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荷高速公路项目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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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荷高速公路项目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对深圳市宝安区“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项目(以下简称“一河四走廊”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河四走廊”项目由各街道从宝安门户区域、重要交通节点,重点发展区域中筛选立项项目,向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并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统筹向区委区政府申报立项。
经发改批复立项的“一河四走廊”项目,包括茅洲河碧道6个项目,广深高速8个项目,107国道7个项目,宝安大道6个项目,穗深城际铁路1个项目,龙大高速2个项目。
其中龙大机荷高速石岩段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前终止实施。
另外29个项目在6月初至7月中旬期间陆续进场施工,其中燕罗街道负责的6个项目进场较早,最早进场的为茅洲河碧道塘下涌洪桥头段项目,6月4日进场施工;最迟进场的项目是新桥街道负责的宝安大道新桥段项目,7月14日进场施工。
截至11月10日,29个项目均已完工但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跟踪审计评价
跟踪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开展各项工作,大部分项目均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项目的立项、招投标以及施工管理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作效果,总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制定《宝安区“一河四走廊”沿线建筑风貌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纳管工作方案》及《宝安区“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项目实行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方案》,强化对“一河四走廊”项目的监管。
项目实施后的完工效果基本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对“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及制度落实方面
1.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及时。
跟踪审计发现,截至2020年11月10日,“一河四走廊”29个项目中,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有28个,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均滞后于项目开工时间。
2.建筑师负责制未落实到位。
“一河四走廊”项目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但跟踪审计发现,航城街道、燕罗和新安街道负责的项目未安排设计师全程参加现场的工程例会。
西乡街道、福海街道、福永街道的项目相关设计单位并未派驻设计师开展驻场服务,部分关键节点的验收也未见相关设计单位参与。
(二)立项及规划设计方面
1.个别项目因与其他项目发生重叠,先立项后取消。
龙大机荷高速石岩段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于2020年4月22日经区发改批复立项,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范围与龙大高速市政化改造、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重叠,且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为避免投资浪费,于5月11日经总指挥部第四次会议同意按程序取消该项目。
2.部分项目未按规划实施。
经现场踏勘发现,部分项因前期工作不充分,未能与业主充分沟通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不同意刷新或只同意满足其个人意愿的条件进行刷新,致部分列入刷新范围的楼栋实际无法实施。
(三)参建单位的履职方面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跟踪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总监及总监代表长期不在岗,监理日志严重缺漏且未按监理相关规范记录现场施工情况,相关需签署监理意见处无监理意见,仅有总监签章,部分工程材料进场报审表等无监理审批意见,无日期,无签章,开工报告无日期。
2.个别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代签名。
跟踪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存在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中,同一管理人员签名不一致的情况,经核实,因相关管理人员请假而找他人代签。
(四)质量安全控制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缺陷及成品保护不力。
经现场踏勘发现,各街道均存在个别项目局部施工质量较差,如立面涂刷不均匀导致局部墙面色差较大,后补脚手架墙面连接件处不平整,且色差较明显。
另外,各街道均存在工程实施后成品保护效果不佳的情况。
2.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
经现场踏勘发现,各街道均存在个别项目施工场地内安全文明设施设置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五)进度控制方面
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未按计划竣工。
根据《宝安区“一河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由各街道负责‘一河四走廊’重要节点的施工、监理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
(该项工作在 2020 年 7 月31 日前完成)由各街道办组织现场验收,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该项工作在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
截止2020年11月24日,部分项目完成初步验收,但所有项目均未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各街道的项目均未按计划的合同工期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
(六)工程变更方面
部分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及备案不及时。
跟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施工存在工程变更,项目实体工程施工已完成,但未见相应变更审批及备案等资料。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安全推进;二是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符合验收规范;三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合理确定计划工期,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落实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一河四走廊”项目施工相对简单,技术不复杂,选取该项目试点建筑师负责制,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建议选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一步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激励建筑师及团队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发挥其在设计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同时增加建筑师对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评价的权限,确保设计成果得以有效落地,高质量推动项目的实施。
(三)进一步做好项目后期管养工作
“一河四走廊”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宝安“湾区核心”及“西协”桥头堡的门户形象,进一步优化了提升我区的城市品质,建设单位及区市容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后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在较长时间内得以体现。
同时应充分发挥群众意愿,加大社会力量的投入,形成建筑
风貌保持的长效机制。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对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及时;建筑师负责制未落实到位;个别项目因与其他项目发生重叠,先立项后取消;部分项目未按规划实施;部分项目设计发包存在规避招标的嫌疑;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代签名;部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缺陷及成品保护不力;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未按计划竣工;部分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及备案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均已采取措施积极完成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