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抽查工作方案(湖南、江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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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抓紧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国水普办〔2011〕55号)、《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国家级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长江委普查办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对象清查数据质量办法》,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以流域水利普查机构为主分片区组建抽查工作组,国家级与流域级各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派人参与。

按照对象清查数据上报进度,赴各省级水利普查区域,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工作,记录和整理样区对象清查数据现场复核情况记录,提出上报数据质量抽查复核结果报告。

长江委主要负责重庆市、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西藏自治区等六省(市、区)对象清查数据现场抽查复核工作。

长江委水利普查办成立3个质量抽查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由长江委水利普查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国普办技术负责同志或国家级技术支撑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第一组负责湖北省、重庆市;第二组负责湖南省、江西省;第三组负责四川省、西藏自治区。

第二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第二小组:负责湖南省、江西省
组长:李胜常
副组长:国普办技术负责人及技术支撑单位相关技术人员
小组成员:王建女设计院水利工程
钱俊男设计院经济社会用水
宋红波女设计院灌区专项
叶志华男设计院河湖开发治理保护
张琦男水保局河湖开发治理保护
常福宣男科学院河湖开发治理保护
殷大聪男科学院行业能力建设
段文超男水文局地下水取水井
袁静女网信中心数据处理及录入联系人:李海源、薛小红、赵继东
二、质量抽查县、内容及分工
(一)抽查县
湖南:临湘县、洞口县、鼎城区
江西:金溪县、玉山县、永修县
(二)抽查内容
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分四类普查对象,选取不同的普查区划单元作为抽样对象。

1、第Ⅰ类对象,包括对堤防、引调水工程、水源地、治理保护河湖、2000亩以上及跨乡灌区、水土保持野外调查单元等。

本类普查对象的现场抽查复核,应以县级普查区划单元为抽样对象。

2、第Ⅱ类对象,包括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和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排污口、水利单位、2000亩以下非跨乡灌区等。

本类普查对象的现场抽查复核,应以乡级普查区划单元为抽样对象。

3、第Ⅲ类对象,包括地下水取水井、塘坝、窖池等。

本类普查
对象的现场抽查复核,应以村级普查区划单元为抽样对象。

4、第Ⅵ类对象,包括城乡居民典型用水户、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公共供水企业、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单位规模以上用水户及规模以下典型用水户等。

本类普查对象的现场抽查复核,也应以县级普查区划单元为抽查对象,在已开展的台帐建设对象名录审核的基础上,仅对样区内选出的各类用水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检查复核。

(三)抽查分工
1、国普办和国家级技术支撑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对技术问题的解释及技术指导;审查《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报告。

2、委普查办:负责质量抽查工作组织、协调,审查《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汇总撰写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

3、设计院:负责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灌区专项以及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中地表水水源地、河湖治理保护情况(除水资源保护以外的)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现场审核工作;填写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编制被抽查省级普查区域的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撰写本专业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内容。

4、科学院:负责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中河湖取水口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现场审核工作;填写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编制被抽查省级普查区域的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撰写本专业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
告内容。

5、水保局:负责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中有关地表水水源地和河湖治理保护情况(涉及水资源保护的)、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中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现场审核工作;填写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编制被抽查省级普查区域的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撰写本专业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内容。

6、水文局:负责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对象清查数据现场审核工作;填写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编制被抽查省级普查区域的本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撰写本专业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内容。

7、网信中心:负责各专业信息处理与录入的现场审核,汇总整理各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编制被抽查省级普查区域的各专业《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撰写本专业清查数据质量抽查报告内容。

三、质量抽查样区选取与工作步骤
(一)样区选取
1、在抽中的县级普查区划单元中,应分别抽取至少2个乡级普查区划单元,作为第Ⅱ类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现场抽查复核的最小样区;
2、在抽中的乡级普查区划单元中,应分别抽取至少2个村级普查区划单元,作为第Ⅲ类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现场抽查复核的最小样区。

当被抽查区域县、乡或村级普查区划单元数量较多时,应适当
增加相应普查样区的抽取数量。

(二)工作步骤
抽查工作组应按如下步骤开展相关工作:
1、抽查工作组应先到被抽查单位,听取清查工作及成果汇报,并现场启封县级普查样区信息及样区清查资料,做好抽查工作人员调配和分组;
2、抽查工作组到达抽中的县级普查样区,调取清查数据资料及相关普查基础资料,并按保密规定程序,调取县级普查样区的纸质或电子工作底图。

听取县级普查机构清查工作及成果汇报,并与县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交流,开展清查数据内业分析检查。

