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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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精选22篇)
保护文物文化范例篇1
尊敬的长城风景区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冒昧打搅了您们的工作,真对不起!我是一名小学生,我是看到了一则关于长城被破坏的报道,才想起给您们写这封建议书。

当我看到这则报道时,我感到非常羞愧,我们中国人怎么一点儿文明都没有!破坏长城也就等于是在侮辱我们古代劳动人民啊!他们就是我们的祖先啊!这些人到底有没有想过,他们正在破坏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有可能是他们自己的祖先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为此,我感到非常痛心。

于是我为保护长城提出了几点建议:
1、让游客们自己带垃圾袋;并且在每隔100米处建设一个垃圾桶。

2、安装摄像头、广播;再找人巡逻,然后被发现的人在破坏长城罚款。

3、让那些住在长城附近的无业游民来当长城的保护员。

4、向政府建议:保护区内要少建房、并且要建必须建成风格统一的公用设施。

以上,是我为保护长城贡献出的一小点儿力量,希望各位领导不要见意。

谢谢!
此致
敬礼!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2
我们是XX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

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

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

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

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三、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

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四、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

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多种形式、更大比例的对外开放,促进私人产权文保单位的预约开放,促进志愿讲解员队伍在社区文保系统开放中发挥应有作用;收集群众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展陈策划提出建议,设置适合公众参与的互动体验项目,提高观展体验;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方案的遴选,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价值得以彰显。

五、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

引导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公示听证和论证等环节表达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保护单位评定、保护工程管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民间收藏文物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制定修改过程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辅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决策。

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

我们要依法设立,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社会组织;我们要坚持公益,始终以文物保护为宗旨,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我们要不断完善,既要有一腔热情,也要有专业素质;我们要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们要广泛联系有志于文物保护的个人和组织,以更开放的姿态扩大社会组织和
志愿者的队伍。

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让我们携起手来,赓续历史传统、弘扬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20xx年11月3日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

“三线合一”,足以体现文物安全的重要性。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最大的特征在于,任何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都是“毁一个,少一个”。

因此,“保护”永远是核心,是第一位的。

“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

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

”——就公共遗产的保护保存之难,鲁迅曾发出这样的感慨。

可喜的是,这些年来,完善保护体系、扩大保护范围、追责保护不善等“组合拳”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不断提升、成效不断积累,越来越多珍贵文物“活”在当下。

今年上半年,省里公布了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我县方家洲遗址、引坑钟氏大屋、深澳古建筑群、翙岗古建筑群、石舍古建筑群榜上有名。

加上此前已经列入名录的,我县省级文保单位已达11处。

这些都是美丽的样本。

比如钟氏大屋,全县现存唯一一座家族聚居型民居,已有220xx年左右历史,在住建部编著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中,也是佼佼者之一。

“她”所展现的美丽,既是建筑风格的个性美,也是人文精神的深层次美。

文保单位的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充分体现了我县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

在建设“人文桐庐”、打造“文化名县”的进程中,保护好这些宝贝来不得半点马虎,这是美丽桐庐的老底子与气质所在。


不可否认,不同的文物受保护的程度不平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遭破坏等现象依然存在。

要真正守住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我们还需要在理念上、举措上、机制上不断下功夫。

我们更加看好美丽中国桐庐样本,而美丽离不开真正的保护。

美丽的样本,首先要当好保护的样本。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4
金城,作为一种重要的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年的进化太行山脉的南端,而社会一个美丽的土地上留下了许多文物遗存,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物质文化。

现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地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地点、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55岁,古民居,古老的寺庙、古墓葬、古城堡无处不在,石桥,石头,的石塔、洞星罗棋布,砖、石雕、木雕精美绝伦,只有古老的歌曲作为一个例子,我们的城市有超过50个地方,约占三分之一的同一时期同一古老的建筑。

这些古代文化遗产,使我们的城市骄傲自豪的文化遗产名单中位列全国市场。

这些珍贵的文物体现了古人的智慧泽州,由一个长目睹了古代文明。

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情的年风和雨侵蚀这些珍贵的文物,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们眼前消失。

