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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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Ⅰ目的
规范中心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工作。

Ⅱ范围
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产生废弃物。

Ⅲ制度
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废弃物由后勤保障科人员负责统筹管理。

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由后勤保障科人员专门负责填写,固定人员负责与医院废物处理人员进行交接,交接记录登记清楚并签名。

三、各班次工作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分类处理。

PIV AS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流程如下:
(一)医疗废物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按规定时间整理好医疗废物袋,并注明科室名称、废物种类→科室人员与后勤保障科人员交接、登记→后勤保障科集中运送,密闭交接、登记,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

(二)使用后的一次性空针去除针头后装入双层医疗废物袋内,科室人员与后勤保障科人员作交接、登记→后勤保障科集中收集、登记→医疗废物暂存地。

(三)分离后的一次性废弃针头→装入利器盒→密封包装、注明科室→科室人员与后勤保障科人员交接、登记→医疗废物暂存地。

Ⅳ参考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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