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个突出”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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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个
突出”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7.29
•【字号】宝卫人发[2014]459号
•【施行日期】2014.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个突出”
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宝卫人发〔2014〕459号)
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第四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2011版测评体系进行测评,各项创建任务已于年初下达。

最近,中央文明办提出要把“七个突出”,即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突出志愿服务制度化、突出提升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突出勤俭节约宣传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

为了明晰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冲刺的关键阶段,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各项创文工作,现就做好“七个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习,及时分解任务
“七个突出”重点任务,是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各单位、各科室、各机构要在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创文指标体系工作任务的基础
上,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七个突出”重点任务的工作落实,严格依据分解表下达的“七个突出”任务,在本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按照便于操作和落实的原则,将工作内容、标准要求、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负责人、完成时限以及奖惩措施等进行明确,切实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硬、效果好。

二、突出重点环节,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站在宝鸡创建工作实现全省“零的突破”的高度,结合单位实际,不同时段突出不同工作重点,有计划、分层次抓好“七个突出”重点任务工作落实。

在安排部署上突出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有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运用楼宇、墙体、建筑围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形成强大宣传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落实上,突出丰富载体、灵活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加强信息的报送与宣传,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线达标。

局机关各责任科室要突出协调抓总、指导督促,推动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协调配合
“七个突出”工作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创文的重点任务并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对“七个突出”工作任务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卫生系统完成好“七个突出”重点任务的强大合力,确保在创建过程中收集、积累、整理相关资料,10月底前完成资料汇总任务,11月初统一验收上交。

附: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个突出”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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