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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红塔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区委群众工作局主要职能职责:督查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能职责: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电和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属各部门、各乡(街道)交办信访
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乡(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街道)、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
6、负责做好书记、区长接待日工作。
负责接待日来访件、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和书记市长电子邮件的督促和办理,妥善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认真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接待日工作机制。
2016年共组织开展“区委书记、区长接待日”12次,接待群众来访12批18人(次),受理案件12件,办结12件;指导、督促、检查好各乡(街道)、区属相关部门每月25日的领导接待日,采取实地查看和通过视频督促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督促各乡(街道)、区属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好领导接待日工作。
二是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认真开展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
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2016年积案化解的总体安排及省、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红塔区2016年度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红塔区2016年化解信访积
案件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自2016年2月至7月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信访积案专项排查化解工作,集中精力化解一批长期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
其中,省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件,市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6件、重点矛盾纠纷10件,区级排查的重点矛盾纠纷42件,均实行区级领导包案化解,从区级领导做起,以上率下,组织相关部门和涉事乡(街道)面对面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协商化解方案,落实化解措施,确保信访积案和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月3日,涉及红塔区的16件信访积案已圆满化解完毕,并按规范化的要求录入了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待市和省级审核。
同时,对信访积案进行了案件归档。
三是重点信访工作任务稳步有序推进。
继续推动和完善视频接访系统平台的建设;继续认真落实《红塔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
全区33个部门已经形成并上报责任清单,待下步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继续推进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平台,扩大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范围,2016年全区共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2701件;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和督查督查办等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重要政治敏感节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2016年,为认真做好各级“两会”、“元旦”、“春节”、“南博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时期的信访工作,红塔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重要政治敏感节点时期红塔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
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 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变事后疏导为提前防范,积极稳妥地处置、化解因各种矛盾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巩固和健全了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为一级局(正科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2016年末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实有退休人员2人。
另有编制外聘用人员4人。
共计17人,全部为财政供养人员。
在编车辆1辆(封存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4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0%;其他收入0.7万元,占总收入的0.2%。
年初结转和结余14.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52.9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74.37万元,占总支出的77.75%;项目支出78.55万元,占总支出的22.2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3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101.54%,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补助)、考评奖等项目提标。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合计16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19%;租赁费、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0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信访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55万元,与上年同比减27.84%,主要原因是我区及辖区内11个乡(街道)视频接访网络建设已基本建成,本年只有尾款待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
与上年对比增51.94%,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考评奖等项目提标。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7%。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信访事务正常开展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
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的补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
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住房补贴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开展劝访工作餐费)支出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开展劝访工作餐费)3.2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接待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比2015年决算减少2.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劝返工作和日常检查、督查等信访事务等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开展劝访工作餐费)
2016年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共开展劝访工作餐费69批次,1073人,开展劝访工作餐费开支3.21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8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
信访局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