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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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审批的法律Leabharlann 力依法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不须年审和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中心6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020-38920920
备注
依据不收费年检不须年审和年检受理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中心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2038920920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2.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遗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3.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包括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审批流程图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表格
《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卫生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卫生局
审批程序
1、申请;2、登记;3、受理;4、审核;5、批准;6、发证。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除外。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延续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自行前来申请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许可行为实施没有可能或必要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内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消毒管理办法》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3、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审批条件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8.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12.生产厂区四置图、总平面图;
13.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布局图;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办理变更或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领证时应交回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办事流程图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注销书面申请报告;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需要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
3.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及说明书;
4.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5.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6.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消毒剂、消毒器械的企业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10.检验人员毕业证和培训证明、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11.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7.申请变更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的按第㈠项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遗失补办书面申请报告;
2.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
5.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说明书;
6.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7.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产品标签、说明书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审批的法律Leabharlann 力依法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年审或年检
不须年审和年检
受理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中心6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020-38920920
备注
依据不收费年检不须年审和年检受理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中心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2038920920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2.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因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沿用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原有效期限不变;
2.遗失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在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3.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包括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留样制度、物料采购制度、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登记制度、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等;
审批流程图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表格
《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卫生局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卫生局
审批程序
1、申请;2、登记;3、受理;4、审核;5、批准;6、发证。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但依法需听证、检测、检验的时间除外。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延续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自行前来申请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许可行为实施没有可能或必要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事项编码
行政审批内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消毒管理办法》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3、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审批条件
(一)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8.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9.《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12.生产厂区四置图、总平面图;
13.生产车间、检验室平面布局图;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提交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办理变更或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领证时应交回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办事流程图
(三)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注销书面申请报告;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材料的规格与填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2.具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
(二)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需要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1.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
3.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及说明书;
4.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5.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6.生产环境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消毒剂、消毒器械的企业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10.检验人员毕业证和培训证明、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11.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7.申请变更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的按第㈠项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四)补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遗失补办书面申请报告;
2.本地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公布的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
3.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4.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协议)
5.生产的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包括每种产品的名称、使用对象或范围、剂型/型号、标签说明书;
6.主要生产设备、质检检测仪器清单;
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数量、用途、制造商等;
7.申报抗抑菌制剂的企业需提供配方、产品标签、说明书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