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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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1. 背景和目的随着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展,扬尘污染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一份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至关重要。

2. 施工方案2.1 扬尘防治措施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扬尘污染:-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尘网和围栏,减少扬尘的扩散。

- 使用防尘喷雾剂来降低施工现场的扬尘量。

- 控制施工现场的风速,避免风卷扬尘。

- 以湿法进行施工,降低扬尘。

- 加强物料运输过程中的封堵,减少扬尘产生。

2.2 管理措施采取以下管理措施来确保扬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性:- 指定专门的责任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

- 制定扬尘防治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 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设施和设备。

- 进行扬尘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对扬尘防治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3.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减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 降低施工人员患病的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

- 提高施工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实施计划按照以下实施计划逐步推进扬尘防治工作:-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 在施工前评估和确定所需的扬尘防治设施和设备。

- 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必要的防尘网和围栏。

- 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扬尘防治措施进行施工。

- 定期进行扬尘监测和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 完工后评估扬尘防治效果,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5. 风险控制和法律要求在实施扬尘防治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风险控制和法律要求:- 确保使用的防尘喷雾剂符合环保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水质和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 遵守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扬尘防治要求,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6. 结论本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旨在降低水利工程施工中的扬尘污染,保护环境和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工程、修复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施工,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

扬尘污染不仅会影响周围环境和空气质量,还会对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对水利工程扬尘污染进行有效治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针对水利工程扬尘污染的治理方案进行探讨,旨在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减少水利工程对周边环境和空气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扬尘污染的成因1. 施工扬尘:施工现场的挖掘、搅拌、爆破等作业会产生大量扬尘,而且往往会随着风的吹拂扩散到周围的居民区或办公区。

2. 土地裸露: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裸露的土地容易被风吹走,形成扬尘。

3. 交通扬尘:运输和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携带大量扬尘,且在开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

三、水利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方案1. 现场施工管理(1)定期进行扬尘检测,在检测出扬尘超标的地方采取相应的措施;(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设立专门的扬尘治理班组,负责对土地裸露、施工作业等环节的扬尘进行管控;(3)使用封闭式设备进行施工,减少裸露土地;(4)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水降尘,减少扬尘的扩散。

2. 路面硬化加强对工程周边道路的硬化工作,减少交通扬尘的产生。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提前进行路面硬化工作,使用环保型道路材料进行铺装,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3. 绿化防护带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绿化防护带,通过种植树木、草地等植被,形成有效的防护带,阻挡扬尘的传播,并吸收周边的有害气体。

4. 洒水降尘加强对工程周边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通过洒水降尘,及时清洗道路和周边环境,减少扬尘的产生。

5. 使用环保型材料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应尽量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封闭处理,减少扬尘的产生。

6. 定期检测和治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扬尘污染超标,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对施工单位进行扣分或处罚。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

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遏制和治理各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

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传统落后粗放的施工作业、道路保洁和交通运输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创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排查上报的3460个扬尘路段、6786个建筑施工场地、1267个道路施工场地、1232个市政施工场地、801个拆迁施工场地、602个水利工程施工场地等总计14148个扬尘场地,以及各地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扬尘场地实施全面治理;7月底前全省各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因扬尘污染造成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确保2016年年底前PM10平均浓度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达到78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起扬尘监管长效机制,全省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时间安排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实施步骤攻坚战要采取非常规措施,坚持高效、精准、精细、精确原则,交叉作业、全面推进,确保实效。

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支线管道土建施工一标段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编制人员: 1审核: 1批准: 1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支线管道土建施工一标项目部2017年8月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及规模 (2)三、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目标 (2)四、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建立 (3)五、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5)六、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资源投入 (5)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考核 (6)八、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规章制度 (7)九、防治的措施及原则 (9)十、检查及奖罚 (14)十一、建筑垃圾处置 (15)十二、应急预案 (17)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一、编制依据(一)、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法律文件;(二)、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6、《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83号)7、《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标准(试行)》8、《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9、《郑州市水务局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手册的通知》(郑水【2017】298号)10、《郑州市水务局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分类防治措施(试行)的通知》(郑水【2017】305号)1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渣土运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62号)二、工程概况及规模(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支线管道土建施工一标工程地点:荥阳支线分水口至南水北调北侧一级保护范围线和南水北调南侧一级保护范围线至穆寨建设单位: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施工单位: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DN2000管道铺设长约3468m、空气阀井7座,控制阀井3座,DN2000控制阀安装4个,DN200空气阀7个,DN200闸阀7个。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含工程拆除)以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场地或待建场地。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内容。

