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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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的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执行顺利、质量安全、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部应当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确保责任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下设合同管理岗位,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主管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汇报给项目部负责人。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岗位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九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合同评审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司和国家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第十一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合同订立方面的问题,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第十五条项目部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程序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变更。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中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管理档案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应当按照归档规定,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盖章和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档案应当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起草人应及时将合同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合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签订应由项目经理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由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送达、归档、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第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九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申请工程价款的支付,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和索赔。

第四章合同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对合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合同管理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机制,对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

工程项目合约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包括建设工程、装修工程等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合同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供应合同等多种形式,具体合同形式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合同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相关人员在签订或履行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合同的可实施性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七条项目部在确定合同形式后,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合同对象。

第八条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前,项目部应当对合同对象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其具有履约能力和信誉度。

第九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尽量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时间、价格等主要内容,避免发生纠纷。

第十条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并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律师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合同原件。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解约的情况,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经过合同补充或解除手续。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行为,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避免集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其他项目部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项目部在项目履行过程中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合同,应当在本办法的指导下进行。

不按照本办法签订的合同引发的合同事故,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合同作为明确经济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合同有关并经双方确认的文书、图表、传真件、数据电文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劳务、借款、买卖、租赁等经济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企业发展处、监察处作为集团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的法律事务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企业发展处、监察处实行指导;经济核算办公室对于项目合同的起草和履行情况,实施过程指导和跟踪。

项目部计划财务是合同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整个合同的运作统筹管理。

第二章合同订立流转程序第六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履行前订立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记载。

第七条参加谈判和签订合同,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承办。

第八条签订前,项目部经办人须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并对合同合理性负责。

同时要求合同对方及代理人签署承诺书。

第九条项目部签订合同应当按照集团公司标准文本(见附件)签订,其他合同在公司没有下发标准文本前由项目部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十条为减少法律风险,各单位在工程分包时须以劳务合作形式进行。

其他合同须分别按下发的标准文本拟定合同。

第十一条分包合同,一律要求对方在签约前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金额5~10%的履约保证金,并直接交至项目部财务。

项目部合同管理情况

项目部合同管理情况

项目部合同管理情况
1. 合同分类和存档:项目部将根据合同的重要性和性质进行分类,例如分为工程合同、材料合同、人员合同等,并建立完善的存档系统,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 合同审查和批准:所有的合同都需要经过项目部的审查和批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规定。

在审查过程中,项目部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例如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

3. 合同履行监督:项目部需要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执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部还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协调和处理,例如合同变更、索赔等。

4. 合同结算管理:当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需要进行合同的结算工作,包括对合同款项的支付、发票的核对、质保金的扣除等。

在结算过程中,项目部需要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合同档案管理:项目部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将所有的合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并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方便查询和检索。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引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方面,而付款制度则负责项目款项的核对、申请、审批、支付等工作。

本文将介绍项目部合同管理和付款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

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内容的明确确保合同中包含项目范围、工作任务、交付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后期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在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应进行合同条款的审查,特别是对于重要的经济条款,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管理如有必要对合同进行变更,项目部应及时与合作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进行正式的合同变更手续。

履约保证金管理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部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部应妥善管理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退还或扣除。

合同结算工作量核对项目部应核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是否一致,并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费用核对项目部应核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与合同约定的费用是否一致,如有差异,需要及时与合作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结算申请和审批项目部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提交结算申请,并经过审批流程进行审核。

结算支付经过结算申请和审批的合同款项,项目部应按时支付给合作方,并保存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记录。

付款制度付款审批流程付款申请项目成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提交付款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明。

付款审批付款申请经过项目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的审批,确保付款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性。

付款支付经过付款审批的款项,项目部应按时支付给合作方,并保存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记录。

付款控制措施项目部为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应建立一套付款控制措施。

常见的付款控制措施有项目进度控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资金的支付与工作的完成相符。

财务审核对于较大金额的付款申请,项目部应设立财务审核岗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

项目部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部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相关经济纠纷,维护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控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与外部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检测调试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项目部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与外部市场主体签订、履行、解除、变更、终止合同过程中,项目部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依规,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是签订各类合同的主体,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的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管理的各项职责,做好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需要,明确项目部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变更、终止过程中的具体任务、职责及要求。

三、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

项目部受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委托起草的各项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合同初稿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所属在中国境内的所有项目部,不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所属在中国境外的项目部。

第二章合同管理人员及职责第六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履行本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指导并审核项目部相关专项管理人员起草的各项合同,并督促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逐级审核审批。

