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3.06.18
•【字号】皖教秘师[2013]40号
•【施行日期】2013.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3〕4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6号)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与申报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今年,教育部、财政部下达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3年度培训任务430人。
此前我省已对培训需求做过摸底调查(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1-201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和2013年度中
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需求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7号〉)。
我厅将根据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会同省财政厅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2.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分市、省直管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拟定选派专业和人数,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汇总表》(见附件2);并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推荐若干企业承担项目任务,指导被推荐企业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3),上述材料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厅、财政厅。
各地申报的本年度企业实践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0个,要突出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青年教师的培训需求,兼顾专业及人数分布的平衡,并确保每个培训指标都对应到具体的企业。
各地推荐的企业数一般不超过10个,被推荐企业提供的教师企业实践岗位数可大于推荐省(区、市)的需求数,以供其他省(区、市)选用。
被推荐企业一般应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校企合作和职工培训基础好,能够提供教师企业实践所需要的岗位、指导教师(师傅)和基本生活条件。
每个企业接收实践教师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教育部、财政部将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备案,并公布各地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及具备承担项目资格的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报送
1.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
分别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各一份,报送日期由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2.中职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箱*************.cn提交。
三、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师资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
联系人:金智,电话:*************。
2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邮编:230061)联系人:乔传宗,电话:*************。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分市、省直管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名额分配表
2.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汇总表
3.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安排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8日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分市、省直管县及省直有关部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汇总表
附件3
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