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措施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本企业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落实措施,保证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根据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对项目部予以奖惩。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成立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按照承包范围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日常检查工作。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11.06•【字号】豫环攻坚办〔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环境攻坚办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相关要求,省水利厅在《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细化了治本治标措施,制定了《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方案》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环境攻坚办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相关要求,在《2017年全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细化治本治标措施,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2017年4月底前,中标价1000万以上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

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要在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精编版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精编版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含工程拆除)以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场地或待建场地。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内容。

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措施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共同承担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是实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本企业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落实措施,保证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根据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情况对项目部予以奖惩。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成立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按照承包范围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日常检查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8.11•【字号】豫建建[2014]83号•【施行日期】201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建〔2014〕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筑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为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开展。

二、狠抓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措施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扬尘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督执法,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大力营造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着力宣传扬尘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项目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四、切实落实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对下级部门、所属单位、管理对象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中,加大考核权重,定期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扎实推动扬尘防治责任层层落实。

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有噪声防治措施、生活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等

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有噪声防治措施、生活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等

一、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DBJ41/174)(一)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1扬尘防治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等,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应经审核、审批,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2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手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围挡1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拆除工程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

3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4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适当设置临时围挡。

5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

6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

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7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场地1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场区的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3施工场区主要道路的硬化宜采用装配式、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道路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

4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5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

6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车辆冲洗1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

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水利工程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一、水利工程扬尘控制的现状分析(一)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机械、土方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作将会产生大量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空气质量。

扬尘的产生不仅对周围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也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

因此,控制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对于环境保护和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二)水利工程施工现状目前,国内水利工程建设中,对于扬尘控制的注意力还不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企业对于环境保护和扬尘控制的理解不够,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二是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和对扬尘控制的专项方案,导致对扬尘的监管和控制不够到位;三是缺乏扬尘控制的有效手段和技术措施,导致扬尘控制效果不佳。

因此,有必要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二、水利工程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减少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排放,保护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2.原则:科学、合理、可行,依法依规,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控制扬尘的污染。

(二)扬尘控制的技术措施1.源头控制:选用低扬尘材料、采取覆土措施、设置喷淋系统等,减少土方作业、爆破作业等过程中的扬尘排放。

2.机械尘抑制:在施工现场进行尘埃抑制处理,包括选用低扬尘设备、安装尘埃抑制装置等。

3.环境监控:对扬尘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和措施,保证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三)施工管理措施1.人员培训:进行环保知识和扬尘控制技术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2.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扬尘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3.违法处罚:对于违规操作的施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

1.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应对突发状况。

2.环境保护措施: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周围布置绿化带,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扬尘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施工扬尘

水利工程施工扬尘

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的防治与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的防治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的来源及危害水利工程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砂浆配制、建筑材料堆放等环节。

扬尘污染不仅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影响城市形象,还可能导致道路结尘、空气污染,严重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长期吸入扬尘颗粒,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炎、支气管炎等。

二、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与管理措施1. 法律法规层面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确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

2. 施工组织设计层面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施工进度、范围和顺序,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开挖、渣土运输等环节的扬尘产生。

(2)在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时,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满足现场施工环保要求,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3. 施工管理层面(1)项目法人应承担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施工单位应配备管理员、监督员和网格员,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

(3)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土方开挖、渣土运输等容易产生扬尘的环节。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场地周边绿化,设置围挡、防尘网等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扬尘治理是指对产生的扬尘进行有效控制和治理,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为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制定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八个标准及内容。

一、百分百排查:扬尘治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全面排查扬尘污染源。

通过对施工现场、工地周边区域进行细致排查,确保没有任何遗漏。

二、百分百覆盖:扬尘治理需要覆盖到每一个可能产生扬尘的环节。

无论是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搬运、挖掘作业,还是施工现场的道路、裸露地面,都要进行扬尘治理。

三、百分百监测:在扬尘治理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全天候的扬尘监测。

通过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四、百分百清扫:扬尘治理不仅要控制扬尘的产生,还要及时清扫已经产生的扬尘。

对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等进行定期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五、百分百控制:扬尘治理的目标是将扬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通过采取湿法作业、覆盖物料、喷洒雾炮等措施,控制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六、百分百防护:扬尘治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在施工现场,要为工人提供合适的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护服等,确保他们的安全。

七、百分百宣传:扬尘治理需要全员参与,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八、百分百追责:对于扬尘治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

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工作标准及内容是保障施工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只有全面贯彻落实这八个标准及内容,才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水利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水利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方案一、前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一直存在,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为了有效治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扬尘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水利工程扬尘专项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扬尘污染的影响与治理现状1. 扬尘污染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爆破、运输和施工现场的搅拌、搬运等活动。

扬尘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诸多影响,如空气质量恶化、能见度降低、植被覆盖减少、土壤侵蚀加剧、居民健康受损等。

