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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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
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9.18
•【字号】宜府办发〔2021〕45号
•【施行日期】2021.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事主体
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的通
知
宜府办发〔202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2020年期末市场主体实有量440700户为基数,聚焦全市国民生产总值2021年达到5000亿、2025年实现7000亿的奋斗目标,结合GDP总量、市场主体总量、每万人市场主体数等经济指标,坚持“稳存量、优增量、扩总量、提质
量”,力争全市市场主体年均增幅保持在13%以上,2021年达到49.8万户,2022年达到56.3万户,2023年达到63.6万户。
其中:企业法人2021年达到11.16万户,2022年达到12.35万户,2023年达到13.74万户;“四上企业”2021年达到4412户,2022年达到4831户,2023年达到5290户。
二、强化推进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现“非禁即入”。
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坚持企业开办“210”标准,巩固多个环节1天办结成果。
探索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全面实现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选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
推进市场主体“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持续释放住所资源。
(二)简化涉企经营审批。
扩大“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一天办结”事项覆盖面,更大范围实现“准入即准营”。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结合实际选择高频行业实行“行业综合许可证”代替多部门许可,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三)落实涉企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用好“免申即享”政策,严格兑现质量发展、品牌创建、招商引资、企业上市等单项奖励。
(四)完善创业优惠贷政策。
扩大创业贷款优惠对象,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门槛和条件,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延长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压缩审批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免担保、反担保费用,给予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
(五)改善执法监管环境。
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市场主体首违不罚及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持续治理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全面优化消费环境。
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市场主体发展的拉动作用。
挖掘一批优质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打造一批消费者满意特色街区、特色门店,增强消费吸引力。
培育一批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增强消费带动力。
(七)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以产业化导向、市场化路径和专业化思维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平台、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不断提升入驻企业数量。
坚持重点产业和经济园区、功能区定位,紧密围绕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固链、延链,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工作。
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重要空间战略承载区,实施“产业转移承接合作”,瞄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通过“存量招商”“以商招商”“飞地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成果转化招商”“产融结合招商”等精准招商方式,重点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标杆型、优势型、成长型和平台型企业。
(八)拓展市场主体发展空间。
立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多元共生,全面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工程,形成既有“铺天盖地”又有
“顶天立地”的市场主体发展态势。
以科技、金融、信息、物流、商务、文化创意、商务楼宇等为重点,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数量。
坚持集约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构建“一核引领、三带支撑、八区集聚”的文旅体集聚发展新格局,推进文旅体产业提质增效。
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充分利用“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引导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紧跟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坚持“农村电商”与“跨境电商”并驾齐驱,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力。
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化发展。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市市场监管局的副秘书长及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经信、金融、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市场主体发展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按期完成各年度工作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
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对各县市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进,查找短板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指导,对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处理。
(三)强化目标考核。
将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工作作为县市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年度争先创优加分。
附件:1.市场主体发展三年目标计划表
2.企业法人及“四上企业”发展三年目标计划表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