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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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培养和管理,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治理创新。
第三条公务员管理应当尊重和保障公务员的权益,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第四条公务员管理应当注重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合理性和组织效能,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
第五条公务员管理应当加强对公务员廉政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公务员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公务员的选拔
第六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综合评价、竞争上岗的方式,注重选拔具有优秀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的人才。
第七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拔程序的公正和科学性。
第八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政治表现、学历背景、工
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第九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采取多元化
的评价方法,如考察、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
第十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注重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鼓励青年人才参与竞争,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第三章公务员的培养
第十一条公务员的培养应当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公务员的
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培养应当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
离职培训等不同阶段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培养应当注重培养公务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公
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十四条公务员的培养应当注重培养公务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提高公务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执行能力。
第十五条公务员的培养应当注重培养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加
强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四章公务员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职务分类和职级制度,明确公
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权责,推动公务员的职业发展。
第十七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公务员
的工作表现和廉政纪律的考核。
第十八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注重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的奖励
和惩处制度,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注重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合理性和组织效能,推动
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第二十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注重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加强对
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公务员的激励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激励应当注重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
健全公务员的薪酬和福利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的激励应当注重激励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为优
秀公务员提供更多的晋升空间和发展平台。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的激励应当注重激励公务员的团队合作和协同创新能力,
加强公务员的团队建设和协作能力。
第六章公务员的廉政建设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应当注重加强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提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五条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应当注重加强公务员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
公务员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应当注重加强公务员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
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应当注重加强公务员廉政监督和问责,严肃查
处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总结:
以上是《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的全文,该细则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公务
员的选拔、公务员的培养、公务员的管理、公务员的激励、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和附则。
细则旨在贯彻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细则强调公务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培养和管理,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治理创新。
细则还强调公务员管理应尊重和保障公务员的权益,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细则还对公务员的选拔、培养、管理、激励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