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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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控
制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核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07]52号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07.04.29
【实施日期】2007.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52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首次临界试验控制点的函》(苏核发〔2007〕7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你公司申请,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07年4月25日至28日对你公司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一)。
依据临界前核安全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完成剩余三项调试试验项目(见附件二)和首次临界先决条件检查工作,并由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进行2号机组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
你公司在实施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反应堆首次临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机组反应堆启动操作,并按照检查报告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附件:
1.国家核安全局对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2.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剩余调试项目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一:
国家核安全局对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4月28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四)《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五)《田湾核电站最终安全分析报告》
二、检查内容
(一)2号机组装料后至临界前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2号机组首次临界准备情况及装料后异常和故障情况的处理。
三、检查活动
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分成两个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文件检查、现场检查及对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对检查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果
(一)调试试验完成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2号机组临界前(B1阶段)调试项目完成情况、首次临界及B2阶段调试准备情况和专设安全设施可用性情况等。
主要检查结果如下:
2号机组B1阶段需完成的调试试验项目共23项,截止2007年4月28日,试验项目共完成 20 项,其中18项试验已经关闭,试验项目尚在进行未完成的共 3项,试验项目为:1.确定反应堆装置物理启动阶段热损耗,2.反应堆保护和控制棒驱动机构综合试验,3.反应堆装置控制功能和输出信息可靠性试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承诺在首次临界前完成剩余试验。
2号机组临界前,国家核安全局共选定7项调试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6项,剩余1项反应堆保护和控制棒驱动机构综合试验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