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临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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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临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为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实有效、有序、有力推进,按期达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临海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制订本检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重点单位
1. 餐饮业:宾馆、饭店、食堂、招待所、夜市小吃摊点等。
2. 食品加工、经营行业:食品超市、商场、粮库、粮店、粮食门市部,豆制品厂、酿造厂、水产品冷库、肉制品厂及屠宰厂、食品加工厂等。
3. 市场:农贸市场、瓜果水产市场等。
4. 废弃物处理: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房、废品收购站等。
5. 公园(园林):公园、园林、绿化等。
6. 施工场地:建筑工地、拆迁场地等。
7. 窗口单位:车站等。
8. 医院:医院、卫生院(诊所)、卫生服务站、疗养院等。
9. 公共场所:理发、美容、足浴沐浴场所、歌舞厅、旅馆、影剧院等。
10.河道、河岸沿线、下水道及市政管道等。
11.畜禽饲养场所
(二)一般单位
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
二、考核内容
见量化考核评分表(附后)。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由市爱卫办牵头组成考核组对全市的重点单位(每次10-15家)和一般单位(每次5-10家)进行抽查考评。
(二)评分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依据考核表所列内容逐项量化打分,并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结合”的原则,分值计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域的行政部门。
(三)考核频率:全面考核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单项工作考核一般在工作安排后适时进行。
四、检查考核结果及应用
考核得分高低分为好(≥90分)、一般(90至80分)和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
每次检查考核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下者,将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追究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在效能考核或星级评定中扣分。
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等单位不达标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各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机关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记录表
检查者临海市爱卫办街道社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临海市爱卫办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临海市爱卫办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
临海市爱卫办
食品经营、加工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
临海市爱卫办
酒店、车站、医院等重点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临海市爱卫办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记录表
检查者临海市爱卫办
附件
崇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三年规划
(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城市形象,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主线,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原则,条块结合、市区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途径、全方位深入开展各项创卫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实现崇左新一轮口岸经济和边境旅游城市全面振兴和发展。
二、创建目标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实现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
到2020年底前,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为崇左百姓打造幸福美丽家园,共享创建成果。
三、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包括江州区和中泰崇左产业园(市
城市工业区)。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能力。
市、区两级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写入每年的市、区政府工作报告。
及时调整充实市、区两级爱卫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市、区两级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岗位、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使其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枢纽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建立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政府,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提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水平。
根据《崇左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结合健康崇左全民行动,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保证市、区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播放有健康教育内容,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各社区、医院、学校、企业要积极开展以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知识竞赛、控烟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建成一批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单位、健康家庭。
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禁烟控烟宣传活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
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新广电局、市旅发委、市住建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三)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升级,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完善城区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辆等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并达到密闭化要求。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序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建立市容环卫工作长效机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加强道路垃圾箱管理,做到有专人维护清洗,并及时清掏维修,确保垃圾箱外观洁净无破损。
落实公共厕所管维工作机制,落实专人清洗保洁,城区主次干道、车站、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并设置有明显的路引。
全面提质公园游园绿化建设。
通过提质扩量增绿、种植彩叶树种、改良绿化品种等措施,丰富景观层次,优化景观效果,提升公园游园绿化的质量和档次。
持续开展马路市场治理,定期整治重点区域,落实每日巡查执法整治,设置执勤岗,做好多发区域的蹲点值守。
做好夜市经营整治,规范夜市疏导区,完善经营管理责任书制度,落实巡查蹲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非疏导区内的露天夜市经营行为。
持续开展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规范市场内经营行为,继续依法惩治跨门槛、占道经营行为,做到发现必整治。
做好市场设施管护,加强市场保洁、安全设施、通道秩序的管理。
牵头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坚持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从源头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严格落实污染总量控制制度,确保节能减排。
控制市区扬尘污染,努力提高空气质量。
加强水源、管网水质监测,保护地下水资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中泰崇左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
饭店、商场、超市、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小旅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池、游泳馆、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加强卫生管理。
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配齐必备的卫生设施,落实消毒措施,防范疫病传播,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持证上岗。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体检率、传染病(五病)人员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旅发委、市工商局
(六)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健全防鼠、防蝇设施。
深入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旅店业、
美容美发业、游泳池、洗浴场所为重点,加快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卫生信誉等级,引导公共场所业主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各类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力度,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严肃查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确保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七)优化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
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分析,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扩散。
强化医疗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传染病防治管理。
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按规定做好医疗垃圾、污水规范处理,消除污染源,防止交叉感染。
继续做好我市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工作,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保证建卡建证率。
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
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达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符合设置规划,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管,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八)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综合治理‘四害’孳生栖息场所”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防控”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旅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
(九)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
