户籍(2012年6⽉1⽇之前)未就业(指未取得公职,即未经过毕业⽣就业部门办理正式录⽤⼿续)的⾼等学校毕业⽣,体态匀称,⼥性⾝⾼160厘⽶以上,男性⾝⾼170厘⽶以上(电台主持⼈⾝⾼不限);年龄在 30周岁以下(1982年1⽉1⽇以后出⽣)。

四、招考办法
1、⼴泛宣传、公开报名、严格审查资格。

2、采取笔试和⾯试相结合的⽅法,从⾼分到低分择优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并列取舍:总成绩最后⼀名并列者:①⾯试成绩⾼者优先聘⽤;②⾯试成绩也相同者学历⾼者优先聘⽤;③⾯试成绩、学历层次都相同者播⾳主持专业毕业⽣优先聘⽤;④⾯试成绩、学历层次及专业也相同者,播⾳主持⼯作经历时间长者优先;⑤以上都相同再并列者参加⼆次⾯试。

4、因体检或个⼈其他原因被取消聘⽤资格,招考职位缺位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作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

从9⽉18⽇起⾄9⽉28⽇⽌通过海城⼴播电视台、《海城市报》等新闻媒体和海城毕业⽣就业信息⾯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初审。

从9⽉24⽇起到9⽉28⽇⽌为应考毕业⽣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阶段。

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须持毕业证、报到证、⾝份证、户⼝本这4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份,近期(15⽇以内)1⼨免冠彩⾊照⽚3张,及2年⼯作经历证明(在何栏⽬主持经历到原来⼯作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主持节⽬的影像或声⾳光盘资料⼀份,到市⼈才服务中⼼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1:2⽐例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3、笔试:
(1)笔试⽇期定为10⽉14⽇(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科⽬为《⾏政职业能⼒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张卷,满分100分。

4、⾯试。

按招考职位数1:2的⽐例,由⾼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选进⾏⾯试(满分100分)。

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另⾏确定。

5、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成绩×60%。

6、公⽰。

笔试、⾯试结束后第⼀时间将⼊围⾯试、体检⼈员笔试成绩、⾯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海城市⼈才信息
()向社会公⽰。

各项公⽰期为⼀周(7天),对公⽰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市⼈社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察局进⾏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7、体检。

公⽰期满后,市⼈社局将按照应试考⽣成绩由⾼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员,并参照录⽤国家公务员规定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就业前⾝体检查。

对⾝体健康原因不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资格。

8、聘⽤。

取得聘⽤资格的⼈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续。

此次招考的毕业⽣实⾏双聘制,即实⾏聘⽤制与聘任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考核管理。

试⽤期为⼀年,⼀年期满合格后⽅能正式聘任,5年之内不允许调转。

六、严肃招考纪律
1、此次择优招考⼯作要实⾏全程阳光操作,⾃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此次招考将邀请市纪委、监察局进⾏全程监督,确保招考⼯作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3、笔试试卷命题与判卷将全权委托外地考试部门进⾏,⾯试将聘请外地相关⼈员作评委。

4、招考过程中,⼯作⼈员与应考毕业⽣有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要实⾏公务回避。

5、报名应考⼈员在招考报名、考试、⾯试、体检各环节中有违规、违纪⾏为者,取消其报名、聘⽤资格。

海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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