现场启封乡、村级普查样区信息,做好现场实地复核准备;
3、严格按照普查对象清查相关技术规定要求,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查勘、档案查阅和资料比对分析等工作,重新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现场复核,做好现场复核情况记录;
4、召开县级普查样区清查工作座谈会,对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5、调取样区县级水利普查机构保存的普查对象清查表,按照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有关数据录入检查要求,开展数据复录比对分析,做好数据录入情况记录;
6、水利普查机构应及时回收各抽查工作组填写的《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

四、对象清查数据抽查行程安排(具体时间由江西省、湖南省确认)
第1天(7月22日):按照国普办的要求,接到通知后,所有工作小组成员到达九江市永修县,并听取工作汇报;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2天上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与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2天下午:到达抚州市金溪县,听取工作汇报;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3天上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与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3天下午:到达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听取工作汇报;
第4天上午: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4天下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与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5天:返回南昌市;召开江西省交流会,听取对象清查数据抽查省工作汇报与工作座谈;各专业与省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6天:到达邵阳市隆回县,听取工作汇报;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7天上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与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7天下午:到达常德市鼎城区,听取工作汇报;
第8天上午: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8天下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
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9天上午:到达岳阳市华容县,听取工作汇报;工作小组按专业与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县有关人员工作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理解相关情况;分专业按内、外业审核要点进行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
第9天下午:根据对象清查数据内业审核情况,分别对2个乡4个村按清查对象逐一进行外业复核;同时对可能漏填项目进行登记;按逐一填写《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情况记录表》、《清查数据现场质量抽查结果统计表》;召开县级工作交流会,各专业与县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第10天:返回长沙市;召开湖南省交流会,听取对象清查数据抽查省工作汇报与工作座谈;各专业与省交流内、外业审核情况。

五、省、县需要准备的资料
1、通用资料
(1)各专业原始基础名录;
(2)河湖基本情况普查的河湖名录;
(3)普查工作底图。

国家下发的1:5万工作底图、水利工程分布图、行政区划图、水系图、灌区位置图、水利普查区划示意图;
(4)各专业原始清查表。

即各乡镇或各普查分区上报到县级普查办的清查表;
(5)审定后的台账名录。

(6)各种统计年鉴
(7)上级下发的基础名录
(8)各种规划资料
2、水利工程及农村供水工程
(1)工程规划建设情况及相关资料
3、经济社会用水
(1)住房、城市建设部分提供城市供水信息资料
(2)工商税务登记的规范以上城镇和农村其中供水单位资料
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
(1)当地取水口审批资料
(2)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中水源地名录
(3)流域(或各省)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名录
(4)当地水利工程现状图
(5)污染源资料
5、灌区专项
(1)大中型灌区规划资料
(2)水利发展统计公报
(3)灌区调查或规划资料
6、地下水取水井专项
(1)各种地下水取水井规划报告
六、县级汇报内容
1 **县基本概况
1.1 自然地理概况
1.2 经济社会概况
1.3 水系概况
1.4 水资源概况
1.5 村、乡情况
2 对象清查开展情况
2.1 组织实施
2.1.1 清查组织实施情况
机构、资金、人员、时间安排等。

2.1.2 清查工作的规范性
贯彻执行普查实施方案及清查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1.3 清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情况
说明对象清查质量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手段和做法等。

2.1.4 总体数据质量评价
2.2 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2.3 对部分特殊情况的处理说明
3 水利普查区划情况
3.1 划分原则和依据
3.2 区划数量及分布
4 各专项指标确认与处理方法
5 对象清查成果
5.1 清查成果整体概况
5.2 台账名录
按乡镇统计的各项台账名录,统计项目尽可能详细
5.3 各类清查对象数据及分布
按乡镇统计的各项清查对象数据,统计项目尽可能详细
6 水利普查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七、对象清查数据质量现场抽查报告提纲(流域向国普办)
1 总体情况
表1 抽查样区中普查对象统计
2011年×月××日~×月××日,我委(局)普查办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组,对×××省普查对象清查成果质量进行了现场抽查。

主要抽查结果如下:
个乡镇,×××个村,共清查出各类对象总数×××个。

本次共抽查
了×××县、×××县和×××县3个县的××乡、×××乡、……和×××镇等6个乡镇和12个村,抽查样本区共有普查对象×××个,各类对象数量详见表1
2 抽查组织实施
2.1 抽查工作人员组成(附抽查组人员名单)
2.2 抽查工作流程安排(附抽查工作日程)
2.3 分对象说明现场检查方法
3 抽查结果
3.1 普查对象漏报、错报情况
分普查对象说明该省抽查样区(样区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办法》中对不同普查对象的分类确定)内实际填报对象数量、抽查复核得出的应报普查对象数量、抽查发现漏报数量、错报数量等。

