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活动中心是为了方便农村群众进行文化、体育、休闲活动而设立的公共场所,属于村级公共设施。
第三条村活动中心的管理机构为村委会,统一负责该中心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四条村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早上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五条村活动中心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社区活动、庆祝节日等。
第六条村活动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村活动中心运营规定、服务热情、责任心强等相关素质。
第七条村活动中心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群众满意”的管理理念,确保活动中心
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活动内容
第八条村活动中心应定期举办文艺演出、群众体育比赛、社区活动等,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九条村活动中心可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农民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提升。
第十条村活动中心可组织文化交流、志愿服务等社区活动,促进村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村活动中心在重要节假日应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增加节日氛围。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村活动中心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保证场所内的安全。
第十三条活动中心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活动中心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进入,禁止吸烟和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活动中心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活动中心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服务规定
第十六条村活动中心应提供友好、周到的服务,保证每位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第十七条活动中心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活动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信息咨询、活动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活动中心应保持场地的整洁卫生,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参与者的健康。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活动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暂停使用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活动中心有权通报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需要进行调整或变更,须经村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对于不在本规章制度内明确规定的事宜,可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如有疑义,可向村委会咨询。
以上为村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望全体村民遵守,共同维护村级文化建设,共创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