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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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芮清勋
【摘要】抓住铁路建设投资控制的关键,做好前期调查,过程控制,竣工审核.结合工程投资控制实例,对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进行归纳总结.
【期刊名称】《上海铁道科技》
【年(卷),期】2013(000)004
【总页数】3页(P96-98)
【关键词】铁路工程;投资控制;审核;处理
【作者】芮清勋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局合肥电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正文语种】中文
铁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是对工程质量、工期、工程变更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金额进行。
1 常见问题
目前,三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招标是依据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进行的,但初设设计院进行前期调查又达不到施工图的深度,这就势必给建设单位工程投资控制带来一些问题。
1.1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繁重,影响很大。
在征地拆
迁补偿安置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补偿标准偏低、计算方法不合理,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等。
1.1.1 补偿费标准偏低
征用土地补偿的指标各地差别很大,而计算指标时各项不确定的因素又较多,设计院前期调查收集的资料只是静态的,随着地方物价指数、国家政策的变化,前期调查到设计再到初步设计批复有时间差,所以,征地指标费用普遍偏低。
1.1.2 计算不合理
设计院在计算征地的数量时,没有考虑一些实际的具体情况,如:由于三线电化改造工程征地致使一些零星边角土地的耕种十分困难,确属无法耕种的范畴,设计在计算征地数量时往往将此给忽略了,没有纳入征地范围。
1.1.3 补偿费不及时到位
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其关键是补偿费用及时到位和安置迅速落实。
一是补偿不及时、不到位。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于不能及时支付给集体、农户或个人,或者不能按标准足额支付,二是个别地方在拆迁户安置问题上不迅速落实。
农民失去了土地和房屋以后,其基本利益得不到保证,易于激化社会矛盾。
1.1.4 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完全配套
保障被征地拆迁对象当前和长远的利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但是从目前来讲,国家还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障法规,以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这就造成“省有文件,各地区有规定”的局面,难以把握。
1.2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前期未能预测到、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或考虑不周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主要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
由于前期调查不细,造成工程变更项目和新增项目增加。
1.2.1 变更项目
从现场运输生产和安全实际情况出发,三线电气化改造工程Ⅰ类变更共上报3项,批复3项。
根据原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文
规定,除Ⅰ类变更设计外的其他变更设计为II类变更设计。
在建项目已签合同中
非责任事故、问题的II类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以内的,纳入风险
包干费;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不是因建设、
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应列为II类变更,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因地方要求,而发生的工程措施调整
例如,某工点原设计为强夯地基处理方式,因强夯过程中,发生周边房屋开裂或噪音太大,造成地方百姓强烈阻工,设计的地基处理方式变更为挤密桩等。
(2)因执行新规范、新标准等发生的II类变更设计
例如:依据铁路总公司《铁路边坡防护及防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补充规定》对铁路路基、站场等工程增加排水补强工程,或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
施工企业可以对已发生的变更设计整理归类,分析原因,确属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施工单位需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后上报。
1.2.2 新增项目
新增项目属于合同以外新增加的项目,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一些几个方面:(1)地方原因
地方要求增加的工程,可以包括如下工程内容:
①因为地方立交协议,而新增加的涵洞工程,或者涵洞孔径调整变化。
②因地方环保部门要求,而增加桥梁钻孔桩弃碴外运,和弃碴场的挡护工程
③因地方要求,新增的排水工程。
(2)既有线及既有公路安全防护增加物理隔离或防护工程。
①为确保铁路线路安全,线路经过地区部分公路增设防撞隔离措施。
②为确保既有线运营行车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涉及车站改建、临近既有线施工地段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
以上内容需出具铁路部门的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3)验交过程中发生的新增工程
主要指在初验过程中,验收单位提出的新增、补强等工程。
特别是在验收过程中,有关运输管理单位强制提高建设标准所发生的工程费用。
在管理的上述工程中基本上都存在,但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对待。
1.3 政策性调整
政策性调整分为自购料差、甲供料差及火车运价差调整。
1.3.1 自购料差价
自购料是根据铁建设[2009]46号文中的《相关物资设备目录表》列的材料和铁路总公司发布的相应季度材料价格信息、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的验工计价和自购物资采购清单进行材料调差。
因三线电化改造工程合同中含有风险包干费,材料价差变化幅度在±5%以外才给予调整。
1.3.2 甲供料差价
甲供料差价是根据合同中甲供料清单与实际采购的差价进行调整,如果清单中单价比实际采购多,多的部分上级部门要进行扣减或将扣减部分纳入该工程降造费;如果清单中单价比实际采购少(即超概算),少的部分上级部门审批。
1.3.3 火车运价差
火车运价分营业线火车、临管线火车、工程列车和其它四种。
一般以营业线火车发生运价较多,该工程即为营业线火车。
计算办法:营业线火车运价(元/t)=K1×(基价 1+基价2×运价里程)+附加费运价;其中:附加费运价=K2×(电气化附加费费率×电气化里程+新路新价均摊运价率×运价里程+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运价
里程)。
1.3.4 信息价与实际差异
往往铁路经规院发布的信息价滞后于市场价,比市场价低,如:钢材、水泥;或是信息价中没有,如:异形钢材等,这样就不能真实的反映工程造价。
1.4 总承包风险费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总承包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填报,费用包干,一律不调整。
