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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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大全五篇]
第一篇: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
召开法制讲座可以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下面是写写帮文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1
老师们、同学们,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
去年我们聘请滨城区法院李玉秋庭长进行的报告就是一次积极的探索。
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
高警官的报告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
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
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
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09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09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08及09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
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
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
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
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
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
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请来了市公安局两位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
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
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
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
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每位同学至少要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心得体会
根据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和各班的主题班会,以及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
以加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作来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以各班为单位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3、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
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更不骑车追逐或并肩相互牵手骑车。
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
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
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
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
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更不准几个人拉帮结伙,以大欺小,打架斗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行,不靠近窗户向外看,以防发生意外。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两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2
老师们,同学们: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郓城县公安局张营派出所张海涛所长和蔺悦所长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二位警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召开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
蔺警官的报告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
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
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
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
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每位同学至少要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心得体会根据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和各班的主题班会,以及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
以加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作来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3、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
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两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3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聘请人民法院刑庭李庭长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同时李庭长又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相信今天在座的每
一位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受益匪浅。
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李庭长列举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守法与犯法其实只是一步之遥。
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员,就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伤害,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同学们,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所以,无论在校内、校外我们都应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以这次法制教育为契机,各班积极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教育活动,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法律为我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最好,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庭长表示感谢。
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
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
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
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
们自己的安全上吧。
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
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
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法制讲坛政法委讲话稿范文5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
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
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
古代写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
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
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
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
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
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
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
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
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
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
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
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
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
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
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
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
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
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
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
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
不论有理还是无理。
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
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
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
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
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
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
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
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后黄某拨打110报警。
此案例出租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