尤其是对于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的影响,更是不容忽视。

2. 治理现状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处理扬尘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喷淋、覆盖、遮挡等,但由于施工现场复杂多变,这些治理措施难以取得理想效果。

另外,部分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扬尘污染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三、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1. 技术治理(1)制定详细的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其中包括土方开挖、爆破、运输和施工现场的搅拌、搬运等活动的扬尘污染治理措施;(2)采用喷淋、覆盖、遮挡等技术措施进行扬尘污染治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保持周边环境的良好空气质量;(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2. 管理监督(1)建立严格的扬尘污染治理监督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扬尘污染问题;(2)制定相关扬尘污染排放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测,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施工过程中扬尘排放符合相关要求;(3)建立健全的扬尘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施工现场扬尘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教育宣传(1)开展面向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的扬尘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共同参与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3)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通过成功案例向社会宣传扬尘污染治理的成果,激发公众环保意识。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4
洒水
降尘
6、土方施工、拆除作业、钻孔作业、材料切割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裸露土面施工作业,并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控制措施。
7、场内车辆运输过程中须采取及时清理、洒水喷淋等措施,不得有扬尘现象。
5
覆盖
措施
8、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2
车辆
冲洗
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路面见本色。
3
场地
硬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砂浆等进行硬化;确不具备硬化条件的,车辆通行区应设置混凝土或钢质路基板。
9、进场土料必须及时填筑,时间超过48小时的土质工料堆放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措施,工地不得有松散裸露土体。
10、建筑垃圾、渣土应于当天清运出场,装卸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6
现场
管理
11、进出工地的土工物料和渣土等垃圾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垃圾撤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12、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13、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14、工地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探析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其措施

探析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其措施

探析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其措施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越来越多,生态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

生态环境优劣关系人类的生活质量、健康及安全。

扬尘污染使空气污浊,影响环境,对人体呼吸系统危害很大,严重者会发生支气管炎、肺炎、肺癌等疾病。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是大气污染要害之一,只要从源头(施工现场)防治下手,防治手段给力,防治措施得当,建立长效的防治机制,就能有效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从而推进祖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引言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到绿色发展理念,再到十九大报告中重点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无不诠释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大气污染防治就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常态化的工作内容。

水利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内容之一。

怎样才能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双赢呢?水利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应该怎样落实呢?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怎样监管呢?在此,谈谈个人的拙见。

1扬尘概述扬尘是由于地面上的土被风或人为带动或其他带动飞扬而进入大气的开放性污染物,由于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污染局部地带。

水利垃圾、工程渣土等是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扬尘过程可大致分为一次扬尘和二次扬尘。

一次扬尘指的是在处理散状物料时,由于空气的流动,将粉尘从处理物料中带出,污染局部地带。

二次扬尘是由于室内空气流、室内通风造成的流动空气及设备运动部件转动生成的气流,把沉落在设备、地坪及水利构筑物上的粉尘再次扬起。

扬尘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对人们的呼吸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

为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打造清洁城市,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对扬尘实行有效的管控措施。

2扬尘的分类2.1道路扬尘道路扬尘是指路面上的积尘(颗粒物)在一定动力作用下进入空气环境,这些积尘(颗粒物)反复扬起、沉降,容易造成大气重复污染。

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防治工作标准

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防治工作标准

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明确具体措施,经调查研究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及标准。

第二条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总体要求1.根据《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2016年度)》有关要求,按照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的基本原则,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施工场地不扬尘为目的,防治工作应做到: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进度、范围和顺序施工,确保施工作业场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处(尤其是出场即进入混凝土或沥青道路的)要百分之百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路面百分之百硬化(硬化方式含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泥结碎石、黏土压实)、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2.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

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但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第五条扬尘防治责任1.扬尘防治单位为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

2.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施工现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措施

