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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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中学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课堂出勤管理,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强化时间观念,提高课堂参与度,同时为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明确的考勤管理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及教职工(以下简称“教师”),包括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 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XX时至XX时,下午XX时至XX时。

具体作息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校历为准。

2. 教师的工作时间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确保按时到岗,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

3. 特殊情况下,如学校组织活动或法定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会有所调整,届时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学生应在每节课开始前5分钟到达教室,使用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到、纸质签到表等。

学生需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学生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和下午的首次课程前。

签到时间为每节课开始前10分钟至上课铃响。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若学生因公外出(如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活动等)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由班主任负责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
学生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班主任报告,并说明原因。

班主任核实情况后,可给予一次补签机会。

若频繁发生忘记签到情况,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并对考勤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对缺勤、迟到等现象进行跟踪和指导。

(2)教务处负责监督全校考勤工作的实施,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依据。

(3)政教处负责对考勤制度进行宣传、解释,并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各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考勤的监督,并及时反馈学生在课堂上的考勤情况。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学生如需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起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详细信息。

(2)请假申请需经班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3)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与班主任的联系,如有变动需及时告知。

2、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班主任审批。

(2)请假2天以上至一周(含一周)的,需经班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3)请假超过一周的,需经教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到期后,学生应及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

(2)销假时,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由说明等。

(3)未按时返校销假者,按旷工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请假期间,学生应主动了解课程进度,及时补课,确保不影响学业。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陪产假等。

(2)学生或教职工申请休假,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申请流程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a. 提交书面休假申请,注明假期种类、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b. 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c. 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审批。

d. 校长审批(如需)。

(3)休假申请批准后,申请人需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并按时销假。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学生或教职工因病需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2)事假:学生或教职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

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婚假: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婚假,学生不设婚假。

(4)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学生不设丧假。

(5)产假:女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年假规定
(1)教职工根据工作年限,每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年假。

(2)年假需提前申请,并经学校批准。

(3)未休完的年假,可在次年规定时间内补休。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女教职工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男教职工可申请陪产假,具体天数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学校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学生和教职工按照学校通知执行。

公众假期期间,学校会安排值班,确保校园安全。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学生或教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或教室,视为迟到。

a. 学生迟到5分钟以内,由科任教师记录,并视情况给予口头提醒。

b. 学生迟到5-15分钟,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

c. 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按旷工处理。

(2)旷工:学生或教职工未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a. 学生旷工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并在学生档案中记录。

b. 学生连续旷工超过一天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定次数,将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学生或教职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视同旷工处理。

(2)伪造记录:学生或教职工伪造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工资扣除等。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教职工旷工期间,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到学校规定上限的教职工,将面临辞退处理。

(3)学生旷工不涉及工资扣除,但可能影响其学业评价和奖助学金评定。

4、未签到处理
学生未签到按以下规定处理:
(1)首次未签到,给予提醒,并记录在案。

(2)第二次未签到,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3)多次未签到,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班主任应认真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监督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考勤工作的重视,定期听取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对于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隐瞒缺勤、迟到、旷工等事项的学生或教职工,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加重处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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