文物资源不可替代的、无可反驳的,我们感到自豪,为他们自豪的同时,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去照顾他们,保护他们。

出于这个原因,旅游文物局、金城金城旅游文化遗产协会干部和广大发出倡议:
第一个,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律规则文物保护方面的我们的行为。

第二,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文化,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切实履行“保护第一,拯救它们的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有效地完成工作文物。

三、城市和农村建设项目的位置,应尽可能避免任何固定的文物,施工前及时报告审批和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地上或地下文物价值,立即报告给珠海市文物管理部门,并有意识地手文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无法作出的报告,要正确采取有
效措施,以文物免受侵蚀。

四,无论何时何地,发现文物,受损的脸偷来的危险,立即停止,并报请市文物管理部门,以达到节约文物保护的时间。

五、社区通过捐款和方法来支持文物保护工作,文物部门将赞扬和奖励。

六、不偷盗、抢劫、贪污非法占有国家文物,旅行不得分,损坏的文物,发现或收藏文物,要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

七、有勇气去盗窃的文物,摧毁了非法活动,如文物坚决的斗争,小偷,掠夺、破坏行为的国家文物的,变得活跃、公安机关、报警或提供线索,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尽可能地工作文物保护。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持,是保护文物保护保护文明、历史、文物是我们文化的根源,它是我们创造新的时代和力量的来源。

让我们把文物保护的责任时文物保护尽职责,为了继承中华民族文明和努力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由而努力奋斗!
金城文物旅游局
20xx年12月28日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5
我国历史悠久,古迹众多。

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古迹遭到严重的破坏,比如长城:游人大量涌入,长城的城墙被乱涂乱画,果皮、塑料袋等垃圾随处可见,有些村民在垛口处私自搭梯子,收点小费等等。

看见这些令人担忧的情景,真担心也许十几年后我们就看不见长城了,那时该多遗憾啊!
20xx年前,邓小平就提出“爱我中华,修我长城”。

然而,在长城上,凡是在游人去过的地方,几乎每个城垛都留有他们的涂鸦和垃圾。

为了研究和保护长城,10多年前,一位叫威廉·林赛的英国人来到中国,他发起“清洁长城运动”,带领中外人士一起到长城上捡垃圾;他还设立长城环保基地,雇用山民在怀柔一带维修长城周边环境。

他常说的一句话是:“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一个外国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保护长城,作为中国人,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难道不应该也出一份力吗?
我想出了一些保护长城的办法:
第一:加强卫生管理,让一些民警去巡视,如果有人乱在城墙上画,乱扔垃圾罚款。

第二:建一个“保护长城”的网站,呼吁准备去长城旅行的人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长城。

第三:写一封信给管理长城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游览长城的门票上的“游览须知”上面写上关于保护长城要注意的事项……
同学们,做为中国的小公民,保护长城,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要想尽办法去让长城恢复原来的样子,使它永久地成为世界文化遗产。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6
读了口语交际《保护文物》后,作为小学生对文物保护尤其是长城的保护有以下建议:
1、想买几个垃圾箱,放暑假时,我和我爸爸去北京,放到长城上,我自己做环保卫士,维护长城的卫生。

2、对在长城上乱涂乱画的游客加强监管,景区工作人员先对他们警告,如果还不起作用,就罚款。

3、在我们去旅游的时候,应该多带一些垃圾袋,文明旅行,做一名讲卫生的游客,回来时下山时再把垃圾带走。

4、建议他们在长城上多放些垃圾箱,每30米安置一个,让游客的垃圾有处可仍。

5、在长城上多安几个摄像头,对乱涂乱画的游客监控,等他们出景区时在门口留下来他们再做处理。

6、在长城上放些机器人,让机器人制止这些不文明现象。

7、游客来此就是为了纪念,不到长城非好汉。

不如发明一种塑料袋,蒙在城墙上,让他们乱涂乱画,满足他们的心理……当然这种塑料袋是高科技的,人们画上去后字迹会留上一定时间,过了这个时间段后,就会自行消失呢!
8、发明一种墙壁自动报警器,谁在城墙上乱画,报警器就会自动
报警。