并计算该省抽查样区“××对象漏(错)报率”。

分析造成对象漏报、错报的主要原因:
3.1.1 水闸工程(示例)
××省1乡、2乡、……,和6镇共填报水闸工程×××座。

经抽查,样本乡实有水闸×××座,漏报×××座,其中1乡漏报××座、2乡漏报××座,3镇漏报××座;抽查乡水闸工程共错报×××座,其中1乡错报××座、2乡错报××座,……,6镇错报××座。

××省抽查乡(镇)水闸工程漏报率和错报率分别为××%和××%。

据分析,造成××省抽查样区水闸工程错报漏报的主要原因有:(1)
(2)
……
3.1.2 堤防工程
××省1县、2县和3县共填报堤防×××座。

经抽查,样本县实有堤防×××处,漏报×××处,其中,1县××处、2县××处,3县××处;抽查县堤防错报×××处,其中,1县错报××处、2县错报××处,3县错报××处。

××省抽查县堤防漏报率和错报率分别为××%和××%。

据分析,造成××省抽查样区堤防错报漏报的主要原因有:
(1)
(2)
……
3.1.3 ……
3.2 普查表数据漏填情况
分普查对象说明该省抽查区内应填数据笔数(计算应填数据笔数时应注意区分必填数据项和选填数据项),实填数据笔数,漏填数据笔数,并计算该省抽查区“××对象数据漏填率”。

分析造成普查表数据漏填的主要原因:
3.2.1 水利活动单位(示例)
××省1乡、2乡、……,和6镇实际填报水利活动单位××个,在填报的单位中,数据必填项××笔,数据选填数据项××笔。

经抽查复核,实际填报数据项为×××笔,数据漏填×××笔,抽查乡(镇)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漏填率为××%。

据分析,××省抽查样区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数据漏填主要集中在××数据项、××数据项和××数据项,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
(1)
(2)
……
3.2.2 ……
3.3 清查表数据错填情况
分普查对象说明该省抽查区内实填数据笔数, 错填数据笔数,并计算该省抽查样区“××对象数据错填率”,分析错填原因。

3.3.1 水利活动单位(示例)
××省1乡、2乡,……,和6镇实际填报水利活动单位××个,在填报的单位中,数据必填项××笔,数据选填数据项××笔,实际应填数据项为×××笔。

经抽查复核,清查表数据错填×××笔,抽查乡(镇)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错填率为××%。

据分析,××省抽查样区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数据错填主要集中在××数据项、××数据项和××数据项,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
(1)
(2)
3.3.2 ……
3.4 清查数据错录情况
分普查对象说明该省抽查样区内实际复核录入对象数,占抽查样区该类对象比例为××%,实际复核该类对象录入数据××笔,共发现错录×××笔,抽查样区清查表数据录入差错率为××%。

3.4.1 水利活动单位(示例)
××省1乡、2乡、……、和6镇实际复核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
录入情况××个,占抽查样区水利活动单位总数的××%,复核录入数据××笔,共发现错录××笔,抽查区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录入差错率为××%。

据分析,××省抽查样区水利活动单位清查表错录数据主要集中在×××、×××数据项,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1)
(2)
3.4.2 ……
4 被抽查省及样区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4.1 清查组织实施情况
机构、资金、人员、时间安排等。

4.2 清查工作的规范性
贯彻执行普查实施方案及清查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4.3 清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情况
说明对象清查质量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手段和做法等。

5 评价及建议
5.1 总体数据质量
5.2 进一步改进建议
八、内、外业审核要点
本次对象清查数据抽查应以被抽查县的内业审核为主,在内业审核中发现问题结合进行外业查看验证。

(一)水利工程
内业审核要点
内业审核主要核查清查表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首先询问普查员对各类工程进行对象清查时的技术路线,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查看清查表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空项,空项的原因是什么。

各类工程的清查表中应重点审核的指标和审核主要方面如下:
1、工程名称审核
(1)检查工程名称是否符合实施方案中的填表要求,一般应填写现用的工程名称,对于组合工程,要在现用名称后加“-××工程”。