施工现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措施

第十二章施工现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措施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2016年度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基本规定根据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2016年度有关要求,按照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的基本原则,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施工场地不扬尘为目的,防治工作做到: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进度、范围和顺序施工,确保施工作业场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处尤其是出场即进入混凝土或沥青道路的要百分之百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路面百分之百硬化硬化方式含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泥结碎石、黏土压实、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项目施工场地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应承担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规模,配备足够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防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大气污染及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沿周边连续设置围挡,不能有间断、敞开;围挡高度,并配有底座;施工现场在穿越公路、乡村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设置统一围挡,高度;围挡立面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围挡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结碎石处理,裸露场地采取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加工区场地面进行硬化,生活区、办公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固化等处理形式,以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车辆冲洗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冲洗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能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物料堆土堆放施工现场无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要遮盖、封闭或洒水;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封闭存放;土方堆放时,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备土期间的堆土湿土须翻晒,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不起尘;建筑垃圾处置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建筑物内清理施工垃圾,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合理清运;施工现场内不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污水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至市政管网、江河或其它水体中;土石方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无法及时外运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河道扩挖、堤防扩宽及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采取以下措施:1灰土的拌合采用厂拌法,采用路拌法时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3道路基层养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表面无浮尘;4沥青混凝土采取厂拌,运输至施工现场时车辆要进行遮盖;5路面基层清扫要采用人工洒水清扫;空气质量监测系统1、安装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系统包含建筑环境监测、PM10监测、噪声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2、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布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或季风下风向位置安装;3、扬尘防治人员负责采集、存储、传递空气质量、气象信息和现场扬尘情况等数据,提升现场扬尘防治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施工中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78μg/m3或PM10浓度3h平均值大于等于115μg/m3时,启动现场喷淋及其他应急措施;资料管理1、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台账;2、制定扬尘防治责任书、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应急响应预案、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检查整改记录、费用使用台账、车辆冲洗、监测数据记录等扬尘防治档案资料;扬尘防治教育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扬尘防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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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明确具体措施,经调查研究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及标准。

第二条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总体要求1. 根据《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2016年度)》有关要求,按照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的基本原则,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施工场地不扬尘为目的,防治工作应做到: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进度、范围和顺序施工,确保施工作业场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处(尤其是出场即进入混凝土或沥青道路的)要百分之百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路面百分之百硬化(硬化方式含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泥结碎石、黏土压实)、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2. 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

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但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 扬尘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第五条扬尘防治责任1. 扬尘防治单位为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

2. 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建设单位要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合同。

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

同一个工程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

3. 施工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具体负责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扬尘防治工作。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4.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纳入监理例会内容。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5. 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应建立项目施工场地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承担扬尘防治管理工作。

7.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配备足够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防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1. 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等,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应经项目法人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备。

2. 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手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扬尘防治标识1. 施工场地必须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识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2. 扬尘防治区域内应有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图(×),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识牌,并根据场地和设施变化及时调整。

第八条扬尘防治教育1.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2.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

3. 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4.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第九条扬尘防治检查1.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2. 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对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扬尘防治综合检查。

3. 季节性天气变化、扬尘污染主要因素变化时,扬尘防治单位应及时进行扬尘防治检查。

4. 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条扬尘预警响应1. 扬尘防治单位应共同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一般包括扬尘污染源、编制依据、管理目标、岗位职责、技术措施、扬尘防治设施及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内容),按照大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响应级别,针对扬尘防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面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2. 当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

第十一条资料管理1. 扬尘防治单位应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台账。

2. 扬尘防治单位应保存扬尘防治责任书、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应急响应预案、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检查整改记录、费用使用台账、车辆冲洗、监测数据记录等扬尘防治档案资料。

第三章通用要求第十二条围挡1. 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围挡,不宜有间断、敞开。

有泥浆外排施工段,底边应封闭严密,防止外漏。

城市建成区内的水利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并配有底座。

其他区域水利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

2. 施工现场在穿越闸涵、口门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处,要设置统一围挡,高度不低于。

3. 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

4.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

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5. 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第十三条场地1. 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结碎石、黏土压实)处理。

2. 施工场区的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和洒水等防尘措施,防止出现扬尘现象。

3. 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4. 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

5. 生活区、办公区裸露地面宜采取绿化、固化等处理形式。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第十四条车辆冲洗1. 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

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2. 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压不应小于,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min。

3. 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4. 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江河、湖泊或已建成的水库,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5. 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物料堆土存放1. 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

2. 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

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或抛洒;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3. 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备土期间的堆土(湿土须翻晒),要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不起尘。

4. 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1.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

2.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3. 建筑物内清理施工垃圾,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合理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4. 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

5. 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应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6. 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网、江河或其它水体中。

第四章施工降尘措施第十七条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1. 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

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清晰、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

4. 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原因造成防尘网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5. 城市建成区施工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6. 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7. 钢筋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

8.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9. 易扬尘材料的运输应采取覆盖、包装防尘措施或采用密闭化车辆。

10. 施工现场工程车辆、运输车辆应达标排放、限速行驶,减少扬尘污染。

第十八条建筑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 建筑物工程施工应定期洒水降尘,具备条件的应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

2. 土石方及桩基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土方作业面可暂不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场地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应覆盖。

(2)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3)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4)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5)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第十九条土石方工程防治措施1. 土石方作业应及时采取洒水、覆盖措施,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

无法及时外运的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2. 道路、桥梁及其他土石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灰土的拌合宜采用厂拌法,采用路拌法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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