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市场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yx-jc-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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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
主编部门:监察部
所属中心:直管部门
签发:施少斌
文件编码:YX-JC-007
执行日期:2011年5月4日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评估的方法 (3)
3.1行政处分 (3)
3.2经济处罚 (3)
3.3评议小组组成及评议范围 (3)
4其它规定 (4)
5报告制度 (4)
5.1《专案检查报告》 (4)
5.2《市场走访报告》 (4)
5.3《监察报告》 (5)
5.4《走访报告》和《监察报告》的处罚结论 (6)
5.5《经销商支付违约金单》行文流程 (6)
6费用监控管理 (7)
7主要问题表现 (7)
7.1费用核销 (7)
7.2铺市、价格、陈列 (7)
7.3专项方案执行 (8)
7.4冲窜货 (8)
7.5办事处管理 (8)
7.6采购招标/比价 (8)
7.7生产加工 (8)
7.8运输 (9)
8处理方式 (9)
9执行时间 (9)
10附件 (9)
10.1《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 (10)
10.2《采购比价监察规定》 (17)
10.3《市场走访报告》格式 (23)
10.4《调查报告》格式 (24)
10.5《监察报告》格式 (25)
1目的
为了更好的维护和规范营销市场秩序,促使全体营销中心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为公司《奖惩制度》的执行细则,适用范围为营销中心全体职员。

3评估的方法
监察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相关标准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察每月通过对市场活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定量抽查,同时不定期根据市场运营活动情况和市场管理情况以及办事处管理情况设立专案检查,评估方法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方法执行。

3.1行政处分:
共分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警告,第二等级为黄牌,第三等级为红牌。

对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由监察人员调查核实后做出监察结论,并按情节严重直接套用《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作出相应的出牌处分决定,凡涉及费用贪污问题被出示红牌处罚的人员公司将不再留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永远不得重新录用;其行为涉及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依法须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3.2经济处罚:
监察人员在调查核实后做出监察结论,除做出相应行政处分外,监察部同时还根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的条款做出相应奖金扣罚决定。

3.3评议小组组成及评议范围:
3.3.1评议小组组成:由执行部门的负责人、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成员组成。

3.3.2评议范围
1)被出示红牌的员工,须由评议小组评议后做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决定;
2)凡是不能直接套用细则规定做出出牌决定的,须由评议小组评议后做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决定;
3)对于部属出现多次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的直接上级应负有连带责任,经评议小组评议可做出连带责任处罚决定。

4其它规定
4.1被出具《监察报告》的直接责任人最低记警告一次,问题性质严重的可直接记黄牌或红牌一次。

4.2一年内当事人已被出具《监察报告》做出处罚的,再次出具《监察报告》须被处罚时,将从严处罚,行政处罚升级一个档次处罚;
4.3被出示过黄牌的职员,一年内(以12个月计算)不能晋级、转编、加薪,年终不得参与先进、优秀员工等荣誉的评选。

4.4监察取消对费用核销的签单流程,费用使用和费用核销的第一审核人,应对费用所对应的业务及业务量进行严格管理和把控,对于部属出现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应负有连带责任,属于自查自纠或要求监察协助查出问题的,可从轻处理或免去连带责任处罚。

5报告制度
5.1《专案检查报告》: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设置检查项目,以评估报告的形式,进行信息的反馈与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与改进。

评估的内容包括团队执行力的评估、效能评估、管理控制风险的评估等,评估结果可做为部门考核的参考依据。

在专项调查中,如发现问题,将以《市场走访报告》或《监察报告》进行反馈与处理。

5.2《市场走访报告》:监察在进行专项检查或一般市场活动方案定量抽查中,发现的一般市场问题以《市场走访报告》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差异部分做出整改,如果没有进行整改的,监察部会适时出具《监察报告》。

《专项检查报告》行文流程:
《市场走访报告》行文流程:
5.3对于严重的问题监察部门会直接出具《监察报告》。

严重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问题:凡涉及费用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经济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都将出具《监察报告》。