在工程清概时,往往施工单位不对照总承包风险费的条款,出于利益考虑总想把应纳入风险的项目放入新增项目,企图蒙混过关,审查时要格外注意。
2 应对措施
2.1 做好前期调查,过程严格控制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和过程严格控制。
2.1.1 深入细致调查
专业人员在勘测期间,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在充分收集地方政府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测算,并且将分析、测算的结果与近几年来实际已发生的征、租地的指标进行比较。
特别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紧密配合,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合情、合理地考虑征地范围、数量。
2.1.2 要依法、规范、有序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
建设单位必须按设计院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做好土地的勘察定界,地上附属物、构筑物的清点、丈量及登记造册等,尽可能地把工作做细。
对于部份被征地拆迁对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或发生突击种假树等错误做法,要及时纠正。
2.2 工程审核抓源头,避免工程结算失真
2.2.1 送审资料完整性
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和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单及现场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程付款证明等相关资料构成工程结算完整要件。
缺项、漏项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送审单位补齐资料后再予审核。
特别注意的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的,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由建设单位报送,避免施工单位与审核人员交往密切,窜通一气。
2.2.2 送审资料可查性
送审资料可查性,即是符合国家经济政策、法律规定,符合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预、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隐蔽验收记录是否注明深度、宽度、用料,验收签证手续是否齐全等。
2.2.3 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做好工程变更单价审核
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可按常规进行审核,而要把一些非预期的动态项目证明资料(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作为审核的重点,要认真仔细的分析其客观真实性,不能看到变更单、签证单就照套不误。
要挤掉决算中的水分,防止工程造价虚增,降低工程成本,变更单、现场技术签证,实地核查变更的数量,根据合同单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2.2.4 以施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结算审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关系订立的合同。
合同内容从双方的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合同价款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工程变更、风险包干、竣工验收到竣工结算都作了明确的约定,是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规定,进入工程决算审核阶段,必须以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
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新增部分,对照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依法进行审核,做到心中有数、思路清析、客
观公正、有效控制。
2.3 工程变更设计处理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文规定,建设单位应就
Ⅰ类变更设计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会审,分析变更设计的原因,提出变更设计类别及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及费用处理意见,形成由参审人员签字的《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确定造成变更设计责任单位,这就给参建各方在提出变更时,以很大的约束力,建设单位根据变更设计的具体条款对号入座,这样既可减少变更设计,又可节约投资。
2.3.1 尽量减少并严格控制变更设计
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
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优化设计等方面效果显著时,方可考虑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要求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论证,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变更方案、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
2.3.2 变更费用处理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批准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
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变更设计增加的相关费用。
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未经批准施工单位自行变更和施工的,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2.4 政策性调整处理
2.4.1 自购料调差
根据铁建设 [2009]46号文的规定,施工单位自购材料价差应以工程季度验工计价
的数量为准,按铁路总公司经规院发布的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由于该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风险包干费,因此,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5%以内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
审核时要着重审核自购料数量与验工的数量是否一致。
2.4.2 甲供料价差
甲供料清单是按初步设计提供的,项目是根据铁建设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确定。
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由于清单的数量、规格、型号与施工图有差异,因此,在清理此项费用时,如果按逐项材料统计计算,就存在计算数量和实际采购数量不一致的情况。
一般用“甲供料价差=建设单位采购甲供料价值总额-(初设甲供料总额+Ⅰ类变更甲供料总额)”方法计算。
2.4.3 火车运价差
根据工程的施工组织,营业线火车运价大部分包含在甲供料运费中,在计算甲供料价差时,此部分的火车运价差一并计算,道碴为非甲供料,计算时要注意各个采石场的供应比例和初步设计施工组织方案,数量按施工图数量计算。
3 结束语
投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抓住设计阶段是关键,同时要对工程承包合同、政府文件、隐蔽工程、新增项目等作为重点审查,这样就能达到挤去水分,节约投资的效果。
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铁建设[2012]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