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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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应对
摘要:环境监察在我国开展的环境治理工作而言,环境监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法律同样对环境监察的地位进行了肯定,并在落实建设美丽新中国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颁布了全新的《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执法需要达到更高水平,执法效能亟需提升。

为此,应当在掌握环境监察执法现状的基础上,生成更加科学合理、可行的执法策略,并加大执法力度,为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察管理
引言
环境监测数据具有时效性,环境污染数据一直处于变化的状态,要想及时掌握污染现场的情况,需要保证数据的时效性。

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环境监测数据为执法提供依据,所以监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要准确记录数据,避免误导执法人员,做出不公正的决断。

环境监测数据具有多样性的特点,环境污染包含不同类型,需要采用多种方式收集数据。

1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
1.1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不足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环境监测、监察技术水平和能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监测、监察领域和范围日益扩大,技术手段不断更新,但环境监测、监察仍存在不足,与新时代、新环境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监测站受监测分析方法及技术规范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仪器设备都无法满足样品数量大、分析精度高、分析指标多样化的要求,需要更新换代,仪器数量不足和自动化程度低已成为影响环境监测工作效率的主要瓶颈,迫切需要解决。

另外,监察执法队监察手段单一、缺乏现代化监察装备、无固定执法车辆,夜间监察能力不足,在线
监控能力不足。

另外,很多地方应急监测监察能力普遍不足,与全国环保系统环
境应急能力建设的相关标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1.2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不足
当前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严峻,这就要求提升环境保护监督执法能力,推动
生态文明建设。

在基层环保监察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差、执法装备投入不够、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是导致存在监管盲区的重要因素。

首先,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长,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
愈演愈烈,造成了工作效率低、执法覆盖不全等结果,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常
常“钻空子”做出污染环境的行为,导致环保执法工作无法开展。

其次,基层执
法人员数量不足的同时还伴随着人员素养不高的问题,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很多都
并非环保专业,对于环保执法体系认识不足,对环境监测设备的使用也不规范,
导致执法有效性差。

再次,由于资金投入少,所以执法设备少、更新慢,导致环
保执法工作遭遇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缺少处罚证据等阻碍。

最后,信息化已逐
渐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力量,在环境保护中利用信息
化技术建立环保执法智慧平台,满足环保执法信息共享、更新动态、电子督办、
信息公开等需求,有助于实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执法公正、向服务型机关转变。

然而我国环保执法工作中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尤其在基层环保执法工作中,信息化水平低、信息化监管平台不易推行,导致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不能与信
息化技术有效结合。

1.3人员力量薄弱
受制于职数限制,我国生态环境部门普遍存在内设行政股室缺乏编制,只能
从局属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部门抽调人员,且抽调的人员往往是监测、监察的精
干力量。

由于环境监测、监察部门公开招考人员少、退伍安置人员多,环保科班
出身人员少,因而拥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少,且人员文凭偏低、人员年龄结构偏大
等问题突出。

另外,监测站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多数监测站工作人员“监测津贴”未落实到位,“人少、事多、收入低”现象严重,导致自愿、积极、主动、
全身心投入监测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少之又少。

2环境监察执法面临的困境的应对策略
2.1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污染防治设施是环境监察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设施、大气
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等污染防
治设施。

水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格栅间、沉砂池、进水泵房、初沉池等,大气污染
防治设施包括机械式除尘器、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过滤式除尘器等。

在设施
的监察工作中,要收集信息,对信息进行分类和归档,定期进行管理和监督,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将资料归档。

监察管
理人员要重点检查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了解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设施的
运行情况,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重量,以此来分析设施的运行效果,检查检修、监测、事故的记录。

当污染防治设施发生变动时,在拆除、改造、更新之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要在1个月内批复,要想将设施停运,同样要向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需要在10日内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对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进行了说明,没有在规定日期完善污染物
防治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量没有达到标准,谎报或拒报设施情况,
没有妥善处理二次污染物,私自拆除设施,不配合部门检查,违规使用设施,设
施停运,没有在24h内报告环保部门,这几种情况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执法人员
可依法进行处罚。

监察人员和执法人员要明确污染物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只有认定违法行为,才能进行查处。

2.2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加大,执法效率显著提高,对于打击
违法犯罪、滥用职权也颇有成效。

从环保机关监督管理来看,应完善监管工作流程,全面贯彻执行监管工作,尤其是要对“应付执法行为”予以矫正。

推广“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双随机抽查过程要痕迹化,对于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要及时公开,这种监管模式不仅可以减少“多头执法”,还能有效防止政府干预
执法的行为出现。

从公众参与监督来看,应给予更多的公众监管权力,使公众参
与和环保执法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
化环保宣传效果,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升群众、社会组织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应引入第三方力量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管,有效制约行政执法不作为现象。

2.3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加对地方环境监测站的经费投入,增加对环
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填平补齐监测站仪器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按照三级
站标准化建设及当地监测要求标配硬件装备,加强现场装备配置,提高装备水平,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

同时,要依据环境执法需求
制订执法监测计划,将执法监测经费纳入执法工作预算,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
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辅助执法,开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评估、整改措施跟踪等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就近些年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层面上的发展状况来看,社会大众
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正在逐步提升,我国所颁布的各项环保政策也得到了人民
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例如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等。

应当认清的是,当前人类依旧
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相关单位应当不断致力于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的
提升,优化执法体系的建设,引入更加先进的现代化监察手段与设备,持续完善
处罚体系,切实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实现健康、长久、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苗玉英,李莉.浅谈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J].科学与信息化,2018(31):44+48.
[2]黎绪强,张毅,罗徽,等.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新模式的解析[J].环
境与发展,2019,31(2):1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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