《监察报告》行文流程:
5.4《走访报告》和《监察报告》的处罚结论,将交由人事部门存档一份,依据考评制度的规定,做为年度考评的依据。

《走访报告》和《监察报告》中经济处罚部分由人事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并存档,其中对当事人绩效考核分扣罚部分由人事部执行,追回公司损失部分则先由财务部从当事人报销的费用中扣减,不够扣除部分由人事部从责任人月绩效奖金中扣除,扣足金额为止。

5.5《经销商支付违约金单》行文流程
如需对经销商进行违约处理,则监察部开出《经销商支付违约金单》,交由营销中心财务部和销售事业部各一份。

《经销商支付违约金单》作为销售事业部计算经销商返利时抵扣和财务部核对抵扣的依据。

6费用监控管理
监察部在处理问题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下列任一情况:
1)涉及费用弄虚作假、贪污、骗取公司费用;
2)不按公司规定出勤,并无事前按有关规定请假,无法取得联系达3天(含)以上;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4)调动、辞职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未完全交接完毕。

监察部有权向公司申请即时停止所有按原计划支付给当事人的资金(包括日常费用、专项费用等)、缓发当事人奖金、冻结当事人管理的办事处资金帐户;如调查需要被调查人停职的,被调查人停职期间的工资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停职手续由监察部填写申请单,总裁批准后生效,交由人事部通知当事人。

监察部结束调查取证出具《监察报告》后,及时将结论和处理结果交由人事部,作为对当事人工作处理的依据。

7主要问题表现
7.1费用核销
在费用核销过程中发现营私舞弊行为的,监察部门将直接出具《监察报告》,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条款进行处理。

7.2铺市、价格、陈列
驻地监察会对各市场的铺市率、价格维护及陈列情况进行调查,对于没有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或事业部方案要求的,监察部会以《市场走访报告》的形式反馈到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应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方案,在限期内没有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的,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在限期内不按整改方案要求进行整改的,监察部门将会对直接责任人出具《监察报告》,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条款进行处理。

7.3专项方案执行
没有经过相关权限领导的书面同意,私自更改方案执行内容的或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浪费的,监察部会以《市场走访报告》的形式反馈到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应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方案,在限期内没有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的,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在限期内不按整改方案要求进行整改的,监察部门将会对直接责任人出具《监察报告》。

未经相关权限领导的书面同意,私自更改方案执行方式或活动对象,并提供虚假凭证进行核销的,监察部将出具《监察报告》,将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条款进行处理。

7.4冲窜货
监察部门在市场上发现冲窜货行为,或接到冲窜货投诉,经核实后将对冲货经/分销商按照经销合同开具《经销商支付违约金单》,对负责该冲货经/分销商的负责人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出具报告。

7.5办事处管理
办事处在标准化作业、人员管理、仓库管理、备用金管理、建立规范的备用金账本等行为上,不符合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或公司其它相关制度的,监察部会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条款进行处理。

7.6采购招标/比价
采购包括生产物质采购、设备采购、广宣物料采购、礼品赠品采购、媒介服务与购买、咨询调研、运输承运商的选择、委外加工单位的选择、工程采购以及其他采购项目等,监察将对以上项目的采购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在采购招标/比价过程中,出现虚假比价、采购价格虚高、不按公司制度标准进行招标/比价、收受回扣/贿赂等行为,监察部将直接出具《监察报告》,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条款进行处理。

7.7生产加工
加工点驻点员不按《外加工操作手册》对加工点进行管理监控,监察部将出具《市场走访报告》,对于因此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客户投诉情况的,
监察部将出具《监察报告》。

7.8运输
因运输安排不善,导致市场缺货的;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已审批的承运商运输线路造成运输费用升高的,监察部将出具《市场走访报告》或《监察报告》。

对于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如雨淋、破损、货物受压变形等),监察部门将出具《市场走访报告》,运输部门如未及时妥善解决,导致客户投诉的,监察部将出具《监察报告》。

8处理方式
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并用,具体依据《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执行;其它不在本制度内的行为,套用公司的相关奖惩制度;如果公司制度中没有明晰的,由评议小组评议,总裁审批。

9执行时间
本制度从文件签批生效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实行的《营销中心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文件编号:YX-JC-006,版本/修订:A/2)同时废止。

