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管理知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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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础知识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原则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达到预期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主要有4个部分: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有《××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X省煤炭法实旋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2.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具体内容共有七章97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矿山安全法》
该法共八章50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旋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要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其采矿许
可证和营业执照;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和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
这些内容都从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法律界定和要求,无疑对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起到保障作用。
3)《煤炭法》
该法共八章81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三章煤炭生产与安全管理、第四章煤炭经营、第五章煤矿矿区保护、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该法确立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出了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环保法规法律,做到使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严格实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培训制度;加强矿区保护,加强煤矿企业监督检查,要求煤矿企业依法办事;维护煤矿企业合法权益,禁止违法开采、违章指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冒险作业、依法追究煤矿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责任等,该法对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该条例于2000年11月7日以国务院第296号命令颁布,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共有五章50条。
该条例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权力、地位、职责、监察内容、行政处罚种类、工作原则及与政府的关系等,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的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是依法监察的法律武器,填补了煤矿监察法规空白,对于依法治矿,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意义。
5)《煤矿安全规程》
《规程》共有四编751条。
第一编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备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编井工部分,规定开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机电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
为标准;第三编露天部分,规范了采剥、运输、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电气及设备检修标准;第四编职业危害,规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使职工健康得到保护。
该《规程》为第七次修订本,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处罚办法》)
《处罚办法》共有6章78条,主要包括: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及附则。
其中的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中规定行政处罚共有9种,分别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拘留;关闭;吊销有关证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适用中,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违法处罚规定也明确、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24条,规定了相关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明确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以及国家、省级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发证权和管理权;提出了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和使用做出了规定,对行政处罚明确了权力机关。
这是一个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法规,也是煤矿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加强法治管理、科学管理的有力武器。
