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的“减免税款”业务处理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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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的“减免税款”业务处理热点问答
企业享受的减免税款,只涉及民企所得税,不主要包括其他流转
税问题,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税款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纳
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下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减免税款”业务处理的相关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否都可以抵减?
答: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仅初次可以抵减,如果丢失
或损毁重新购买则无法抵减。
【政策依据】财税[202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
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和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5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
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
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企业购买的税控设备分开票机是否可以抵减?
答:初次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因此可
以抵减。
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资源税是否应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购买增值税税控信息系统专用设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技术凭据维护费发票无特别要求,专票或普票均可。
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发
票能否抵减税额?
答:只要是增值税纳税人,不管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规模较
小纳税人,取得的费用发票均可以全额抵减税额。
5)购买的卷票开票机、支付的远程认证服务费等可否全额抵减税额?
答:根据文件规定,仅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和技术维
护费可以全额抵减税额。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上述设备的地租购买费用,取得专票的,可作
为进项抵扣。
技术维护费是指为增值税税控系统所得税专用设备支付
的服务费,不包括其它类型的服务费。
除上述以外的设备管理费费用和服务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可作为进项抵扣。
6)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未抵减税额的,转为一般纳税人之
后是否可以继续抵减?
答:可以继续抵减,申报时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和《税款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的发生额里。
7)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一般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的
专票,是否需要认证?
答: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缴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
若认证抵扣的,需要进项转出。
8)我公司2021年1月购买了增值税专用个人电脑、打印机、扫
描仪,是否属于财税〔2021〕15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税控系统?
答:根据(财税〔2021〕15号)和(国税发〔2006〕156号)等
文件所称电力设备,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计算机、
打印机、器皿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属于通用设备,不属于防伪税控系
统的专用设备,不适用财税〔2021〕15号标准文件规定的可以全额抵
扣的项目,但是可以取得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后抵扣其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