对于名称不规范者,为不合格。

(2)核查水库工程时,要重点核查总库容小于10万方的工程,尤其是名称中带有“山塘”或“塘坝”等字样的水库工程。

本次普查中,对于日常按照塘坝管理的工程,不论容积大小,仍按照塘坝工程填报。

由于实施方案中未做明确说明,此类问题只要求整改,不做为错报对象处理。

(2)核查水闸名称时,应提示普查员:对现用名称中不能体现水闸种类的工程,最好在水闸工程的名称加以说明,如“××涵闸-进水闸”。

由于实施方案中未做明确说明,因此加或不加水闸的种类都算合格。

但对于名称中不能明确种类的水闸工程,如:“引涵闸”、“漫水闸”、“涵洞闸”、“低水闸”等等,应向普查员询问其位置和作用,根据本次对水闸工程定义判断是否在本次普查范围内,如果不在本次普查范围内,按错报对象处理。

(3)审核其它各类工程的名称时,对有疑问的工程都应根据本次普查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定义,通过询问普查员工程建设的位置和工
程的作用等,判断工程是否在本次普查范围内,如不符合要求,按错报处理。

2、所在河流(或湖泊)名称的审核
审核此项指标时应注意:
(1)工程建在河流或湖泊上时,应填写此项;不建在河湖上时,可不填写此项,此项允许为空。

(2)方案中要求:当工程所在的河流流域面积小于50 km2或湖泊的常年水面面积不足1 km2时,要填写满足要求的河流或湖泊,但允许各地在填写纸制清查表时填写真实的河湖名称和渠道名称,在录入时再选取符合要求的河湖,以便于核查。

因此,“所在河流(湖泊)的名称”一项,即允许为空,也允许填写不在河湖名录中的河流以及渠道的名称。

但在审核时应对普查员进行询问确定。

3、所在灌区(或引调水工程)的审核
审核此项指标时应注意:
建在灌区内或引调水工程上的工程需要填写此项指标,不建在灌区或引调水工程上的工程,不需要填此项,此项允许为空。

4、工程位置审核
实施方案中要求水库和水电站工程的工程位置填写到乡镇,若填写到行政村级为合格;水闸、橡胶坝和泵站工程要求填写到行政村级,若只填写到乡镇级,为不合格。

5、定量指标(规模指标)审核
(1)水利工程的定量除泵站工程的装机流量允许保留四位小数
以外,其它指标均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为不合格;
(2)对于取整的数值,应找普查员核实数据来源,尤其对于刚好为规模界限的数据应重点核查。

如:本次只普查1m3/s以上的水闸工程,对通过估算得到的过闸流量刚好为1m3/s的水闸工程应重点核实,核查估算方法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如不符合为不合格;
(3)对于重复、规律出现的数据,应重点核查,询问数据来源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如:对不同的泵站工程重复多次出现装机流量0.22 m3/s、装机功率22 kw;装机流量0.5 m3/s、装机功率55 kw;装机流量0.4 m3/s、装机功率44 kw等,应进行核实。

6、单位名称审核
由于本次普查要求按照“在地原则”,为方便县级普查机构发放普查表,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填写直接管理工程的单位,不应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对于没有管理单位的工程才允许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简单的说,就是在填表上报阶段谁能填写普查表中各项指标,管理单位就填写谁。

因此,抽查组应对单位级别较大、隶属于省或地市级的进行重点核查,该单位是否能够完成普查表的填写,询问是否有下一级直接管理单位。

7、关于堤防工程个性指标的审核
(1)堤防工程清查表中“所跨行政区名称”的审核
此项指标只是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界(以下简称跨界)的堤防工程填写,不跨界的工程不填写,此项允许为空。

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为不
合格。

(2)堤防工程清查表中“河流岸别”的审核
此项指标对于围(圩)堤可不填写,允许为空。

8、关于引调水工程清查对象的审核
实施方案和教材中仅要求取水口所在的县级普查机构填写引调水工程清查表,数据处理处后期要求引调水所在的县级普查机构均填报清查表,因此,对于没有引调水工程取水口的县级,不存在漏报问题,填与不填引调水工程清查表都为合格。

外业抽查要点
1、工程名称:核查工程名称是否与清查表中一致,不一致为不合格;
2、对象判别:根据工程位置和作用,核查工程是否符合普查范围,对于多报的工程,只要求整改,不做为不合格处理;对于漏报的工程,为不合格,填写记录表中的漏报项目。

3、定量指标:核查工程的定量指标(规模指标)数据来源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

(1)对于从设计文件中查得的数据,要求抽查组查得的数据与清查表填报的数据一致,不一致为不合格;
(2)对于水闸工程的过闸流量,如果数据来源为估算,应核查估算方法和参数取值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方法正确,取值合理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4、核实工程管理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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