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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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
一、现场支护与瓦斯管理
1. 现场支护状况良好,无瓦斯积聚现象,严格遵循规定设置压风、供水三通设施。

2. 抽放巷道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道、轨道和线路,并悬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与抽放检查验收制度
1. 钻孔施工需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参数误差需在允许范围内(开孔位置允许误差±____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

如需调整设计参数,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 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队队长和班长必须现场检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

发现不符设计或误差超限的,须废弃并重新开孔或补打。

通防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检,违规施工的,将对班长罚款____元/孔,队长罚款____元/孔。

3. 钻孔队每日需上报施工报表,明确钻孔位置、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信息。

通防科需根据报表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 填绘钻孔竣工图时,需按实际施工参数及控制范围绘制,并与设计图对比。

若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需说明原因。

特别是钻孔控制范围、终孔间距等关键指标不满足抽采效果的,必须及时补孔。

5. 通防科每日需召集钻孔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比分析当日施工钻孔与设计,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达预期位置的,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6. 钻场(孔)完工联抽后两天内,钻孔队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未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将处罚____元/次。

7. 通防科____需对完工的钻孔(场)进行验收,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布置是否均匀、封孔是否合规等。

未达要求的,立即整改。

8. 对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需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 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需建立台账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并按规定会审、报批。

10. 其他通防工程(如风门砌筑等)参照本规定执行,不足之处由验收部门协商解决。

三、管网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 管材、管材附件、阀门、标准件等应根据设计要求加工或购置。

2. 管材的材质、强度和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需具备矿用产品检验证书及防静电、阻燃鉴定报告。

3. 管材吊装及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 管路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平直、坡度一致、连接牢固。

吊挂高度及强度应满足要求。

5. 管路分支处需设阀门,分段检修或____时不影响其他地点抽放系统运行。

6. 抽放主管、分管、干管、支管等的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抽放结束后,应及时回撤管路及设施,并对钻孔进行封闭,防止瓦斯积聚或超限。

8. 管网工程验收由通防科负责,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管路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布置是否均匀、封孔是否合规等。

未达要求的,立即整改。

四、监测计量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 抽放泵站应配备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运行状态。

调度室需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进行值班监测。

2. 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计量测点布置应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需求。

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单独评价区域分支、钻场等均需设置计量测点。

3. 监测计量装置包括孔板流量计、管道多参数仪、V锥流量计、流量监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二)
一、钻孔施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为确保施工效率与安全,特要求提前完成钻场施工。

施工完毕后,将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及瓦斯队联合进行验收。

若验收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并对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2. 瓦斯队在打钻前,需由本队技术人员精确放线。

如未按设计要求放线,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3. 打钻人员施工前,必须严格依据设计调整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并遵循设计规定的打钻顺序进行操作。

未达要求者,将受到处罚。

4. 钻孔施工完成后,需立即进行封堵与接抽处理。

未按规定封孔者,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5. 钻孔施工至设计位置后,需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进行取钻验收。

验孔时,需确保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及施工位置均符合设计要求,验孔人员方可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验收单需详细记录煤岩情况及施钻过程中是否出现喷孔、顶钻等瓦斯异常现象。

整个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对钻孔施工人员及验孔人员进行严肃追查处理。

6. 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遵循设计进行施工。

验收合格后,瓦斯队需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如参数表等),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竣工资料除需包含与设计相对应的内容外,还应详细记录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

7. 打钻地点需设置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项参数必须与实际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如未设置牌板或填写不及时,将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 施工钻孔需进行编号管理,并悬挂对应孔号牌。

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需由打钻人员固定在相应位置。

未进行挂牌管理者,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地测科需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并出具评价报告。

每组钻孔均需附上剖面图。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制度
1. 巷道设计时,必须同步进行抽采管路设计,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实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需负责绘制管路竣工图。

2. 抽采系统(包括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以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等参数及设备的运行状态。

3. 瓦斯队需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需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如未进行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者,将对责任者处以罚款。

4. 瓦斯队需定期检测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并按时上报。

未按规定检测者,将对责任者处以罚款;漏检者将对分管领导处以罚款。

5.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如未达到要求者,将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6. 抽采系统需加强维护管理。

因维护不及时导致瓦斯管路漏气者,将对管路维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以罚款。

7. 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需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

未设置放水器者将对负责人处以罚款;放水地点需实行挂牌管理并按时填写放水记录。

因放水不及时导致瓦斯管路积水者或对放水牌板数据填写不认真、不及时者将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 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需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要求。

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单泵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需满足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相应倍数。

2. 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工作。

如有违规行为者将处以罚款;如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者将处以更重罚款。

3. 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擅自开停抽放泵者将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

4. 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需定期检查并按期加水。

如发现三防箱内无水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 抽放泵司机需时刻关注抽放泵运行情况。

如发现异常响声、晃动或温度异常升高等情况需立即向机电队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如未及时发现或汇报问题者将对抽放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 抽放泵站设备需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按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三)
一、钻孔施工与验收规范
1. 钻孔施工需提前规划并构建钻场,此钻场需经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及瓦斯队联合验收,确保符合既定标准。