二、及时掌握项目部各项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各种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一管理层级或公司报告。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六)相关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会商单、确认单、成本分析、合同起草、修订、合同评审、报批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延期每天另加罚50元。
2、因合同条款缺陷,被公司职能部门退回合同者,凡通用条款由合同承办人承担责任,技术条款由总工承担责任,分别罚款100元。
3、因合同条款缺陷,在合同执行及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给项目和公司造成损失者,凡通用条款由合同承办人承担责任,技术条款由总工承担责任,分别罚款50元。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3)施工班组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组织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综合进度计划的工作,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核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C、严格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退还给有关方面。
4、金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协议原则上由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与洽谈,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参与洽谈人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须向未参加洽谈的招标小组成员就合同主要条款予以通报,如遇不同意见者合同承办人可组织专题会议协商确定。
5、合同应在中标方确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其中合同初稿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传阅及修改3日内完成,成本分析在相关专业预算人员阅读合同初稿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洽谈在此期间同步进行,对方签章在3日内完成,此后2日内须上报至公司合同评审职能部门。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合同的管理职责、流程及要求,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活动。

3.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合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等。

三、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合同文本应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签订应有明确的授权流程,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合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件均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五、合同监督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3. 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六、合同结算与归档1. 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完成结算后,应及时整理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正本、变更协议、结算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

3. 合同档案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二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学校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学校法律顾问及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统一编号。

第六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七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九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合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对工程的需求、标准、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文本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4.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信息。

2.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 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一、概述本规定实施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并实现项目目标的顺利完成。

项目合同是指建设项目的有关合同,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方面涉及的合同。

二、项目合同签订1.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

2.项目部负责起草或审查合同;项目经理、财务人员和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应当参与合同的签订。

3.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项目工程、技术要求、进度计划、合同履行方式、费用结算等相关情况。

4.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固定化,确保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项目合同实施1.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安排工作,掌握进度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工作。

2.对于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如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和质量检查组织,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验和确认。

3.更新合同变更,必须要有项目领导授权,并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合同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进度、费用和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4.项目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守合同规定,若情况有变更需要涉及合同内容的调整,应当及时与合同方沟通、协商,签订变更补充协议。

四、项目合同结算1.项目合同结算应当按照合同条款、财务制度和现行税收法规进行。

支付单位应当向供货单位开具符合税收法规的合法发票。

如有专项要求,应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2.结算及支付之前,各方应当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3.结算后的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确保合同及结算过程的完整和清晰。

五、项目合同管理1.项目合同属于敏感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处理。

2.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中还应包括风险警示制度、合同评审、合同备案、电子化管理等内容。

4.所有合同签订、变更、归档等重要环节应当留下明确的书面记录,备案保存到项目管理系统中。

六、本规定是一个基本的管理系统,旨在确保项目合同签订、变更、执行和结算等各个方面都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管理要求,有效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最终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在项目启动前,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编制合同招标文件,经批准后进行发布招标。

2、所有招标的合同必须经过严格评审,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合同签订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法务部门审核,由法务部门颁发合同文本。

4、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三、合同履行1、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2、合同变更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和对方签字确认,并报法务部门备案。

3、合同付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进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延迟。

4、如有任何矛盾或争议,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五、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和对方签字确认,并报法务部门备案。

2、如有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充分理由。

3、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六、合同解除1、一方欲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附上充分理由。

2、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解除合同文件。

3、解除合同后,双方必须按照解除合同协议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失。

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

3、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反馈。

以上为本公司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员工严格遵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项目合同管理措施(1)一般管理1)项目合同管理包括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总承包合同(主合同)以及为完成总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劳务供应合同、加工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的管理。

2)各类合同的管理方式按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对合同的履行的监督,并负责合同的补充、修改和(或)更改、终止或结束等有关事宜的协调和处理。

3)合同管理程序应贯穿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4)项目部依据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全过程跟踪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合同任务,并正确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并对分包合同实施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规定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5)在合同谈判、合同控制和处理索赔问题时,处理好与业主、分包商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的经济关系,并应服从项目的实施战略和企业的经营战略。

6)项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形成文件。

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按程序规定进行书面签认,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的履行1)合同谈判人员须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2)合同履行前,由项目经理就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作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项目部有关人员交底,并组织项目部落实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合同指导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3)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

4)对合同履行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规避或减少风险。

(3)合同的变更1)加强对业主发出的变更管理:①变更必须以正式书面文件为准,其签发人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②变更如果对工程进度及费用有影响,应及时调整并得到业主确认。

③项目部对发现属于业主变更范畴的事项主动、及时地向业主提出变更申请。

④认真研究合同,对业主变更应列入项目风险备忘录进行管理。

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管理要点
项目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保质顺利竣工的重要环节。

为此,需要做好以下管理要点:
一、施工前的合同交底:项目部应确保所有相关成员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对工期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并列示出工期计划和施工进度表。

二、施工中的往来联系确认:在开工前,双方应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联系或确认事项,并经双方签收。

以下几种事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1、开工令的下达;2、工期的顺延;
3、设计变更;
4、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如有增项,应先办理书面签证并经业主签字后再施工。