总之,想要保护好长城或者其他景区、文物,除了政府、景区加强管理外,最主要的就是提高我们游客的自身素质了,文明素质提高了,环保问题便再不是问题!”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7
长城——是我国列入世界遗产的景物之一,它是我们古代劳动人民用血汗和智慧换来的。

它是我们中国的象征,也是我们中国的骄傲。

在以前,长城十分美丽,也十分壮观。

瞧:一个个垛子,一个个射口,布置得是那么精细;外面的景色也十分好,一棵棵苍天大树,一片片碧绿的草坪,连成一片绿色的海洋;一座座城台也十分壮丽,如果你站在城台向远处眺望的话,你就会看到壮丽的景色,你还会感觉到自己十分清新明目!可是,到了现在,长城原有的面貌,已经面目全非,不管在城墙上、垛子上、城台上,凡是游人能伸手能及之处,每块青砖上都被刻上了各种各样、许许多多的文字,有人名、地名“到此一游”,有中文、日文、朝鲜文,刻得密密麻麻,刻了字还不说,游人还在路上吃东西,把纸张、果皮、矿泉水瓶、塑料袋等扔在长城上,垃圾随处可见,而且《文物保护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要对扔垃圾的、刻字的进行罚款。

可见中国人对保护文物的意识是这么差。

我们应该竭尽全力保护长城,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文明的游客。

二、我们可以让媒体曝光,让那些刻字者、乱扔垃圾者无地自容。

三、我们可以对刻字者和扔垃圾者进行罚款。

现在,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长城吧!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8
我国文化产业从20xx年开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多个文化产业园区已经建成并相继投入使用。

伴随着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也涌现出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盗版现象严重,文化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国际竞争力等。

文化产业要想健康发展就离不开政府规制的引导作用,因此,探索文化产业政府规制问题对于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规制的
目前,由于研究角度不同,学术界关于政府规制的界定并不完全统一,有三种观点最具代表性:第一种观点站在经济学的角度,认为政府规制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通过行使公共权力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行政行为,其最终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

第二种观点则站在政治学的角度,认为政府规制是政治家为得到某些政治目的而对市场控制权进行的争夺,其最终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实现公共利益。

第三种观点站在法理学的角度,认为政府规制是一种法律限制模式,需要对被规制者和规制者两方同时进行限制。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余晖(1997)对政府规制的理解最为全面,他指出政府规制“是指政府的许多行政机构,以治理市场失灵为己任,以法律为根据,以大量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命令及裁决为手段,对微观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的不完全公正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直接的控制或干预。

”从这个概念出发可以更好地指导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政府规制
政府规制在克服市场失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而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产业,资源配置效率与其他产业相比更为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进行适当的规制,从而保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导致文化产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原因主要体现于:
(一)文化产品具有外部性
文化产业是一项特殊产业,由于其集知识、审美、道德、娱乐、价值、科技等于一身,与普通物质产品不同,因此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如果文化产品生产合理、消费理智,不仅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物质生活水平,而且对于弘扬传统文化、保护民族文化资源、提高国民精神文化素质也有重要作用。

此时就会产生正外部效应,即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

如果文化产品生产不合理,企业不顾文化宣传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消费者产生不理智消费,就会产生负外部效应,严重损害文化产业市场秩序。

这种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来调节,因此往往会导致市场失灵,出
现供过于给或者供给不足的现象,因此必须依靠政府规制来调节市场失灵现象,通过补贴正外部性文化产品或服务来鼓励其发展,通过惩罚负外部性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抑制其发展,或者将其转化为具有正外部性效应的文化产品。

(二)文化产品具有公共物品性
大部分文化产品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个人消费在文化产品时,其他人也可以同时进行消费,例如电影,这就产生了非排他性。

同时其他人也不会因为别人的消费而降低其消费效用,这就产生了非竞争性。

正是存在公共物品性,消费者在消费文化产品时会出现“搭便车”现象,导致提供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一方难以获得应有的价值补偿。

