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跨越架搭设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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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跨越架搭设施
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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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概述
1.1编制目的
确保实现110KV线路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计划和目标,满足合同规定,认真学习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施工;认真执行程序文件,加强工序控制;认真执行本工程制定的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确保本工程架线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特制订本措施。

1.2编制依据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电力行业标准DL 5106-199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送电线路)》;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2号;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力公司发布)。

《110~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网(基建/3)187-2015
《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规程》Q/GDW248-2008;
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一)施工工艺示范手册》(2011年版)。

1.3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110KV线路工程的一般跨越架搭设、看护、拆除等施工工作。

1.4施工概况及工程量
经过现场勘测了解,对主要交叉跨越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下表。

2
施工方案选定
2.1 一般常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
跨越架的类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电压等级、不同性质的跨越架: 2.1.1 甲型架:适用于架高超过15m 的35kV
及以上电力线跨越架。

结构型式:双面双排桁架、且封顶;•顺线路装斜撑杆对地夹角不大于60°,架顶要打拉线。

架子平面内装十字和方框撑杆;双排架的两平面间装设叉型撑杆,如下图:
2.1.2 乙型架:适用于架高在15m 以下,跨越35kV 电力线路以下电压的架子。

结构型式:双面桁架、封顶。

顺线路侧面设斜撑杆及稳固拉线,斜撑杆及稳固拉线对地夹角不大于60度,桁架平面内装设十字撑杆和人字撑杆,平面内装设叉杆。

2.1.3 丙型架:适用于搭设跨越公路、Ⅱ级通讯线路及低压配电线路等架子。

结构型式:双面桁架,并封顶,架子平面装设十字撑杆或人字撑杆,顺线路装设斜撑杆。

如下图:
撑杆
撑杆撑杆
2.1.4 甲、乙、丙型架的封顶形式有尼龙绳和杉杆(竹竿)两种形式,如下图:
杉杆(竹竿)封顶
尼龙绳封顶
尼龙绳绑扎叉杆
横杆
2.1.5 丁型架:适用于跨乡村大道、Ⅲ级通讯线路、•广播线的架子。

结构型式:为单面A 型桁架,平面内装十字撑杆,顺线路设支撑杆,如下图:
撑杆
撑杆
2.2 本工程使用的跨越架搭设形式选择及分析
本工程部分跨越可选用以上跨越架搭设形式,特殊跨越需根据本工程制定的专项特殊跨越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施工准备 3.1 质量技术准备
3.1.1 凡参加搭设跨越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熟练掌握跨越架的搭拆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距离要求,并设安全监护人。

3.1.2 凡跨越公路、电力线、通讯线和交通车辆、人、畜频繁通过的乡村大道以及果园和大棚均应搭设跨越架。

通过一般的土路可不搭设跨越架,但需采用挖地槽的方法将牵引绳和导引绳埋入地下,并设专人监护。

3.1.3对搭设跨越二级及以上的公路、35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和Ⅱ级及以上的通讯线路的跨越架时,均应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事先与被跨越物所属单位取得联系,办理必要的协议,施工时邀请对方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护。

所搭跨越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验收。

3.1.4凡跨越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Ⅱ级以下通讯线路、乡间公路和果园、大棚的跨越架,由施工队组织检查验收。

其余跨越架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

3.1.5搭设跨越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搭设时必须遵守技术要求和安全工作规程,不经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1.6被跨越的带电线路采用重合闸装置时,跨越前项目经理部应向带电线路的运行单位申请退出重合闸,若开关跳动时不得强行送电。

3.1.7各类跨越设施,应有明确的高度、宽度、长度、封顶措施、与被跨越物的安全距离、架体拉线、锚桩等要求,以及架体本身的要求。

3.2人员准备
施工队安排两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不少于8人,负责跨越架搭设施工工作。

放线时每处跨越架应设有不少于2名专职看护人员。

3.3机具和材料准备
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的强度,要求在发生断线或跑线事故工况时能承受冲击荷载。

木质跨越架所使用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

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60~8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木质跨越架所使用的杉木杆,如有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毛竹应采3年生长期以上的。

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

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mm,60~9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毛竹跨越架所使用的毛竹,如有青嫩、枯黄、麻斑、虫蛀以及裂纹长度通过一节以上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3.3.6钢管跨越架宜用48mm~51mm的钢管。

钢管连接必须使用专用卡扣。

钢管跨越架所使用的钢管,如有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有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等任一情况的,则严禁使用。