三、项目分包合同管理:项目部应按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项目分包管理。

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并履行合同评审程序。

对分包商的要求包括不得以业主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定采购、分包合同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合同。

分包商必须遵守和履行项目部统一规定,在沟通、联络及
确认事项时应采用公司统一格式的工程联络单形式,并经双方签收确认。

四、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合同管理:项目部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验。

竣工后向业主方移交时,应做好交接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形成书面记录并整理归档。

项目部合同执行制度

项目部合同执行制度

项目部合同执行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并规范项目部合同执行制度,以确保项目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高效、合规地进行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和业务合作伙伴。

2. 职责和义务2.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合同执行过程,确保合同的履约义务得到满足。

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和执行方案;- 确保项目的资金、人力和物资资源充足;- 审核合同变更申请,并及时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 监督和配合合同审计工作;- 协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2.2 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管理项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并向项目经理提供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建议;- 签订合同并保管合同文档;- 监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作进展和风险控制;- 确保合同执行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协助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2.3 项目部员工项目部员工是合同执行的主要参与者,他们应遵守下列规定:- 熟悉合同内容,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工作;- 保护合同及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严格执行合同履约义务,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合同工作;- 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部门汇报合同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 遇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寻求解决方案,并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3. 合同执行过程3.1 合同签订-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和法律法规,编制合同草案;- 项目经理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并确认合同条款;- 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正式合同。

3.2 合同履约- 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计划和执行方案,并与项目部员工分配任务;- 项目部员工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并监督合同执行进度。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 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管理,热情服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2. 开工之前,项目经理部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相关资料;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4. 按合同要求进行现场交接,及时签发工程开工令;5. 检查施工单位及其主要施工队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实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7.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在履约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另一方的签署人员必须遵守合同或获得正式书面授权;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9. 另一方提交给我方确认的所有工程材料应在合同或公司系统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10. 合同争议的处理:主动协调与对方的争议问题,配合合同履约监督部门取证;11. 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收集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相反,当对方提出此种要求时,我方人员应仔细考虑是否根据合同条款遵守另一方的要求,应有高度的防范意识;(注: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为双方签章确认的往来函件、合法的录音、影像取证及传真、电子数据等。

)12. 严格控制导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积极鼓励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变更程序应符合合同要求;13. 施工单位在申报进度工程量时,应认真审查,按合同约定,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同时严格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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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华润万象汇二期项目部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建立起依法经营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及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有关规定,项目部合同管理权限为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30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合同的签署。

1.3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按授权代表公司作为一方合同主体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1.4 单项业务标的在1万元(含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签订合同。

1.5 项目部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办法。

1.6本项目部涉及的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钢结构吊装合同,钢筋、水泥、混凝土、预制楼梯等材料购销合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租赁合同,防水、水电安装等专业分包合同,食堂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
购合同等。

2管理部门与职责
综合管理处是项目部合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其职责如下:
2.1 制定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2.2 监督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2.3 监督合同履行,负责合同归档管理;
2.4 负责合同项目款项支付时合同履行进度及结果的审核;
2.5组织合同项目谈判、合同预算构成审查及必要预算的控制;
2.6负责合同另一方主体资质及相关文件的审查;
2.7 起草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
2.8 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 合同的分类
3.1 建设工程合同。

3.1.1建设场地征用、借用、拆迁、补偿、复耕安排、地下地上附着物、管线的迁移等合同的洽谈和执行工作。

3.1.2 施工准备的通讯、电源、水源、道路、监建设施等合同。

3.1.3 工程前期地灾、水保、环保、规划、压矿、地震、文物评估等委托合同。

3.1.4 其他施工合同。

3.2 采购合同。

3.2.1 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3.2.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3.3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3.3.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专题技术调查、造价咨询、标书编制等合同。

3.3.2 公司委托的设备材料技术协议。

3.4 劳动合同。

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3.5 其他合同。

与项目部办公、管理有关的其他合同。

譬如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供用电、水合同等。

4 合同的审核
4.1 合同审核实行层级会签制度,并执行会签单制度。

4.2 建设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承办人员、综合管理处处长和工程管理处处长初审,然后报主管主任审核,最后由项目部主任签批。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4.3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正式签订前,先由综合管理处长初审,然后报主管主任审核,最后由项目部主任签批。

4.4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5 合同的签订
5.1 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 签订合同必须统一以华润万象汇二期工程项目部名义。

必须由项目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5.3 合同承办处室应当根据合同项目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的程序和履行情况全过程负责。

5.4在合同订立时,合同承办处室应负责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

承办人组织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合同谈判处室应组织相关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参加。

6.合同的履行
6.1合同一经正式签约后,合同承办人应全过程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病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项目部签订的所有合同档案内容和要求以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为准。

8.3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

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润万象汇二期项目部2017年9月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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