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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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劳动法关系密切的其它社会关系是指: 这些社会关系有些是发生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 有些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有些是随着劳动关系 而附带产生的关系。
比如:关于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关于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关系……
•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
第二,劳动法与民法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 出来的法律部门。
第三,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其它一些 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
3)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以下特点: 第一,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 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第二,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 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 第三,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 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 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 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首要原则)
1)权利与义务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其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确立了出发点。有劳动能力的 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又是履 行对国家承担的义务。
•
2)我国具有劳动能力公民的规定
2、劳动法律事件—— 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
而民事劳务关系在于,是个人提供劳动力,对方支 付报酬的一种劳务关系。比如:雇保姆等。
•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法定的权利义务 转化 现实的权利义务 (效力) (实际价值) (实效)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第一次调整和第二次调整)
3、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互为对价关系)
行政主体 税务局
行政相对人 纳税的组织和公民
•
劳动行政主体
劳动行政相对人
劳动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比如:监督检查关系就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3、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它的运行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
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其服务对象、项目、规则 及主体资格条件等为劳动法律或劳动行政机关所规定 。比如:工会、职业培训机构等。
3、劳动标准制度
(子法)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8、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
(并列关系)
•
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1、什么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 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关系。比如:买卖关系、运输关系、租赁关系等 。
劳动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与义务(见教材43页,7权利、4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指 向的事物。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 的事物,如劳动、工资、 保险福利、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等事物。
行政法
民法
劳动法
宪法
经济法
国家根本大法
刑法
诉讼法
•
3、对劳动法定义的理解?
1)劳动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 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有时,劳动法也可以专指一个国家的劳动 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2)关于劳动法,需明确的是:
第一,劳动法是资本主义பைடு நூலகம்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 法律部门。
•
三、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这个事实必须是带有一定的 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
能产生、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
合法事实
单方意思表示 或 违法行为
•
注意: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1、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 为转移的。只有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 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 为无效劳动关系。
它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来实现的,而且是一种强 行性规范。具体为生、老、病、死、伤、残、失业 等。 社会保险的特征如下:
1)社会性
2)互济性
3)补偿性
•
三、劳动法律渊源
(一)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1、什么是法律渊源——
又称“法的渊源”,是指哪些来源不同(制 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 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 形式,即可称“法的形式”。比如: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渊源即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宪法、法 律、法规、规章等。
其基本原则的特点是: 第一,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 第二,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 第三,具有高度的稳定性 第四,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指导意义,贯穿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统 一、协调。
2)指导实践,正确适用。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适用,补充不足 。
•
1)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七大权利) 2)平等协商的权利 3)集体协商和共同决定权 4)政府应当贯彻“三方原则” 5)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应当贯彻“三方原则 ” 7)工会享有广泛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咨询权
•
3、物质帮助权原则
物质帮助权是指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就业机会是有从社会获取物质帮助的权 利。
4、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 主体、内容与客体。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 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其主体主要包括雇主和雇 员。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劳动者
法人 劳动权利能力
新劳动法培训讲义
路漫漫其悠远
2024/4/26
第二章 劳 动 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
1、什么是法或法律?
法或法律是一定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 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的设定为调整 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社会关系 的规范的总和。
•
2、什么是法律体系?
法由于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而划分为不 同的法律部门,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总和构成 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劳动法就是一国法 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与劳动有关的一组权利•束。
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
劳动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劳动是人谋生的 手段。劳动过程就是人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而劳 动力有如下特点:
第一,劳动力存在的人身性。 第二,劳动力形成的长期性。 第三,劳动能力一旦形成是无法储存的,过了一 定时间,劳 动能力就会自 然消失。
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公 民,视为具有劳动能力公民,个别特种行业可以在 16周岁以下。
3)劳动权的含义
劳动权是指劳动者能参加社会劳动并因劳动而产 生或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各项权利,主要有六大权利 :
A、平等的劳动就业权 B、自由择业权 C、劳动报酬权
D、休息休假权
E、劳动保护权 F、职业培训权
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
•
2、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 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 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体现着双重意志 :首先体现国家意志;然后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 志。
•
劳动权具体体现为三方面的保护
基本保护 基本保护是指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
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身体安全、基本生活需 要等)
全面保护 全面保护是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益
和人身权益,包括法定权益和约定权益,无论其内容 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哪个方面,无论它存在于劳 动关系缔结以前、缔结以后或终止以后,都应受到保 护。
•
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是指劳动法对劳 动关系当事人的利益都给与合 法保护的同时,优先保护在劳 动关系中事实上处于相对弱势 地位的劳动者。
换句话说,优先保护就是在 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利益 的保护与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 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应优先 保护劳动者利益。(比如:安 全重于生产)
•
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正式解释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意义重大)
此外,还有其它类别:(主要是指市场经济国家)
A、雇佣规则(内部劳动规则) (它是劳动法渊源之一) B、劳动(雇佣)合同 C、集体合同 D、习惯法 E、法官法或判例法
•
四、劳动法的体系
由以下劳动法律制度构成——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
2、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劳动法律的渊源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劳 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劳动法律渊源的类别
1、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首要渊源) 2、劳动法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3、国务院劳动行政法律(特别授权) 4、劳动规章 5、地方性劳动法规 6、我国立法机关批准的相关国际公约
•
7、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劳动关系
A、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
转变 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关系
B、存在着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1、劳动合同关系——(主要形态)
2、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1)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是指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
生的社会关系。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另一方可以是 国家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公民等。
4)与劳动法关系密切的其它社会关系是指: 这些社会关系有些是发生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 有些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有些是随着劳动关系 而附带产生的关系。
比如:关于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关于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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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
第二,劳动法与民法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 出来的法律部门。
第三,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其它一些 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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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以下特点: 第一,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 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第二,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 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 第三,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 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 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 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首要原则)