对于验收不合格之处,必须立即整改,并对施工责任单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2. 瓦斯队在启动打钻作业前,需由本队技术人员精准放线至打钻地点,任何偏离设计要求的放线行为,均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 打钻人员在进行钻孔施工前,必须严格依据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要求,精确调整钻机的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并遵循设计指
定的打钻顺序进行作业。

对于未按要求施工的打钻人员,将予以处罚。

4. 钻孔施工完成后,需立即进行封堵与接抽作业,以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未能及时封堵钻孔的责任人,将进行处罚。

5. 钻孔施工至设计位置后,需在验孔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流程。

验孔人员需确认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及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后,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验收单上需详细注明煤岩情况、施钻过程中是否出现喷孔、顶钻等瓦斯异常现象。

整个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对钻孔施工人员及验孔人员进行严肃追查处理。

6. 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与验收必须严格遵循设计方案执行。

验收通过后,瓦斯队需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如参数表等),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竣工资料除需包含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详细记录各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

7. 打钻地点的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需保持信息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对于未设置检测牌板或牌板信息填写不及时的情况,将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 施工钻孔需实行编号管理,钻孔施工时需悬挂对应孔号牌,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打钻人员将孔号牌固定在钻孔位置。

对于未进行挂牌管理的责任人,将进行处罚。

9. 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地测科需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并出具评价报告。

同时,每组钻孔均需上剖面图以便查阅。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制度
1. 巷道设计时应同步规划相应的抽采管路设计,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执行。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负责绘制管路竣工图以备查。

2. 抽采系统(包括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以实现对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等参数的实时监控,并监测设备的开停状态。

3. 瓦斯队需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

对于未进行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的情况,将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

4. 瓦斯队需定期对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情况,将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漏检一次还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罚款。

5.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对于未达到此要求的情况,将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6. 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对于因维护不及时导致的瓦斯管路漏气问题,将对管路维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7. 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应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

对于未设置放水器的情况,将对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理。

同时,放水地点需实行挂牌管理并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对于未及时放水或未认真填写牌板数据的情况,也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 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需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
装机能力则需满足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规定倍数。

2. 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工作。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进行罚款处理。

3. 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擅自开、停抽放泵的行为将受到严厉考核处理。

4. 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需定期检查并按期加水;发现无水情况时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 抽放泵司机需密切关注抽放泵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模版(四)
一、现场支护与瓦斯管理
1. 现场支护状况良好,无瓦斯积聚现象,严格遵循规定设置压风、供水三通设施。

2. 抽放巷道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道、轨道和线路,并悬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与抽放检查验收制度
1. 钻孔施工需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参数误差需在允许范围内(开孔位置允许误差±____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º)。

如需调整设计参数,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 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队队长、班长必须现场检查施工定位及参数,发现不符设计或误差超限的,须废弃并重新开孔或补打。

通防
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检,违规施工将对班长罚款____元/孔,队长罚款
____元/孔。

3. 钻孔队每日需上报施工报表,明确钻孔位置、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信息。

通防科需根据报表及时绘制竣工图,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 填绘钻孔竣工图时,需按实际施工参数及控制范围绘制,并与设计图对比。

若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需说明原因。

特别是钻孔控制范围、终孔间距等关键指标不满足要求的,必须及时补孔。

5. 通防科每日需召集钻孔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比分析当日施工钻孔与设计,对违规施工或未达预期位置的,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6. 钻场(孔)完工后两天内,钻孔队需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未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将处罚____元/次。

7. 通防科____组织完工钻孔(场)的验收,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等,未达标准的,需立即整改。

8. 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需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 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需建立台账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并按规定会审、报批。

10. 其他通防工程(如风门砌筑等)参照本规定执行,如有遗漏,由验收部门协商解决。

三、管网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 管材、管材附件、阀门、标准件等应根据设计要求加工或购置。

2. 管材的材质、强度和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需具备矿用产品检验证书及防静电、阻燃鉴定报告。

3. 管材吊装及运输时需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 管路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平直、坡度一致、连接牢固。

吊挂高度及强度需满足要求。

5. 管路分支处需设阀门,分段检修或____时不影响其他抽放系统运行。

6. 主管、分管、干管、支管等的管径需符合设计要求。

7. 抽放结束后,应及时回撤管路及设施,封闭钻孔,防止瓦斯积聚或超限。

8. 管网工程验收由通防科负责,参与部门包括通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

验收时,重点检查管路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抽采规范要求、整体控制范围是否符合设计等,未达标准的,需立即整改。

四、监测计量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 抽放泵站应配备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状态,并在调度室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进行值班监测。

2. 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计量测点布置需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需求,确保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单独评价区域等均有计量测点。

3. 监测计量装置包括孔板流量计、管道多参数仪、v锥流量计、流量监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流量传感器等。

4. 石门揭煤或穿层抽放钻场需单独设置抽采计量装置(综合参数监测仪或孔板流量计),能测定负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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