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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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
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11.13
•【字号】银政办发〔2015〕201号
•【施行日期】2015.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组建
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科学合理地整合银川市属文化资源,提升中小微文化企业的快速发展,经银川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
现将《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组建方案》予以印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3日
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组建方案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201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搭建有利于全市文化产业健康、良性、快速发展的平台,按照《银川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组建“银川市文化投融资公司”(以下简称“文投公司”)方案如下:
一、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通过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手段撬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文投公司组建和运营目标,是通过各种金融手段和资产重组及配置,依托文化产业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和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等后发优势,在实现银川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并成为支柱型产业的同时,借助银川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布局,辐射、涵盖、引领周边城市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多元化、集群型区域发展战略目标。
资产管理和投资是文投公司主营业务的两大板块。
根据市政府2015年9月15日常务会议精神,对市属国有文化资产进行整合,注入文投公司。
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市文广局所持有东方红广场商业经营部分,总面积为3471.77平方米,市值约1亿元。
二是银川文化艺术中心(包括杂技团负一层商业用房近4000平方米,目前为银川童话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用),面积约32000平方米,市值约1.6亿元。
三是现文化馆办公楼,面积约2600平方米,市值约3000万元。
四是目前在建的银川演艺中心,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左右。
以上资产的注入,在方便文投公司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布局的同时,为进一步融资开展与之相关的项目运营和放大资金使用量奠定基础。
公司组建后,由政府以注入资本金形式,向文投公司增资2000万元,文投公司以此资本金及所属资产,获取金融机构资金或吸引社会资金,进而通过信贷、借
贷、股权等形式,投资文化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和项目,同时对设立的产业基金组织进行投放和管理,在确保自身赢利的基础上,扶持文化企业和项目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文投公司管理的资金重点用于银川市的行政区域内,且投资方向为银川市确定的重点项目。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银川市区域中心城市优势,跨区域进行投资和运营产业项目。
二、公司的组建
(一)公司的性质。
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
(二)注册资本的来源。
公司注册资本计划为4.9亿元,由财政注入的资本金和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组成。
注册计划于年内完成,具体见下表:
以上资产市值为文广局预估值,准确价值以评估事务所评估为准。
组建文投公司所必需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工商等专业服务的各项支出,均由财政垫支或以补贴形式减免。
公司分阶段获得的4.7亿元现金资本全部用于向市政府购买以上文化设施。
(三)公司架构。
公司成立后,下辖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银川中青影艺文化有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儿童剧开发和商业演出)和拟新成立的“银川演艺中心”资产管理公司等3个子公司。
(四)管理架构。
1.董事会。
公司董事由市国资委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
公司监事由市国资委委派。
3.经营层。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由市文广局提名,经董事会同意后聘任。
公司章程由市国资委、市文广局、市金融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拟定。
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大额贷款或担保等重大事项,须按相关程序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三、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根据市委、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思路,提出、制定符合市场化的文化产业专项基金方案并代政府运营。
利用政府投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依托文投公司自有资产,通过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及部门合作,吸纳其他社会资金,并以股权或债权形式发起和募集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演艺、影视、动漫、电游、旅游、文化创意及文化地产等行业与领域。
(二)投资文化产业项目。
对政府重点支持、有较好市场前景但缺乏运营资金的文化产业项目,通过融资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投资。
针对经营规模和投资额度较大的长线经营项目,可成立股份制项目管理公司,以促进项目培育与发展。
项目的投资在重点保障银川地区的基础上,要将业务辐射至周边城市和省区,并借助文化产业和文化体制改革优惠政策与当地政府和文化企业携手联姻,重点打造文化商业综合体、休闲度假文化园区、家庭文化消费和儿童体验、娱乐、培训、演艺等绩优型项目。
(三)入股、控股或收购具有创新型的小微文化企业。
文投公司以资金注入、持股控股、知识产权收购等形式,参与文化创意和设计为主业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四)运营管理各类文化资产和项目。
运营管理整合后的市属国有文化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形成布局合理、业态齐备、产业结构完整的产业链条。
四、资产注入手续
资产向公司注入时须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主体及内容:由市国资委负责,按《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考核内容,对文投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管和考核。
(二)考核方式:考核由市国资委选择指定资质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审计,并根据事务所审计结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奖惩:按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相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