10附件
10.1《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
10.2《采购比价监察规定》
10.3《市场走访报告》格式
10.4《调查报告》格式
10.5《监察报告》格式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修订版10执行日期:2011年5月4日10.1《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2011版)
问题
类型性质界定问题点
处理规定日常费用核销中出现的问题虚报多报
1、核销费用时提供伪造、虚假凭证的
对日常费用的核销发现所列虚报多报问题,视为骗取公
司费用并出具《监察报告》,对于虚报多报费用不予核销,
已经核销的,虚报部分从其奖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累
计到下月扣除,直至扣除年终奖,同时根据虚报多报费
用金额大小按下列规定处理。

1、涉假金额在100元(不含)以内的记黄牌一次,
同时作出300元奖金扣罚;2、涉假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记红牌,扣除当月全额奖金,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再留
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虚构业务及虚构费用项目
伪造出差行程高开发票利用他人名义报销差旅费
要求附行程的非正常发票连号:
分次报销发票号码在100号以内:同一人同一月份内的连号;同一人不同月
份内的连号;不同出差行程的不同人员连号;事先提前报备或作连号说明并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的可除外。

2、未经上报相关权限人批准,以其它正当名义为由套取日常费用的
3、凡是提供的核销单据凭证不全,且不能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文字说明、补充明
细、协议,同时得不到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的



全未取得原始票据,或不能取得合格发票作为附件,用其它票据代替的需作费用说明并取得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

复印、办公用品采购、邮寄、传真等只有发票而无明细的补充明细,如无法提供明细需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未注明水电、取暖、制冷、管理费、煤气费等费用归属签订补充协议,如无法提供明细需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

《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2011版)
问题类型性质
界定
问题点处理规定
市场费用核销中出现的问题虚报
多报
1、提供伪造、虚假核销凭证的
对市场费用的核销发现所列虚报多报问题,视为骗取
公司费用并出具《监察报告》,对于虚报多报费用不予核销,
已经核销的,虚报部分从其奖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累计
到下月扣除,直至扣除年终奖,同时根据虚报多报费用金
额大小按下列规定处理。

1、涉假金额在100元(不含)以内的记黄牌一次,同
时作出300元奖金扣罚;
2、涉假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记红牌,扣除当月全
额奖金,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再留用,公
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2、虚报活动点数或销量
3、店招、包柱或其它户外广告提供虚假验收单,包装制作尺寸、材料单价等不
真实的,包装制作材质与样品不符的,制作公司与中标公司不符,事先未能作变
更申请的,使用不在合同清单所包含的制作材料未经比价的,或者特例申请的
4、虚报陈列费
5、以冲抵其他活动费用为借口而在某专项活动核销时提供虚假资料
6、未经上报相关权限人批准,以其它正当名义为由套取市场费用的
7、凡是提供的核销单据凭证不全,且不能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文字说明、补充
明细、协议,同时得不到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的
补充凭证。

如无法提供明细需相关权限人签字确认。





1、无相关权限人申请批复件
2、已批复活动方案无具体时间、地点、执行方式、相关量化标准、核销方

3、专项活动无结案
4、无跨部门会签
5、执行明细无签收
6、没有提供详细的客户明细费用汇总表
8、以上条款中规定之问题,如属于我司合作单位所为
1、公司损失部分归由合作单位承担,按经销合同相应
条款处理;对我司负责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经评议小组
评议后按管理失职进行处罚。

2、直接责任人协助造假或知情不制止的,等同骗取公
司费用,参照“市场费用虚报多报问题”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2011版)
问题类型性质
界定
问题点处理标准
专项活动
时间
差异
1、不按申请批复件的时间执行
1、对于专项活动出现的时间差异、地点差异、方式差异和效果差异问题,如果差
异单一表现为执行效果差异而不涉及贪污费用的,视为活动违规并出具《市场走访报
告》,执行部门应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方案,在限期内没有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的,
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5%以上的扣罚;对在限期内不按整改方
案要求进行整改的,监察部门还将会对直接责任人出具《监察报告》,记黄牌一次,由
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20%以上的扣罚;
2、对于出现专项活动方式差异问题,在核销费用时提供伪造、虚假凭证并有意回
避监察的,监察部将出具《监察报告》,经调查能确认费用没有贪污行为的,方案金
额1000元(不含)以内的记黄牌一次,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20%以上的
扣罚;1000元(含)以上记红牌,并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或降职、降薪、月(年)
绩效考核分扣罚等处分,或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金。

