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官元同志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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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官元同志事迹材料
魏官元同志,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任西村乡司法助理员,1999年成立司法所后一直担任所长,兼任西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西村乡法律服务所主任。
20年来,他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作了大量卓有成效地的工作,为全乡的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共新荣区委专门作出了开展向他学习的决定。
号召全区学习他“一个意识、五种精神,”即:顾全大局、紧跟时代,创造性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政治意识;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创新精神;扎根基层、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不等不靠不要、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务实精神;不图名利、忘我作工、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精神。
二十多年来,魏官元同志始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地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因而能够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
西村司法所成立时一无所有,在他的创造性努力下,仅仅3年就被司法部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司法所”,而且多年来,各方面工作一直都保持着骄人的业绩。
现将他的主要工作作一简要总结
一、以普法依法治理为龙头,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魏官元一直保持着编发通俗易懂普法宣传材料的习惯,自费每年向群众发放1500余份材料。
他为各村定期编写普法板报,以会代训培训村普法骨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考试,以案说法直观教育干部群众。
特别是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事前重点普法,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如20XX年宅基地确权前,他就编写发放了有关法律宣传材料,使西村乡率先顺利完成了确权工作。
他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各种制度,涉及集体和群众重大利益问题,一律实行“推行五议三公开”工作法。
经济上大力推行合同化管理,权利义务完全由合同约定,有力地维护了交易地稳定。
今年,山东省一公司拟投资光伏发电项目,考察了好几个乡镇,犹豫不决。
魏官元详细地给投资商介绍了西村乡的合同化管理制度,讲解合同化管理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稳定经营,并介绍他们到西村乡其他企业参观考察,彻底打消了投资商担忧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领导人变动后权利无法保障的疑虑,终于同意在西村乡投资5亿元兴建光伏电厂。
二、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平安和谐西村
矛盾纠纷的化解是魏官元同志的强项,每当看到通过自己的调解,使一件件错综复杂的纠纷化干弋为玉帛,积怨多年的老邻居握手言和,孤寂的老人重享天伦之乐,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他都无比欣慰。
二十年来,他共调解各类纠纷1100多件,近5年来,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着100%的记录,由于成绩突出,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破解安帮矫正难题,维护社会稳定。
魏官元同志对待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除严格管理,更多的是像老师对待学生、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他们关心、教育,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姜子文在西村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被判缓刑后,一直在家呆着不敢出门和人交流。
快过年时,买年货回来刚下车又被一位老人摩托车将腿撞断,肇事者因年老没有赔偿能力,连住院医疗费都没有给够。
魏官元就给其送去白面、大米并给他办理了农村低保等,使其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在其被摩托车撞伤后,除给他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外,还经常去医院看望,出院时还专门租车将其接回。
针对肇事者以年老无钱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魏官元多次找肇事者儿子协商,为姜子文要回赔偿款。
后又多方为姜子文联系营生,收入有了保障,重燃起生活信心。
四、加强法律服务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几年来,魏官元个人一直承担着承担全局60%的法律援助任务,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
合法权益。
因为自身残疾,他更加注重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由于扶残助残成绩显著,西村司法所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魏官元也被大同市人民政府评为自强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