跨越用绝缘绳索必须根据GB13035-91进行选定。

绝缘绳、网提供厂家应向用户提供有关材料的具体技术性能及产品合格证。

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无技术数据时,应进行单丝破断试验。

3.4现场布置
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横担中心,应设置在新架线路两边相导线横担挂线板往线路内侧移米。

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3道。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2根,再绑第3根,不得一扣绑3根。

钢管跨越架的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钢管立杆不埋入地下时,立杆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并绑扫地杆。

若钢管立杆采取埋入方式,底部无需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但必须绑扫地杆。

钢管杆跨越架需在架顶大横杆上并排绑扎一根杉杆。

钢管架封顶杆仍采用杉杆及尼龙绳封顶,羊角杆使用杉杆,不得使用钢管封顶。

架体立杆均应垂直埋入坑内,杆坑底部应夯实,且大头朝下,回填土后夯实,埋深不得小于。

遇松土或地面无法挖坑立杆时应绑扫地杆。

跨越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支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

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

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 (m)
4进度要求
跨越架应在放线施工前架设完毕,并进行验收,保证跨越架搭设不影响放线施工计划。

5施工过程
5.1工艺流程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5.2施工方案
5.2.1搭设跨越架前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被跨越物的性质和高度确定架子的型式,搭设时必须用经纬仪测出准确位置,通过杆位桩和方向桩确定线路中心位置,以免偏出线路。

5.2.2对于本工程中跨越公路、10kV电力线路的跨越架搭设,其宽度应超出两端边相导线两边各3m。

5.2.3要选配好架杆,根据上述使用钢管、杉杆、毛竹跨越架的基本规定量力选材。

5.2.4导线垂直下方不应有立杆,应在离开导线投影点处以外埋设立杆。

导线投影处两立杆之间的最上层水平杆用胶皮包住以防磨导线(此措施为放导线时导线触及架子时使用)。

5.2.5 架子用Φ4mm 黑铁线逐点绑扎牢固,绑点必须在架子外侧,绑线剩余部分应缠绕在杆上,不得支起,更不准向内弯曲。

5.2.6 无论哪种类型的跨越架立杆,均应将立杆根部垂直埋入地下,对甲、乙、丙、丁各型架埋入深度均为,并在底部绑扎扫地杆;各种立杆的回填土必须夯实。

5.2.7 架杆间距:木、竹跨越架立杆间距均为,钢管跨越架立杆间距为;各种材料跨越架大横杆均为;钢管杆小横杆间距为,竹竿小横杆间距为,杉杆小横杆间距为。

5.2.8 封顶杆间距:横向间距3m 。

羊角杆伸出架子长度,用杉杆封顶有困难时,也可用尼龙绳封顶。

5.2.9 支撑杆一般对地夹角为60°,根部应埋入深度不小于。

对于钢管杆跨越架,支撑杆要绑扫地杆。

拉线应打在有封顶杆的结点处,拉线规格为Φ4mm ×3的铁线或GJ-35钢绞线均可,对地夹角45°。

拉线固定应使用30kN 地锚或30kN 地锚钻,30kN 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30kN 地锚钻必须拧到底。

5.2.10 本线路如与被跨越物的夹角较小、架子很长时,可考虑分段搭设独立架子,但其结构形式和宽度应满足本措施的要求。

5.2.11 对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Ⅲ级以下通讯线路,应尽量联系落线,落线后不断线的仍应搭设简易架子,以防磨坏对方线路。

5.3 搭设跨越架的技术要求
5.3.1 架顶宽度(沿被跨越物方向的有效遮护宽度)
()[]b Z B x ++≥
5.12sin 1
γ
(公式一) 其中?()⎥⎦⎤

⎣⎡+-=1)10(42ωλωx l H x Z x (公式二) 式中B ——越线架架顶宽度,m ;
γ——跨越交叉角,(°);
x Z ——施工线路导线或地线等安装气象条件下在跨越点处的风偏距离,m ;
b ——越线架所遮护的最外侧导、地线间在施工线路横线路方向的水平宽 度,
m ;
H ——水平放线张力,N ;
l ——施工线路跨越档档距,m ;
x ——被跨越物至施工线路邻近的杆塔的水平距离,m ;
()104ω——安装气象条件(风速10m/s)下,施工线路导线或地线的单位长度风荷
载,N/m ;
λ——施工线路跨越档两端悬垂绝缘子串或滑车挂具长度,m ;
1ω——施工线路导线、地线的单位长度重力,N/m 。