1)权利与义务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为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其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确立了出发点。有劳动能力的 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又是履 行对国家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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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具有劳动能力公民的规定
2、劳动法律事件—— 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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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事劳务关系在于,是个人提供劳动力,对方支 付报酬的一种劳务关系。比如:雇保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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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法定的权利义务 转化 现实的权利义务 (效力) (实际价值) (实效)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第一次调整和第二次调整)
3、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互为对价关系)
行政主体 税务局
行政相对人 纳税的组织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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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主体
劳动行政相对人
劳动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比如:监督检查关系就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3、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它的运行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
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其服务对象、项目、规则 及主体资格条件等为劳动法律或劳动行政机关所规定 。比如:工会、职业培训机构等。
3、劳动标准制度
(子法)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8、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
(并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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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1、什么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 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关系。比如:买卖关系、运输关系、租赁关系等 。
劳动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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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与义务(见教材43页,7权利、4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指 向的事物。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 的事物,如劳动、工资、 保险福利、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等事物。
行政法
民法
劳动法
宪法
经济法
国家根本大法
刑法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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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劳动法定义的理解?
1)劳动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 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有时,劳动法也可以专指一个国家的劳动 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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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劳动法,需明确的是:
第一,劳动法是资本主义பைடு நூலகம்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 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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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这个事实必须是带有一定的 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
能产生、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
合法事实
单方意思表示 或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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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1、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 为转移的。只有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 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 为无效劳动关系。
它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险来实现的,而且是一种强 行性规范。具体为生、老、病、死、伤、残、失业 等。 社会保险的特征如下:
1)社会性
2)互济性
3)补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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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律渊源
(一)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1、什么是法律渊源——
又称“法的渊源”,是指哪些来源不同(制 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 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 形式,即可称“法的形式”。比如: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渊源即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宪法、法 律、法规、规章等。
其基本原则的特点是: 第一,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 第二,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 第三,具有高度的稳定性 第四,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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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指导意义,贯穿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统 一、协调。
2)指导实践,正确适用。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适用,补充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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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七大权利) 2)平等协商的权利 3)集体协商和共同决定权 4)政府应当贯彻“三方原则” 5)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应当贯彻“三方原则 ” 7)工会享有广泛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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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质帮助权原则
物质帮助权是指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就业机会是有从社会获取物质帮助的权 利。
4、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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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 主体、内容与客体。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 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其主体主要包括雇主和雇 员。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劳动者
法人 劳动权利能力
新劳动法培训讲义
路漫漫其悠远
2024/4/26
第二章 劳 动 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
1、什么是法或法律?
法或法律是一定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 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的设定为调整 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社会关系 的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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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法律体系?
法由于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而划分为不 同的法律部门,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总和构成 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劳动法就是一国法 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与劳动有关的一组权利•束。
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
劳动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劳动是人谋生的 手段。劳动过程就是人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而劳 动力有如下特点:
第一,劳动力存在的人身性。 第二,劳动力形成的长期性。 第三,劳动能力一旦形成是无法储存的,过了一 定时间,劳 动能力就会自 然消失。
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公 民,视为具有劳动能力公民,个别特种行业可以在 16周岁以下。
3)劳动权的含义
劳动权是指劳动者能参加社会劳动并因劳动而产 生或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各项权利,主要有六大权利 :
A、平等的劳动就业权 B、自由择业权 C、劳动报酬权
D、休息休假权
E、劳动保护权 F、职业培训权
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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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 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 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体现着双重意志 :首先体现国家意志;然后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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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具体体现为三方面的保护
基本保护 基本保护是指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
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身体安全、基本生活需 要等)
全面保护 全面保护是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益
和人身权益,包括法定权益和约定权益,无论其内容 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哪个方面,无论它存在于劳 动关系缔结以前、缔结以后或终止以后,都应受到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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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是指劳动法对劳 动关系当事人的利益都给与合 法保护的同时,优先保护在劳 动关系中事实上处于相对弱势 地位的劳动者。
换句话说,优先保护就是在 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利益 的保护与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 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应优先 保护劳动者利益。(比如:安 全重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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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正式解释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意义重大)
此外,还有其它类别:(主要是指市场经济国家)
A、雇佣规则(内部劳动规则) (它是劳动法渊源之一) B、劳动(雇佣)合同 C、集体合同 D、习惯法 E、法官法或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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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法的体系
由以下劳动法律制度构成——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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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劳动法律的渊源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劳 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劳动法律渊源的类别
1、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首要渊源) 2、劳动法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3、国务院劳动行政法律(特别授权) 4、劳动规章 5、地方性劳动法规 6、我国立法机关批准的相关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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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式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劳动关系
A、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
转变 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关系
B、存在着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1、劳动合同关系——(主要形态)
2、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1)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 是指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
生的社会关系。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另一方可以是 国家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公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