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音乐教学在律动中焕发生机——浅谈肢体语文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让音乐教学在律动中焕发生机——浅谈肢体语文在音乐教学中的应

在音乐教学中,音乐作为抽象的艺术符号,是主体思想的物化表现;作为主体间进行交往媒介和工具,更是主体表达自我生命活动的一种形式。

音乐是主体思想间的交流,是音乐家通过作品和作品的诠释者进行的艺术沟通,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是和人的感觉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艺术。

音乐教学如果不能和聆听、感觉实践、音乐作品甚至音乐创造联系在一起,教学就成了纸上谈兵。

西方语言学家的研究结果证明:人们进行言语交际时,只有35%的信息是单纯通过言语表达的,其余的65%的信息则是通过肢体语言等非语言因素表达的。

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以语言和文字为主的课堂言语交际中,肢体语有着不可替代的表意功能。

不仅如此,肢体语还有着调动人多种感觉参与思维的功能。

通过肢体语言,音乐教学双方获取对音乐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化的生活价值的深刻领悟,才能突破各自原有理解的局限,超越前理解,获得新的生机活力。

高校音乐教学活动包括了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活动的目的、教学活动的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过程,要想分析肢体语言在音乐教学活动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必须抓住教学活动的各个关键点。

一、教学活动主体:双向交往
课堂教学活动是一种交往,交往的基本准则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即交往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彼此承认,这意味着交往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彼此承认,意味着交往的互惠、交往双方机会均等、权利平等及道
德平等,意味着强制因素的排除,囚此,在音乐教学中必须消解权威中心,即教师不能在观念上或实践中不合理地以自我权威为中心,同时也要增强学生作为主体的意识与行动,摒弃教师居高临下的指导和分析。

比如《回旋曲式及作品分析》这节课,常见的做法是教师首先提出《回旋曲式》在音乐中的定义,再由简到繁依次分析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倒装回旋)、贝多芬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舒曼《第一交响曲(春天)》第二章等回旋曲式的作品或乐章。

如果任课老师认真严肃,教学态度一丝不苟,教学环节层层紧扣,教学语言清晰严谨,学生秩序井然,看似顺利完成了一节课的教学任务,但听课人总觉得这节课缺少了一些什么。

显然是缺少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任课老师将音乐课当成数学教学的论证课。

在严肃的气氛中学习音乐,可以说是完全误解了音乐课的教学目的,违背音乐课的教学规律。

因此,在音乐课堂上,应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让其肢体动起来,融入其中,可随音乐摆动身体,甚至在大音乐教室随意走动,随着音乐速度、力度变化加入表情、动作;有音乐基础的则可自制乐器、吹奏乐器,深入音乐。

二、教学活动目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一词最初由德国现象学家胡塞尔提出,是针对“科学世界”而言的,哈贝马斯则进一步解释了“生活世界”,即是指围绕文化价值子系统与人的意义理解,交互主体性相关联的世界。

生活世界是与人的目的、主观性联系在一起的意义世界与价值世界,音乐作为价值的审美形式,其主观性不言而喻。

而今天的音乐教学却一直疏远
脱离了生活世界。

它首先表现为音乐教学对学生日常生活世界的漠视。

学校只关心学生获得了哪些知识、哪些技能,学生的个人价值及意义世界则无人问津。

具体说来,老师们关心的是学生了解了多少音乐作品的曲式,接受了多少种不同的作曲风格和创作手法,而对于学生个人喜欢的是哪种风格,学生适合用哪种表达方式表现自己的思想和创见,教师却视而不见。

学生生活在自己建构的生活世界中,必然缺乏与外界生活的沟通与交流。

学生可能了解瓦格纳的主导动机、柏辽兹的固定乐思、李斯特的主题变形理性的音乐知识,但是对于音乐形象是怎样产生的,其基本结构和主题又有怎样的价值和意义,学生们从孤立的生活经验中无法得知,自然也就无法从内心深处感到赞同。

在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活动中,学生只能处于旁观者的地位而无法主动参与交往,也难以展示自己的生命活力。