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简称《国务院446号令》)
第八条规定: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第二节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岗位职责
一、权力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煤矿职工在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煤矿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煤矿企业要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
(2)、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合法拒绝权
煤矿职工有权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有权对煤矿企业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
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遇险停、撤权
煤矿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煤矿企业不得因职工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煤矿职工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按规定对职工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5)、工伤保险和索赔权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3-伤保险,为职工缴纳3-伤保险费。
煤矿职工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企业依法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须爱护有关设备、设施,须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煤矿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煤矿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也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有组织地参加抢险救灾。
二、岗位职责
三铁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负责单体柱、金属顶梁、金属支架的使用数量、质量及挂牌编号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或更换失效支柱,并监督检查支柱工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对损坏或丢失支柱者要追究责任。
回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柱必须做到对号入座,并严格执行支护用品管理的六项制度。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的基础知识
一、煤的形成
煤是由古代植物遗体经过复杂的生物化学、物理化学作用转变而成的。
植物死亡以后,经过了泥炭化作用、腐泥化作用、成岩作用和变质作用变成煤。
二、煤层的顶、底板
位于煤层上面和下面的邻近岩层称为煤层的顶、底板,如图1-1、图1-2所示。
煤层的顶、底板岩层一般由砂岩、粉砂岩、泥岩、页岩、粘土岩或石灰岩等组成。
煤层顶、底板岩层的岩石性质、结构与构造、强度、含水性等
是选择顶板管理方法和采煤工艺的重要依据。
1.顶板
根据顶板自然层位的岩性、厚度、与煤层的相对位置及垮落难易程度,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和老顶(又称基本顶)3种类型。
伪顶是指直接位于煤层之上,随采随落的极不稳定岩层,其厚度一般在0.5m以下,通常由炭质页岩、泥质页岩等强度较低的岩层组成,对顶板维护和煤炭质量有一定影响。
直接顶是指位于煤层或伪顶之上具有一定稳定性,在支架前移或回柱后能自行冒落的岩层。
一般为页岩、砂质页岩和粉砂岩等,是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的直接对象。
老顶是指位于直接顶或煤层之上,通常为厚度及岩石强度较大,难于垮落的岩层。
常由砂岩、砾岩或石灰岩等组成。
2.底板
它可分为直接底和老底两种类型。
直接底是指直接位于煤层之下的岩层。
一般由泥岩组成,其主要特点为容易遇水膨胀,引起底鼓现象。
老底是指位于直接底或煤层之下的岩层,一般由砂岩或石灰岩等坚固的岩层组成。
(1)、直接底:是位于煤层之下,强度较低的岩层。
(2)、基本底:又称“老底”,位于直接底或煤层之下,比较坚硬的岩层。
图1-1煤层的顶板图1-2煤层的底板
1-煤层; 2-伪顶;3-直接顶;4-基本顶 1-煤层;2-直接底;3-基本底
三、煤层产状
煤层产状有走向、倾向、倾角三个要素,如图1-3所示。
走向——煤层层面与任一假想水平面的交线称为走向,也就是同一层面上两个等高点的连线,走向线的方向即为煤层的走向。
倾向——煤层面上与走向线相垂直并沿斜面向下的一条线叫倾斜线(它表示煤层面的最大坡度)。
倾斜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所指的方向,即为倾向,倾向与走向垂直。
倾角——煤层面上与走向线直交的倾斜线和它在水平面上投影的夹角,称为倾角,倾角的大小表示煤层的倾斜程度。
倾角分为真倾角和视倾角,真倾角相当于煤层面与水平面所夹的最大角度;而视倾角则为煤层面上任一与走向线斜交的直线和该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的角度。
视倾角永远小于真倾角,一般在天然剖面上所见到的煤层倾角多为视倾角。
图1-3煤层产状示意图
abc-走向线;ce-倾斜线;cd-倾向线;α-煤层倾角
四、煤层分类
1、由于地壳运动的影响,煤层绝大多数是倾斜的,通常按煤层的倾角将煤层分为四类:
(1)、近水平煤层,煤层倾角在8°以下的煤层;
(2)、缓斜煤层,煤层倾角在8°~25°;
(3)、中斜煤层(又称倾斜煤层),煤层倾角在25°~45°;
(4)、急斜煤层,煤层倾角在45°以上的煤层。
2、按照煤层厚度分类
煤层的厚度,就是煤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煤层厚度差异很大,有的煤层只有几厘米厚,而有的煤层厚度可达几十米甚至百余米。
在复杂结构的煤层中,煤层厚度可分为总厚度和有益厚度。
总厚度是包括夹矸在内的全厚,有益厚度是除去夹矸的纯煤厚度。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开采技术特点,将煤层厚度分为3类:
