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对从事档案工作满二十年和三十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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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对从事档案工作满二十年和三十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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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档案》2009年第08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北京市的档案事业全面发展,档案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档案资源日益丰富,档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档案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档案事业的发展,凝聚着档案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
一代又一代的档案工作者默默无闻、
辛勤工作、无私奉献,谱写了档案事业的辉煌篇章。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褒奖长期从事档案工作的同志、进一步激励广大档案工作者更加积极地努力工作,经市委领导同意,北京市档案局决定,向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的丁辉等832名同志、从事档案工作满30年的丁惠芬等133名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这些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让我们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全市档案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存城市记忆,服务
科学发展"的主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档案事业的新局面,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0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