改变方案规定的执行渠道或改变赠品赠送对象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核销,如需核
销须经总监以上级别批准。

3、对于专项活动各项差异问题,如果出现费用核销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符、
费用弄虚作假、伪造核销凭据等行为有贪污性质的,或者费用弄虚作假、伪造核销凭
据无法提供费用真实流向和真实凭证的,等同骗取公司费用,监察部将出具《监察报
告》,根据费用金额大小参照“市场费用虚报多报问题”处理规定处理;
4、对于回避监察监督行为问题的,监察将推迟该方案核销,并对该方案进行重点
事后监察。

对于须监察陪同支付现金的,不通知监察而自行支付的,监察无法确认该
费用真实性的将拒绝对该方案进行签署核销。

5、专项方案执行差异整改时间为一周;陈列差异整改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对于效
果达不到方案预期的30%的,监察部将出具《市场走访报告》,执行部门应中止方案执
行。

2、变更后未取得变更申请的
3、私自延长活动期限
4、未申请先执行
5、不按时结案或延误核销时间
地点
差异
1、不按批复件规定地点执行活动
2、私自增减调换活动执行地点
方式
差异
1、改变方案规定的执行渠道或改变赠品赠送对象
2、更改礼品、赠品品类,或者促销套餐超过方案规定的上限
3、改变活动的开展形式
4、未经上报相关权限人批准,以其它正当名义为由套取专项活动
费用的
效果
差异
1、点数达成率未达成60%的
2、对于有销量预估的,能较准确计算出活动效果产生金额的,达
成率低于批复件预计效果的60%
3、未达到活动专案其他要求的效果。

4、广告包住制作效果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包括材料、尺寸、外观
形象等。

回避监
察监督
行为
1、活动方案执行前不及时向监察提供促销活动方案
2、需要监察陪同执行的方案执行前不知会监察的
《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2011版)
问题类型性质
界定
问题点处理标准
价格异动偏高
偏低
价格超出事业部规定的各区指导价格区间的
1、对于价格超出事业部规定偏高或偏低,监察将出具《市场走访报告》,执行部门应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做
出整改方案,在限期内没有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的,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5%以上的
扣罚;对在限期内不按整改方案要求进行整改的,监察部门还将会对直接责任人出具《监察报告》,记黄牌
一次,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20%的扣罚;
跨区销售冲窜货据《经销合同》约定,辖区内有冲货行为
根据《经销合同》约定,辖区内有冲货行为,对冲货方经/分销商按《经销合同》相应条款处罚;对负责管
理该经/分销商的直接责任人的处理:
1、如果冲货方为经/分销商,出具《监察报告》,给予警告处分,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
基数10%以上的扣罚;
2、如果冲货方为经/分销商的下级客户,出具《市场走访报告》,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
基数5%以上的扣罚;
3、如果冲货方为承包商,如无直接负责人,则责任人定为办事处或联络站负责人,处罚参考第1、2条。

4、下列情况减轻或不予处罚:A、与经销商沟通,将货物及时收回;B、主动配合监察调查货物的真实流向;
C、责任人制订管控货物流向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D、冲货方销售人员主动发现并反馈监察部门。

5、如直接责任人参与或主观恶意冲货,出具《监察报告》,直接记红牌一次,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并经评
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调查
阻碍
发现跨区销售,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不配合监察取证,甚至纵容、包
庇的
出具《监察报告》,对当事人记黄牌或红牌,出具黄牌的将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20%的扣罚,
出具红牌的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并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或降级处罚,或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
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办事处管理人员
管理
在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兼职的
出具《监察报告》,对当事人记红牌,当月绩效考核分和年终考核分为零,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
任何经济补偿金。

虚报临聘人数、虚报考勤造假工资或福利费用。

出具《监察报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记红牌,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并经评议小组评议
作出不再留用的处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追回造假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未出勤,为本人或为他人虚报出勤考勤的。