对于已有自己独立观点和看法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火热的生命激情需要倾泻,需要有人倾听,但是他们的倾诉欲、表达欲却在纷繁复杂的音乐理论面前欲言又止,陷入了有话可说又无处可发的尴尬处境。

肢体语言不但有表意功能,其独特的个性化表达功能更能在这个时候一解学生的表达热情,既不妨碍教师的有序教学,还能为教学增添活力,既舒缓学生内心的表达欲望,又能使学生跟随着音乐灵魂的律动与自身灵魂产生共鸣、碰撞,达到教师的语言无法达到的效果。

三、教学活动内容:节奏旋律
节奏和旋律,是音乐形象塑造的两个重要手段。

培养学生感知节奏和旋律,是音乐教学中一个重要的任务。

用肢体语言去感知节奏,
是最好的捷径。

在人体生理结构中,本身就存在着许多与生俱来的“节奏”,如心脏的律动,平静走路的步伐,甚至说话的速度,也蕴含节奏。

让人的潜意识中不自觉的节奏感觉与音乐形象中的节奏建立有机联系,就能够逐渐地把节奏感植入学生的潜意识中。

对培养学生的节奏感有很大的帮助。

而在旋律的感受和识记方面,用不同的动作组合代表不同旋律,用动作的起伏表示旋律的波动,这样的表达也有利于学生感受表达旋律中的思想感情,并帮助学生融入音乐当中。

高校学生的音乐基础参差不齐,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大部分学生音乐基础较弱,缺乏基本的乐理基础知识,识谱能力和试唱练耳的训练程度不一,还有的学生没有过表演体验,缺乏参与意识。

这个时候,用肢体语言将学生带入就非常自然,学生能在音乐律动的指引下自觉放松,渐人佳境。

比如声乐课,让学生通过手、脚、颈、腰等各种部位的动作来感受节奏,编简单的动作识记优美的旋律,歌唱时的姿势,歌唱的呼吸和发声,歌唱的处理与表现等等,这些都需要教师用肢体语言加以表现指导。

通过“言传身教”,学生不仅对歌唱时发声器官及过程有了全面的理解,同时也对歌唱中人体各部协调动作有了较系统的认识,对声音能够做出准确判断和鉴别,善于分析各种情况,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手段。

弄清了歌唱到底是怎样一个过程,从而也使学生在心理上树立了歌唱的信心,由原来的被动学习变为主动配合,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这就大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

四、教学活动过程:感知体验
“一切成功的秘诀在于兴趣”,只有当学生的兴趣被诱发,学生才
会自觉去学,轻松愉快地去学,并在不知不觉中感受、体验、理解、表现,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美的滋润、美的营养。

在音乐教学中,学生应该是主体,音乐应该是灵魂,一切表现活动都要为理解音乐、感受音乐、创造音乐服务。

在高校音乐教学中,似乎也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教师更注重陈述性知识的掌握,无法使知识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而产生体验并形成对外部世界的情感和态度。

调动学生情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可以借助于开发学生的肢体语言。

在学习音乐、感受音乐形象时,情感因素十分重要。

高校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多元化,要想调动他们的情感,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想像力,然后利用他们的朝气蓬勃、年轻好动的特点,放开他们的手脚,引导他们把“音乐”转化成自己情感化的想像世界,用简洁的肢体语言去体会音乐的蕴涵。

《诗大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一个人表情达意的途径有很多,在学生掌握“言、嗟叹、咏歌”等各种方法的同时,“手舞足蹈”,也是他们喜欢运用的一种表情达意的方法。

因此,不管是引导学生借助肢体语言来激发想像,调动情感。

从而感知音乐,还是学生“情动之中”而手舞足蹈,都力求放开他们的手脚,让学生学得高兴,学得畅快。

音乐是通过音响结构及其运动节律形成的音乐形象来反映社会
生活,表达思想感情。

音乐艺术所采用的手段及其特征,决定了这种艺术形式有很强的抽象性。

因此,引导学生体会音乐中的蕴涵,把学生的实际生活和通过音乐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化的生活进行沟通,并以
此来促进学生对音乐的感性认识,就是音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广大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用肢体语言去感受音乐,这是音乐教学能焕发生机的源头活水,也是教师和学生能共同创造音乐美的有效途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