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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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
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5.31
•【字号】粤卫[2009]58号
•【施行日期】2009.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中等
学历教育方案的通知
(粤卫〔2009〕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要求,结合我省乡村医生队伍现状,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创新培养机制,优化专业结构,稳定扩大专业队伍,培养急需人才,全面提高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建设一支能够满足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卫生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我省有乡村医疗点24391个,乡村医生2965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5.87%,中专学历人员占43.50%,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18.18%。

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人员学历偏低,结构不合理,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

本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使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80%以上,5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办学形式及方式
依托我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医学院校中职部进行招生
和学籍管理,将教学点设在乡镇卫生院,学员按照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见附件1、2)要求,从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出发,侧重实用原则。

通过集中面授、分片辅导、课堂教学、视频教学(“IPTV互动教学系统”)等方式进行学习。

学制3年,采取弹性学制。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由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中等教育学历。

四、培养对象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含服务农村人口为主的原撤村改居后的原乡村医生)。

五、报名、计划管理及招生程序
凡符合培养对象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凭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附件3)。

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已报名的乡村医生资格进行审查,并以乡镇为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各市卫生局、教育局。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上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审批。

受委托的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程序招生。

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1、省级管理领导小组(由省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组成。

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和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承担)
(1)制定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方案和年度招生计划。

(2)审定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3)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市、县学历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

(4)协调各教学基地和各级管理领导小组考务工作。

2、市级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组成)
(1)负责本地区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的招生报名及组织工作。

(2)负责本地区整个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过程的组织管理。

(3)监督本地区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4)定期到各县检查教学工作。

(5)协同各县组织好考试考务工作。

3、县级管理领导小组(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学员报名,审核报名资格。

(2)负责各教学点的组织与管理。

(3)安排教学点的设置,安排学习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

(4)定期到各教学点检查教学工作。

(5)协同每学期考务工作的布置,监考工作的安排。

(二)明确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教学点的具体职责。

1、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1)安排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负责学员的学籍注册和管理。

(3)负责把学员资料录入管理系统。

(4)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定班主任和辅导老师。

负责指导学员课前讨论、上课学习、课后练习和单元测验等。

(5)组织安排考务工作及补考工作。

(6)发放毕业证书。

2、教学基地(教学点)。

(1)教学点的设立
教学点由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和县卫生局、教育局提出设立方案,报市卫生局和教育局核准。

原则上平均15人设置一个教学点。

教学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有稳定的培训场所,交通便利,有适宜学习的环境,一般应设在本区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室)。

②有教室、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实验室、电教设备、通讯(网络)条件。

③有专门提供学习辅导的专(兼)职教师,每个基地一人。

④设置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班长。

(2)培训基地管理员职责
①根据各基地情况,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工作。

②从各地县医院或卫生院选用(聘任)能满足培训需要的辅导教师。

③确定专人作为班长,负责与各地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有关教学事项。

④班长的具体职责为承担日常学习场地卫生的维护、学员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时的召开学员座谈会、使学员能保持较高的学习积极性;及时收集学员对培训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上报。

⑤组织发放教材、学习资料等培训相关活动。

⑥帮助安排培训实习单位,并通知学员。

⑦协助收取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⑧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积极改善培训条件,健全管理制度等。

在不损坏及丢失教学设备、不影响集体学习的前提下让学员轮流将教学设备带回家,高效、充分地进行学习。

⑨完成其他相关培训事项。

(3)辅导教师职责
①掌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掌握教学内容的难点和重点。

②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

安排学员的课后作业,并进行辅导和作业批改;要有备课、辅导和作业批改记录;能及时将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向培训督导汇报。

③为学员实习提供辅导,要有实习安排和实习指导记录。

附件:1.广东省农村在职卫生人员中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
2.广东省农村在职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教学进度表
3.广东省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
附件1
广东省农村在职卫生人员中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标
(一)总体目标:为我省农村培养与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具有综合服务能力、能适应新时期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能为农民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服务的合格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二)业务目标: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继续学习和适应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能力。

2.掌握适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和一定的院前急救能力。

3.具有开展农村社区健康教育、人群保健、计划免疫、营养指导、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和社区卫生管理能力。

二、教学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规定,参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并通过乡村医生调查、座谈及走访,明确乡村医生工作实际需求,并结合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导向,制定了《农村在职卫生人员中等学历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教学大纲》。

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规定的中等医学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如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保健医学、中医学、健康教育、营养与膳食指导、卫生法规等。

(二)符合乡村医生工作实际需要的内容,如护理学基础、急救医学、全科医学、心理卫生与心理障碍等。

(三)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重要内容,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教学过程中,均突出考试的重要知识点,渗透模拟考题练习。

并计划在全部学习结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前,进行适当形式的考前冲刺辅导。

三、学制与时间分配
(一)学制:三年。

(二)时间分配:计划培训时间为六学期,总学时数3130学时。

1.理论课(第1~4学期):2101学时。

授课96周(一年52周中减掉4周节假日和假期),学员每周上课22学时,相当于每天3.5学时。

2.实习课(第5~6学期):836学时。

每周约16学时。

共计48周。

3.考试辅导课(第6学期):193学时。

每周16学时,共计12周。

4.考试约2周,机动2周,假期8周。

四、课程设置与授课时数
(一)理论课(第1~4学期):2101学时。

总计21门,分为必修课与选修
课两部分。

必修课包括:临床解剖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急症的识别与处理、内科学与传染病学、外科学与皮肤性病学、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学、儿科学与儿童保健学、五官科学、中医学概论、基础护理学、预防医学共16门课程。

选修课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心理卫生与心理障碍、健康教育、营养与膳食指导、卫生法规共5门课程。

课程安排详见进度表。

基于学员的实际需求,大部分学员已经有多年的临床经验,为了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并且学以致用,第一学期从主要的临床课,包括内科、妇产科、儿科开始学习,第二、三、四学期开设了相关的基础医学和临床课程,有助于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课(第5~6学期):836学时,包括实践演示和临床实习两部分。

其中,临床实习430学时,学员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结合每天临床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实习320学时;另110学时集中到较近的县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实习。

(三)考试辅导课(第6学期):193学时。

其中,实践技能模拟考试与讲解99学时,综合笔试模拟考试与讲解94学时。

五、考核
开设的理论课程全部实施考核,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管理两种形式,考试课16门,考查课5门。

考查课程以单元成绩进行计算,凡是通过本科目的所有单元测试即算结业,予及格或不及格的评价;考试课程以笔试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由指定院校统一组织命题,当地卫生学校组织考试,获得60分(含60分)以上即算本课程结业。

实践演示课通过相应的操作考试及日常学习中各项作业表格的填写来考核,实
习课则通过实习遇到的病种、病例数及科室主任的评定来考核。

学员所有课程的考试及考查合格后获得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农村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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