出具《监察报告》,视同骗取公司费用,对造假双方,根据造假工资、奖金金额大小参照“日常费用虚报多
报问题”处理规定;
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打卡或签到的,出具《监察报告》,无论是否迟到,对双方当事人均按旷工半天计,记黄牌一次。

以下行为按旷工处理:
虚填拜访路线和作业拜访表,或按要求应填而不填的;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下,口头请假而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或上岗工作的;
请假期限已满,无书面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上班或工作期间利用出差或外勤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
提供虚假休假证明;
出具《监察报告》:
1、在一个自然月里旷工半天的,按其该月奖金基数50%扣罚处理,出具书面警告;
2、在一个自然月里旷工累计一天的,按其本月奖金基数100%扣罚处理或对其做出当月绩效记零分的
处理,记黄牌一次;
3、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七天的,记红牌,并经评议小组评议作出不再留用的处罚,
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对他人有暴力、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污秽、重大侮辱等行为;
有暴力、盗窃、涉黄、涉赌、涉毒等行为,或因以上行为被公安机
关查处被公安、司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置的;
1、出具《监察报告》记红牌,并经评议小组评议作出不再留用的处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
任何经济补偿金;
2、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参照公司奖惩制度相关规定)
《监督管理红黄牌制度实施细则》(2011版)
问题类型性质
界定
问题点处理标准
办事处管

物料
管理
不按规定设定物料专管员及设置物料进出库账本
出具《市场走访报告》,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5%以上的扣罚,整改时间为一周,
如有短缺和毁损的物料,按购进价进行赔偿。

建立账本不规范的、不严格按照制度管理的
没有对赠品用途作出详细赠送明细记录的
仓库盘点中帐实不相符的
对专项活动剩余物料不按规定处理的
报废物料不按规定处理的
将公司物料、物品、样品占为己有或私自变卖的
出具《监察报告》,金额在100元(不含)以内的记黄牌一次,同时作出300元奖金扣罚;金额在100元以上
(含)的记红牌,扣除当月全额奖金,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
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追回其占有的物料损失或其物料变卖所得。

备用金
管理
不按要求建立备用金账本或账本建立不规范的出具《市场走访报告》,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5%以上的扣罚,整改时间为一周。

专款不专用
1、出具《市场走访报告》,由执行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绩效考核分5分以上的扣罚,整改时间为一周
办事处各借款人之间私自拆借费用,未从办事处帐目上过帐的2、对于公款私用、贪污备用金,直接出具《监察报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记红牌,
除追回损失外,当月绩效考核分和年终考核分为零,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定期查账发现,账本存折金额不符的
对领取备用金后未支付出去超过规定时间未退回的
出具《市场走访报告》,在领取备用金时应注明预计支付时间,如超过预计支付时间的需办理延期申请,
否则超过5天不及时退回公司的,对直接责任人按本人奖金基数5%以上的扣罚。

办事处管
理经/分销商
管理
经销商仓库货物存储不按公司要求存放。

出具《市场走访报告》,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2%以上的扣罚,并限期整改;限期内不整改的,
出具《监察报告》,对直接责任人记黄牌一次,并作出按其奖金基数20%的扣罚。

虚报业绩,虚报经销商及通路库存
出具《监察报告》,对直接责任人记红牌,并扣罚当月全额奖金,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
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未向公司报备,经销商私自执行促销活动。

出具《监察报告》,第一次对我司负责管理该经销商的责任人记警告一次,并作出按本人奖金基数10%的扣
罚,第二次记黄牌,并扣罚当月全额奖金。

未经相关权限人书面批准授权,私自向经/分销商、邮差商借
款、借货。

私自替经/分销商收货款,并拖延不交还经/分销商
的。

出具《监察报告》,对直接责任人记红牌,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
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其它
私刻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公章,伪造签名、人事文件代签名的
出具《监察报告》,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对直接责任人记红牌,经评议小组评议后作出降级处分,或
不再留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任何经济补偿金。

经销商出资人员
由经销商出资,但由我方人员管理的外编人员,如违反公司红黄牌制度则退回经销商,并追回相应的经济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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