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实施阶段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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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实施阶段设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实施阶段设计管理各项工作与流程,明确各相关参建单位管理职责,加快项目推进的基础上减少过程变更签证,控制工程造价,确保项目的建造品质与效果符合预期,制定了本制度,主要包括设计交底管理制度、图纸会审管理制度、图纸发放管理制度、现场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一、设计交底管理制度
1.交底组织单位:由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组织。
2. 设计交底目的:使施工与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 设计交底批次划分原则:按单体或组团划分批次,原则上与图纸会审合并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范围及内容应涵盖施工合同包括的全专业(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批次原则上保持一致)。
4.设计交底要求:设计单位就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施工过程控制要求进行交底,包括单不仅限于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等;
(2)设计主导思想、建设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规范;
(3)设计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
(4)基础设计、主体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设备设计等;
(5)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
(6)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
(7)施工中应注意的特别事项等。
5.交底时间与地点:
(1).由施工单位申报相应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计划,计划应符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及进度节点的要求。
经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审核批准后按期落实。
(2).根据经批准的设计交底计划节点时间在现场会议室进行交底,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交底时间或地点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6. 设计交底参加人员: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相应专业主要设计负责人员,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及相关设计与技术人员出席。
7. 当期设计交底份数原则上一式八份(因实际需要需增加份数的,提前进行对接),设计院在落款尾页盖公章,当设计交底材料超过一页时,需加盖骑缝章,设计交底材料在当期交底完成后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发放至相关参建单位签收。
8.设计交底相关注意事项:
(1).设计交底不应涉及建筑、结构等引起造价变化的实质性内容变更,在本管理制度颁布前已经落实的设计交底,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督促设计院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梳理,凡涉及建筑、结构等引起造价变化的实质性内容均应汇总列出,书面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并说明原因,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出具相应设计变更联系单,所涉及的实质性变更联系单的出具需在相应分部分项
工程实施10天前完成。
(2). 当期设计交底完成后,施工单位需组织内部相应专业技术交底,充分领会、掌握设计意图。
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1. 图纸会审活动的组织:由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
2. 图纸会审目的:澄清施工图设计疑点、消除设计缺陷与问题,减少工程变更签证,降低工程造价,减少施工过程交叉干扰,加快项目推进。
3. 图纸会审批次划分原则:按单体或组团划分批次,当期图纸会审范围及内容应涵盖施工合同包括的全专业(原则上与设计交底批次应保持一致)。
4. 图纸会审相关要求:
(1).施工单位应重视图纸会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技术力量配备,做好组织部署,提前安排专业分包或相关专业人员、设备供应商全面梳理、审阅、查找当期施工图纸存在的各类问题,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叉审核,认真落实基于BIM技术的同步审查,并做好内部技术评审把关,有效避免错、漏、缺、碰等问题。
(2).在确定的当期图纸会审时间一周前,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将归纳整理的图纸提疑文件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与设计院核查回复,确保当期图纸会审活动的顺利实施。
(3).设计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图纸提疑后应尽快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审核讨论。
除澄清的问题以外,因设计错、漏、缺、碰导致的
设计问题,如存在当期图纸会审中不能阐明的问题,图纸会审后由设计单位提供相应设计变更联系单。
(4).当期图纸会审内容各方确认后需加紧落实签章手续,原则上参会各方签章时间在10天内完成,完成后报建设单位签章确认。
5. 图纸会审时间与地点:原则上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合并进行以提升效率,根据经批准的设计交底计划节点时间在现场会议室进行交底,项目建设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交底时间或地点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6. 图纸会审参加人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设计单位所涉及相应专业的主要设计负责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及相关设计与技术人员出席。
地质勘察等相关单位视需要并根据会议通知参加。
7. 当期图纸会审份数原则上一式十份(因实际需要需增加份数的,提前进行对接),经各方确认后由相应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参会单位公章,当图纸会审材料超过一页时,参会单位需加盖骑缝章,交底后各方签收确认,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发放至相关参建单位。
8. 图纸会审相关注意事项:
(1).图纸会审内容涉及批后修改内容的,设计单位应及时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报告并及时处置,避免后期对工程验收造成不利影响。
(2).当期图纸会审内容确认后,施工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进行内部技术交底,并将相应修改部分及时标注在施工图纸相应
位置,避免因施工遗漏或施工错误造成损失并制约工程正常推进。
(3). 当期图纸会审各方形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应在5-10天(视申报项目的复杂程度与工作量大小确定)内编制并申报该批图纸会审引起造价增减的项目预算造价,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5-1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造价咨询意见报建设单位。
三、图纸发放管理制度
1.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份数按时提供施工蓝图,根据项目推进的需要可分期、分批提供,原则上不得影响工程施工推进。
2. 设计单位在晒图前应进行内部专业审查,提供的施工蓝图应与图审合格的图纸保持一致,因图纸提供错误导致现场变更签证费用增加、推进滞后的责任与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注:特殊情况下需提供白图先行实施的,经建设单位批准提供的除外)。
3. 设计单位施工图纸应提交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双方共同核查无误后接收并进行登记。
四、现场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设计单位内部审查发现的设计错误或疏漏,由设计单位书面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说明原因,经建设单位批准后,设计单位在3天内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2.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图纸问题,原则上纳入图纸会审流程办理,不能在当期图纸会审解决的问题,经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指令设计单位在3天内出图设计变更联系单。
3. 原则上设计变更联系单应在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出图完成并下发,避免因返工签证造成损失,并影响项目正常推进。
4.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障碍物,制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等现场实际问题时,经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判定属合同范围以外的,为提高处置效率,尽量减少对工程推进的不利影响,由施工单位通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有需要时)等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到场踏勘核实,现场讨论形成处置意见,当场在施工单位的工作函意见栏签署各方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核:(1).需提供变更联系单的情形: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指令设计单位3天内出具相应变更联系单;
(2).不需出具变更联系单的情形:如仅需进行工程量确认,按工作函建设单位确认意见,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后续确认现场工程量并完善签章手续。
5. 设计变更联系单由设计单位统一发建设单位,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下发至相关参建单位。
6. 设计变更联系单下发后,相关参建单位应进行内部技术交底,在施工图纸相应部位进行标注,避免因信息传递不通畅导致施工错误并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