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企业所得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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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有国家事业计划外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1)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2)或在中国境内成立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2)不管你中国有没有设机构,只要你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二)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
1)境内境外所得都征税
2、非居民企业
1)只对境内的所得、以及境外发生但与境内机构有关系的部分征税
3、如何确定所得来源
1)销售货物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
B.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企业所在地确认
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认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支付者所在地
(三)税率
1、基本税率25%
1)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且收入与机构有关)
2、低税率20%→实际10%
1)非居民企业(无机构或收入与机构无关)
3、预提所得税10%
4、高薪15%
二、应纳税所得额
(二)收入总额
1、一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特殊收入
1)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
A.资产用于生产、加工另一产品
B.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性能
C.改变资产用途
D.资产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间转移
2)视同销售
A.用于市场推广
B.用于交际应酬
C.用于职工奖励
D.用于股息分配
E.
F.用于带外捐赠
4、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受限股
(三)收入实现的确认条件
1、销售商品
1)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承付手续且商品已发出
2)预售款:商品发出
3)委托代销:受到代销清单
2、售后回购
1)1
3、劳务收入
1)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政府性基金(因为都上缴了才能扣噢)
3、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例外:政府投入资本及只出借使用权)
1)财政补助、补贴
2)贷款贴息
3)减免的增值税、各种收了就退的税(除了出口退税款)
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抵扣
5、这部分收入,5年外才支出的,仍计入第6年应税收入,当然相关费用也都能
扣了
1、国债利息收入
1)投资国债——约定应付利息日确认收入
2)收入=国债金额*利率*持有天数
2、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税后利润分配)避免重复征税
3、(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收益(须持有12个月以上的)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1)接受捐赠的收入
2)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收入例外
3)按财政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免税收入的利息
(六)扣除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配比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确定性原则(金额)
5、合理性原则
(七)扣除项目范围
1、成本
2、费用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
3、税金
1)
4、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1)固定资产、存货——盘亏/报废
2)坏账损失
3)自然灾害
5、其他支出
1、工资、薪金支出
1)合理的工资支出允许扣除(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
1)不超过工资薪金
2)职工食堂、医疗补贴费用等
1)不超过
1)不超过,多了的以后年度还能扣
5、社会保险费
1)五险一金、财产保险可以扣
2)商业保险费
A.特殊工种可以扣
B.普通投资者、职工不能扣
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
A.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2)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企业接收关联方(债券型投资/权益性投资)
超过2的部分,不能抵扣
7、借款费用
1)非资本化费用可扣除
8、汇兑损失
1)按照扣除,且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
2)筹建期间60%扣,不受营业收入限制??
1)不超过营业收入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留着以后扣
2)筹建期间不受营业收入限制?
3)核定标准
A.广告有工商部门认可的机构制作,且受到发票
B.通过一定媒介传播
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许改变用途)可以扣除
12、保险费
13、租赁费
14、劳动保护费
1)核定标准
A.捐赠渠道合规——县级以上人们政府、公益性社会团体
B.用途合规——规定的公益事业
2)不超过利润总额
16、有关资产的费用
17、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8、资产损失
19、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1)Eg.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
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9、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
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利息
1、某一年度(税法)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年度不足弥补的,逐年延
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5年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
1、计税基础
1)外购:买家+税费+其他支出
2)自建:竣工前支出
3)融资租入:付款总额?
4)捐赠、投资等: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5)改建:改建支出
2、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
3)融资租出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
(一)农、林、牧、渔业
1、免征
1)初级农作物
2)牲畜饲养
3)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
1)、饮料作物
2)海水养殖
1、铁路、机场、电力、公路等
2、前3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
(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1、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2、前3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1、一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技术所得
2、
3、转让技术所得=转让技术收入—成本—相关税费
1、减按15%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最近3年符合规定
1)销售收入<5000万不低于6%
2)销售收入<20000万不低于4%
3)销售收入〉20000万不低于3%
1、研究开发费用
1)费用化:
2)资本化:
3)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知识探索
2、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1)加计100%扣除
(七)创投企业优惠
1、企业采取股权投资于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投资额抵扣
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以后还能扣
1、技术更新较快,高损耗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可减至规定年限的
)或加速折旧
2、用于研发固定资产(低于100万)允许一次性扣除
3、其他固定资产(低于5000)允许一次性扣除
1、运用国家规定的资源作为原材料的产品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1、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环保/安全专用设备
2、设备投资额直接抵减当年,5年内可以延续抵免
3、5年内转让的话,补缴所得税
(十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减按20%
2、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从业不超100人,资产不超3000万
3、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万,从业不超80人,资产不超1000万
(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1、民族自治机关可对属于地方分享的税额决定减征/免征
(十三)非居民企业优惠
1、减按10%
2、该类非居民企业(中国无机构、或所得与机构无实际联系)
(十四)其他优惠
1、低税率优惠过渡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
的亏损+视同销售收入
3、捐赠的年度利润总额=会计利润
4、受捐赠材料的增值税也被确认为会计收入的!
(二)境外所得税抵扣
1、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
2、(有机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外收入(但与境内机构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