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AA级诚信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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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AA级诚信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公布日期】2008.12.10
•【字号】粤建安协[2008]018号
•【施行日期】2008.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AA级诚信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建安协[2008]0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的精神,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工作,下发了《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17号)文件(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见附件)。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该项工作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负责实施。
按照每年评选一次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要求,以后每年3月20日开始申办。
今年的评价工作,鉴于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下发时间较晚,我省自即日起开始办理。
现将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开展2008年度(含2007年)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
地评价的申报工作。
AA级安全诚信工地应由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其申请的企业和施工工地的条件应符合《试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资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对于申请的施工工地的资料和情况审查合格后,提出推荐的意见和建议,报当地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审查。
审查合格后,请于2008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其他资料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
三、省建筑安全协会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施工工地的情况采取专家抽查、互查等方式,进行审查和初评。
初评结果定于2009年1月23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上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提交省建设厅AA级安全诚信评价工作组审核。
四、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工地,授予“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并于2009年2月下旬组织召开大会予以公布,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对符合优秀企业(已授予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的,并符合《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由省建筑安全协会推荐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审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10楼
邮编:510030
联系人:王启杨荔明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