风速10m/s 的导线或地线的每米长度风荷载按下式计算:
()Kd 0613.0104=ω (公式三) 式中 K ——风载体型系数:
1
.1,172
.1,17==K mm d K mm d
d ——导线或地线直径,mm 。

越线架中心线应与遮护宽度B 的中心线重合。

跨越架架面宽度计算公式:
5.3.2 跨越架架面与被跨越物的最小水平距离 A
跨越电力线路
min D Z D x +≥ (公式四)
式中D——无风时越线架架面与被跨越电力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m;
Z——被跨越电力线路外过电压条件下导线在跨越点处的风偏,Ⅰ级气象区,x
外过电压条件下取风速为15m/s,其余气象区均取10m/s,故一般仍可用式 (公式二)与式
(公式三)计算,但式中符号均应改用被跨越线路的有关参数,m;
D——越线架架面在被跨越线路导线发生风偏后尚应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见min
表1。

表1 跨越架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考虑施工期间的最大风偏后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单位:m
B跨越其它被跨越物
与其它被跨越物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2。

表2 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
单位:m
5.3.3当连续靠近跨越两个以上的被跨越物时,在两跨越物之间搭架,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只能按一处综合考虑搭设(如跨越公路、通讯线路等)。

对无封顶的跨越架应考虑放地线和导引绳弛度的影响,应适当增加架高,以保证其安全距离。

6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6.1风险预测及控制措施
6.1.1搭设跨越架的常规安全措施
6.1.1.1搭设跨越架必须分工明确,并有专人做安全监护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采取措施必须严密、得当,签发后,在工作前认真交底。

6.1.1.2架杆埋深、立杆及横杆间距应符合措施或规程规定,支撑杆、封顶杆的距离、立杆的埋设、拉线布置及地锚埋设应符合技术措施要求。

预报有雷雨及大风天气需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6.1.1.3不得使用钢管杆搭设带电线路、通信线跨越架。

6.1.1.4搭架子时应按高处作业要求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

严禁在架体上徒手行走。

6.1.1.5对搭设35kV以上电力线跨越架时,应尽量停电搭拆,如确实不能停电时,架子靠近带电体时,要用麻绳绑扎;若用铁线绑扎,必须把架子距带电体的最小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再加大,所有内侧绑扎铁线应向架体侧弯曲。

6.1.1.6使用钢结构跨越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接地措施。

6.1.1.7搭架子时杉杆和绑线的上下必须用绳子传递,严禁抛扔。

6.1.1.8工作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作业或攀登,更不能在内侧传递东西。

6.1.1.9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准搭设跨越架。

6.1.1.10拆架子时,要从顶部逐层向下进行,并用小绳向下传递,不准抛扔,更不准成片放排,以免发生危险和摔坏杉杆(或竹竿)。

6.1.1.11搭设电力线路跨越架时,无论是否带电,均应按带电作业进行。

6.1.1.12跨越电力线的跨越架,搭设完毕后,应在架子的醒目位置悬挂“有电危险,切勿攀登”的警告标志牌,其它重要跨越架也应悬挂相应警告标志。

6.1.1.13两人抬运杉杆(或竹竿)时,应用同肩,同起同落,轻拿轻放不得抛扔。

6.1.1.14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架子稳固性,风雨天后,亦要认真检查,需要加固时及时加固,确保跨越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6.1.1.15凡搭设跨越架的跨越物,除应与跨越物所属单位联系外,亦应与农作物的户主取得联系后才能工作。

6.1.1.16中午休息或下午下班时,若跨越架没有搭设完毕,必须对架体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后,工作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6.1.1.17凡搭设或搭设完毕的架子应设警卫看守,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6.1.1.18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规定。

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m)
6.1.2停电搭设跨越架措施
6.1.2.1停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6.1.2.2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约时送电的方式进行任何工作。

6.1.2.3在未接到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线路。

6.1.2.4在接到线路主管单位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

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

同杆塔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6.1.2.5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由线路主管单位在作业范围的两段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工作接地线。

同杆设多层电力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1.2.6工作间断或过夜时,施工段内的全部工作接地线必须保留;恢复作业前,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可靠。

6.1.2.7施工结束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报竣工;报竣工后,该线路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进入带电危险区。