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卫生管理,妥善做好待拆及拆迁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继续实施城区“穿衣戴帽”工作,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恪守管理责任界限,确保环卫作业覆盖中心城区全域,不留卫生死角,落实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新村的环卫作业,环卫作业与城区标准一致。
完善乡镇、社区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焚烧垃圾的行为,杜绝中心城区出现“毁绿种菜”的现象,加强文明氛围宣传,规范城区饲养宠物的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江州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前)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卫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
(二)整改冲刺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市政府向自治区爱卫会申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调研评估,并做好接受自治区爱卫会专家组调研评估的准备。
调研结束后,根据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的调研整改意见逐一整改。
市政府向自治区爱卫会申请自治区验收评估检查,并根据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的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使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达标,农贸市场整治达标,建筑工地整治达标,中小餐饮行业整治达标,无物业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铁结合部整治达标,公共厕所升级改造达标。
市创卫指挥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各城区、各有关单位创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聘请区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按照国家检查模式,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模拟检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创卫整体情况,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9年6月-2020年6月)
2019年6月自治区爱卫会向国家爱卫会正式提出崇左市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请,并接受全国爱卫会评审专家的暗访,对全国爱卫会评审专家暗访意见和不足进行整改。
待暗访通过,接全面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2020年)
继续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
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六、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日常工作。
江区政府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组织,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主抓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江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三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全力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创卫工作经费,力争2020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考核命名。
(二)细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
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分工负责制,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做好工作,形成一个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联动、优质高效的创建工作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和推进方案,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创卫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强化监管,完善管理机制。
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
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
的职能作用,把创建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单位。
要建立反馈制度,江州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限期整改。
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达标一项、巩固一项。
要建立例会制度,市创卫办要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例会,及时掌握江州区、各部门和单位、各创卫推进工作组创卫和督导情况,编发创卫工作简报,通报创卫动态,大力推进创卫工作。
要建立培训制度,江州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逐级举办培训班,培训创卫工作骨干,明确创卫工作内容和标准,提高技术指导水平。
(四)多方配合,引导全社会力量开展创建工作。
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同步协调,整体推进。
江州区政府要充分调动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驻区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在保证本系统创卫达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江州区创卫,主动搞好联创联建工作。
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为创卫工作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力军。
(五)搞好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江州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社区庭院的宣传板、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开展多层次的督导考核评比制度,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制,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创卫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要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纳入市、区政府对有关责任单位、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与干部的任用和奖惩挂钩。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卫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畴,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市委、市政府将对创卫工作给予通报,对问题突出、未完成创卫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曝光,对造成重大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2013年版)
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三年
目录
1.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1)
2.城区(新区)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3)
3. 街道办事处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8)
4. 社区居委会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1)
5. 民航、宁铁驻柳办处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3)
6. 医院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4)
7.学校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17)
8.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20)
9.专业单位的建档内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情况的建档项目 (23)
10.公共场所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41)
11.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卫、创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45)
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一、创卫档案资料收集时间:从2011年至2013年止(并将这3年创卫总结交创卫办)。
二、创卫档案资料分类要清晰(即按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项目分类)。
三、创卫资料要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本单位创卫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要实事求是、有可信度,不得弄虚作假。
四、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决定,目前仍在执行的,不受时间限制。
1.装订范围、要求:
1.范围
1.市、城区、新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资料分类后,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
2.民航、铁路及创卫责任部门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
(二)装订
1.有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总目录;
2.包装(档案盒)要规范统一;
3.盒面和卷面有标题。
分三级标题,一级标题:柳州市市XXXX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组织管理或健康教育;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如:领导小组、网络、规划、计划、总结。
盒脊要求:只用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
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字号黑体粗号、小初;二级标题字号黑体、一号;三级标题字号黑体、二号;日期字号黑体、三号。
4.卷内文件要有目录、编码,并打上页码。
城区(新区)创卫、爱卫资料建档工作指引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卷
(一)基本情况
1.辖区概况、地图
2.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及本底资料(行政街、社区居委会、学校、医院、餐饮业、窗口单位、公园、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市场、公厕、工地名册)
3.城区所属道路、排水、桥梁的汇总统计工作(统计后城区保留一份,一份报住建委归档)
4.城区环卫、市容投入经费统计工作(统计后城区保留一份,一份报市市容局归档)
5.城区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建设和疏浚、管理资料(统计后城区保留一份,一份报住建委归档)
6.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建设、制造、维护、管理的有关文件和相关数据统计表(统计后城区保留一份,一份报住建委归档)
7.城区街巷路面等市政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有关文件和相关数据统计表(统计后城区保留一份,一份报住建委归档)
(二)组织管理卷
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爱国卫生工作各种标准、规章、制度(各项卫生制度资料,包括食堂卫生制度、卫生大扫除制度、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制度等)、决定、办法
2.组织机构建设管理
(1)爱卫会机构文件、成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2)爱卫办机构编制文件、人员名单、职责分工、联系电话,创卫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3.经费及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