(1)、薄煤层——厚度小于1.3m;
(2)、中厚煤层——厚度1.3~3.5m;
(3)、厚煤层——厚度3.5m以上。
有时习惯上将厚度大于6m的煤层称为特厚煤层。
在我国中厚煤层与厚煤层占有较大比重。
五、断层构造
(1)、断层的概念:由于地壳运动产生的地应力,超出了组成地壳岩石的强度极限时,岩石发生破裂,破裂后的岩块(或岩层)沿破裂面发生相对位移,就是断层。
(2)、断层的要素:为了便于描述断层,常把断层的形态组成部分,分别给以命名,统称为断层要素,如图下图所示,常用的断层要素有:
图1=4断层的要素
A图:1-下盘;2-上盘;3-断层线;4-断层破碎带;5-断层面
B图:ABCD-断层面;AE-断层线;ab-下盘交面线;cd-上盘交面线断层面:断层的破碎面叫断层面。
断层线:断层面与地面的交线称为断层线。
断盘:被断层面所分割的,由岩体或岩层所组成的地块,叫断层的两盘。
当断层面倾斜时,位于断层面以上的地块,称为上盘,位于断层面以下的地块,称为下盘。
有时,断层两盘绝对运动方向,在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若两盘相对位移以升降为主,习惯上把相对上升的一盘叫做上升盘,相对下降了的一盘叫下降盘。
交面线:岩层层面与断层面的交线叫交面线。
上盘岩层层面与断层面交线,叫上盘交面线;下盘岩层层面与断层面交线,叫下盘交面线。
(3)、断层的分类:
断层的分类有很多种,这里不一一叙述,我们就把主要的正断层、逆断层和平移断层介绍一下。
正断层:上盘相对下降,下盘相对上升的断层叫正断层。
断层面的倾角较陡,平均45º~70°,故断层线受地形影响较小,地质图上的断层线较平直,其延伸方向与断层走向接近一致。
如图1-5所示。
图1-5正断层
A-上盘顺断层面倾向动滑;B-上盘顺断层面斜向滑动;C-正断层剖面示意图
逆断层: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的断层叫逆断层。
逆断层的岩层,水平距离显著缩短,逆断层主要是水平侧压力作用的结果。
如图1-6所示。
平移断层:断层两盘沿着断层面走向相对位移,以及两盘的升降位移量相对于水平位移量小很多的断层,叫平移断层。
如图1-7所示。
(4)、断距:断层两盘相对错开的距离叫断距,它表明岩层被错断后相隔的距离。
断距可分为垂直断距和水平断距,断距又分真断距和地层断距等,在这里不再叙述。
如图1-8
(5)、落差:横切或斜切断面的剖面内,上下盘同一岩层界线与断层线各有一个交点,两交点的高程差叫落差。
两个点的水平距离叫平错;两个沿断层面的距离,叫倾斜间隔。
即落差是倾斜间隔
图1-6逆断层
A-上盘顺断层面倾向向上滑动;B-上盘顺断层面倾向向上滑动;C-逆断层剖面示意图
图1-7平移断层示意图
的垂直分量,平错是倾斜间隔水平分量。
如图1-8所示。
图1-8断层的落差和平错
H-落差;L-平错
六、矿井巷道
矿井巷道除直通地面的斜井、立井、和平硐外,按巷道在井下的部位与用途不同有井底车场、主要运输石门、水平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巷、采区石门、采区轨道上(下)山,采区皮带上(下)山、通风上(下)山、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开切眼及暗井等多种巷道。
在矿井所开掘的一系列巷道,按其作用和服务范围,可以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三类。
为全矿井、一个水平或两个以上采区服务的巷道叫做开拓巷道;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巷道叫做准备巷道;直接为一个采煤工作面服务的巷道叫做回采巷道。
巷道断面的形状有很多种,矿井中常见的有矩形、梯形、拱形、圆形、多角形及不规则形状等。
矿井巷道多数采用梯形和拱形巷道,其他形状的巷道使用的较少,只有在地质条件复杂特殊的情况下使用,如顶底板压力很大时采用圆形巷道,急倾斜薄煤层掘进巷道时为了保持顶板的完整性而掘成不规则的形状等。
巷道按所使用的支护材料分有坑木支护、金属支架支护、混凝土或料石砌碹及锚喷支护等方式。
坑木支护是矿井采用最早而广泛的一种支护方式。
但由于它易腐朽、强度低、易燃等缺点,逐渐被金属支架、混凝土支架、锚杆及锚喷支护所代替。
在服务年限长,矿压较大的巷道内多采用锚喷支护或砌碹。
今后,锚杆支护和锚喷支护有逐渐取代其他支护方式趋势,成为矿井巷道的主要支护方式。
七、采煤方法
采煤方法:采煤工艺与回采巷道布置及其在时间上、空间上的相互配合叫采煤方法。
采煤方法实质上包括采煤系统和采煤工艺两大分部内容。
采煤系统:是指采区巷道布置方式,掘进和采煤顺序的合理安排,以及由采区供电系统、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共同完成的采煤系统。
采煤方法的种类很多,目前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使用的采煤方法总的划分为壁式和柱式两大类。
这两种不同类型的采煤方法,无论在采煤系统,还
是采煤工艺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壁式类采煤法的特点是煤壁(即采煤工作面)较长,工作面两端至少各有一条巷道,用于进风、回风、运煤和运料;采出的煤炭平行于煤壁方向运出工作面。
我国多采用壁式采煤方法。
柱式采煤法的特点是煤壁短,同时开采的工作面数目较多,采出的煤炭垂直工作面方向运出。
我国当前常用的采煤方法主要有:
(1)走向长壁采煤法。
长壁工作面沿倾斜布置沿走向推进的采煤方法。
(2)倾斜长壁采煤法。
长壁工作面沿走向布置沿倾斜推进的采煤方法。
(3)倾斜分层采煤法。
厚煤层沿倾斜面划分分层面的采煤方法。
(4)长壁放顶煤采煤法。
开采6m以上缓倾斜厚煤层时,先采出煤层底部
长壁工作面的煤,随即放采上部顶煤的采煤方法。
八、采煤工艺
采煤工艺:采煤工作面各工序所用方法、设备及其在时间、空间上的相互配合叫采煤工艺,也叫回采工艺。
1、采煤工艺种类
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采煤工艺种类有四种:
(1)爆破采煤工艺。
用爆破方法破煤装煤、人工装煤、输送机运煤和单体支柱支护的采煤工艺叫爆破采煤工艺,(简称炮采)。
(2)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
用机械方法破煤和装煤、输送机运煤和单体支柱支护的采煤工艺叫普通机械化采煤工艺(简称普采)。
(3)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用机械方法破煤和装煤、输送机运煤和液压支架支护的采煤工艺叫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简称综采)。
2、采煤工艺的工序组成
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煤炭生产的采煤工艺由五个主要工序组成:
(1)破煤。
是将煤炭从工作面煤壁上采落下来的工序。
(2)装煤。
是将采落下来的煤炭装入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或溜槽)内的工序。
(3)运煤。
是把装入到刮板输送机(或溜槽)里的煤炭运出工作面的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