长此以往,供给方会在经济利益的引导下只为那些愿意付费的消费人群提供具有公共特性的文化产品,而低收入者的公共文化消费需求会被忽略,从而引发社会不公平。

因此,文化产业市场需要政府规制,防止文化产品供给者追求经济利润,破会社会公正。

(三)文化产品具有垄断性
文化产业市场中多数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这主要表现在:首先,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而文化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稀缺性,正如历史文化资源,它不能进行移植也不能再生,因此就行形成了一定的文化资源壁垒;其次,有些文化行业的投入资本量巨大,例如开办一份报纸需要上亿元的资金,拍摄一部电影也要花费上千万元,很多行业存在规模经济特性,因此,大部分投资者只能望而却步,进而形成了资本进入壁垒。

这种自然垄断性使得文化产业市场难以通过自由竞争进行市场运作,否则会导致扰乱市场秩序和浪费社会资源。

政府应当进行对文化产业进行适度规制,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满足社会福利需求。

(四)文化产品具有信息不对称性
文化体验是消费文化产品的根本目的所在,文化产品信息不对称也表现在文化体验上:一方面,消费者事先无法确定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备文化体验的功能,只能在消费中或消费后得知,因此很难事前对产品或服务的体验价值进行准备判断。

另一方面,对文化产品或服
务消费以后,文化体验功能会产生相应的作用:科学、健康的文化产品可以陶冶性情,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堕落、消极的文化产品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某些不良诱导,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

所以,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产业的规制,对优良文化进行宣扬,打击不良文化的冲击,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文化产业政府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产业政府规制现状
我国文化产业近些年才开始发展壮大,政府规制也经历了由被动到主动,由局部到整体的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在文化产业各行业中掀起了规制改革之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以促进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

总体来看这些改革涉及两项内容:;一项是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培养其自我成长的能力。

另一项是打破行业壁垒,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借此提高市场的竞争效率。

目前,文化产业政府规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性规制。

社会性规制是指针对文化产品的教化功能,对其在质量和内容上进行限制,保证文化产品符合主流文化思想,在文化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文化产业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
文化产业政府规制虽然在各方面已经有效展开,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首先,规制体制不健康。

这一问题体现在:第一,受传统文化体制的影响,计划经济的痕迹依旧明显,规制部门没有脱离于行政体系,在政府体制改革中不断被调整,难以保证规制效果的实现。

第二,规制时政企不分,企业主管部门正是规制部门,容易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放松规制,因此难以公平客观地进行裁决;第三,规制部门数量多且较为分散,各部门之间相互分割,沟通不利,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相应政策,有的政策之间相互矛盾,影响文化产业市场的有序进行。

其次,规制内容不平衡。

规制内容包括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性规制,而在实际生活中,经济规制要严格于社会性规制。

例如在进入规制中,
政府管得过严过死,文化产业的融资体系并不完善,很多投资者由于缺少资金而难以进入文化产业行业;同时对于例如新闻传媒一类的文化企业,在退出市场时也无路可寻,退出的壁垒也相当大。

相反在文化产品的内容规制上,政府就显得有些松软,近年来一些低质量、内容低俗的文化产品在市场中蔓延,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精神健康,然而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使得一些人利用空隙制造垃圾产品,有利可图。

再次,规制手段不健全。

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规定,文化产业政府规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行政手段的使用远高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使用。

保护文物文化建议书范例篇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

“三线合一”,足以体现文物安全的重要性。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最大的特征在于,任何文物都是“不可再生的”,都是“毁一个,少一个”。

因此,“保护”永远是核心,是第一位的。

“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

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

”——就公共遗产的保护保存之难,鲁迅曾发出这样的感慨。

可喜的是,这些年来,完善保护体系、扩大保护范围、追责保护不善等“组合拳”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不断提升、成效不断积累,越来越多珍贵文物“活”在当下。

今年上半年,省里公布了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我县方家洲遗址、引坑钟氏大屋、深澳古建筑群、翙岗古建筑群、石舍古建筑群榜上有名。

加上此前已经列入名录的,我县省级文保单位已达11处。

这些都是美丽的样本。

比如钟氏大屋,全县现存唯一一座家族聚居型民居,已有220xx年左右历史,在住建部编著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中,也是佼佼者之一。

“她”所展现的美丽,既是建筑风格的个性美,也是人文精神的深层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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