6.1.3跨越架拆除注意事项
6.1.3.1跨越架拆除应在本放线区段内所有导地线紧线完成,耐张塔平衡挂线、张牵场的过轮
临锚已经安装完毕,有跨越架档的两侧铁塔附件安装已经完成的情况下进行。

6.1.3.2桁架式跨越架的拆除顺序,应先将封顶杆(绳、网)拆除,有裸金属丝的要用绝缘绳送过电力线的上部,再解除桁架两侧的拉线,然后拆除两个立面桁架的大横杆,当拆除到斜撑杆时先拆除外侧撑杆,然后继续拆除大横杆,当拆到内侧斜撑杆时将内侧的撑杆拆除,不可先拆完侧面撑杆再拆大横杆。

6.1.3.3拆除两个大的桁架时要自上而下进行拆除大横杆,不可自下而上进行,更不可整体推倒。

6.1.3.4杉杆的拆除要用绳索传递,不可直接抛仍,下面的施工人员要避开杉杆传递的上方。

6.1.3.5整个跨越架的拆除过程要有安全监护人进行监护。

6.2安全施工作业票
6.2.1严格落实到岗、到位责任制,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河北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到位规定》和《河北省送变电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到岗、到位、到责,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字认可,不得渎职、懈怠,玩忽职守。

6.2.2施工作业人员应自觉接受项目部级安全作业培训,接受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培训,取得相关作业操作资格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6.2.3项目部应安排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对体检证明存档备案;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了解并掌握施工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状态负责。

6.2.4现场安全监护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危险点安全预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严禁开工。

6.2.5每天开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没有召开施工作业班前会不得开工。

6.2.6严格执行工器具、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物资公司负责出入库检验;项目部负责批量领取检验;施工队队长负责批量接受检验;施工负责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工器具、机械设备检验。

6.2.7各项检验要有记录和交接单。

检验内容包括:工器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是否合格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等。

6.2.8施工项目部对现场施工环境要合理规划,详细布局,严格按《河北省电力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布置施工作业现场,给安全施工作业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6.3文明施工与环保
6.3.1搭设跨越架对地貌的损毁,主要是运输车辆压轧农田、开挖立杆坑和地锚坑造成。

对于杆坑、地貌坑在施工完毕后必须认真回填,并保留防沉层,对于车辆压轧农田严重的,要补偿农民复耕费。

6.3.2对青苗的损毁,要求在施工前就规划好车辆进地路径和材料堆放位置,力求将青苗损毁降低到
最小限度。

6.3.3节约资源要求,搭设跨越架用的杉杆,要尽量避免锯短和浪费,绑扎用黑铁线在拆除跨越架后需回收处理,施工中不得乱丢废弃物,保持好我单位良好的文明形象。

7应急措施
7.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7.2基本原则
处理事故险情时,首先考虑人员安全,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其次应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按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行动。

7.3紧急联络
7.4应急救援措施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坠物伤人救援措施
7.4.1.1.各种打击造成的创伤急救,应先使伤员安静平躺,判断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7.4.1.2.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用清洁的布带绑扎伤口,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7.4.1.3.外部无伤,但受伤者呈现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表现为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则可能有内脏破裂出血,应迅速使伤者躺平,抬高下肢,保持
温暖;在搬运和转送伤者时,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搬运时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快速平稳地送医院救治。

7.4.1.4.肢体明显有骨折时可用木板或木棍、竹竿等物将断骨上、下两个关节固定,并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触电抢救措施
7.4.2.1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抢救人员不得直接徒手将触电者拉开,应使用绝缘杆或干燥的木棍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7.4.2.2触电者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7.4.2.3触电者神志不清或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使其就地躺平,确保气道通畅,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心肺复苏法),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或医护人员接替救治。

7.4.2.4心肺复苏法抢救的三项基本措施为:通畅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7.4.2.5通畅气道:伤员平躺,仰头抬颏,使其舌根抬起,气道畅通。

7.4.2.6口对口人工呼吸:持续吹气1秒以上,首次吹气2口。

每次吹气量不要过大(500-600ml,6-7ml/kg),以胸廓明显上抬为原则,避免大潮气量或强用力,避免过度通气。

7.4.2.7胸外按压: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的结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左手的掌根紧挨右手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7.4.2.8救护人员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触及伤员胸壁。

7.4.2.9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的胸骨压陷5cm。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7.4.2.10用力、快速胸外按压,以达到每分钟至少100次的按压频率,按压深度至少5cm,按压时胸廓应充分回弹,同时尽量避免胸外按压的中断。

7.4.2.11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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