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辆转籍或过户初审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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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准: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核发转籍通知书;
3.收证:经办窗口收证。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审批收费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审批表格
《教练车计时系统拆卸申请表》
年审或年检
无
咨询与投诉机构
1、咨询机构: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2、投诉机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咨询与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
审批条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要求将教练车辆转籍、过户。
申请资料
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易证明、交易发票(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必选);
2、转籍、过户前原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1份,必选);
3、驾校教练车退出培训教学证明(原件1份,必选);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狮山镇(罗村工作站)、里水行政服务中心、西樵行政服务中心、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狮山镇(罗村工作站)业务窗口、里水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西樵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桂城交通管理所电话:86333881、86773357;
狮山镇(罗村工作站)电话:86441393;
大沥交通管理所电话:85551371;丹灶交通管理所电话:85442506;
里水交通管理所(驻里水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5609966;
西樵交通管理所电话:86886371;
狮山交通管理所电话:86680221;九江交通管理所电话:86558585;
5、法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必选);
6、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
7、委托书(原件1份,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盖公章)。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2、投诉电话: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电话:1234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
备注
1、窗口人员在资料复印件上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章,提供人签名与日期;
2、提供人在提供的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
教练车辆转籍或过户(初审)办事指南
大项编码
NH16Z017
小项编码
事项名称
教练车辆转籍或过户(初审)
二级事项名称
三级事项名称
颁发的证件名称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批类型:初审
法律效力:持转籍通知书办理教练车辆营运入户手续。
审批依据
1、《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四章;
3.收证:经办窗口收证。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审批收费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审批表格
《教练车计时系统拆卸申请表》
年审或年检
无
咨询与投诉机构
1、咨询机构: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2、投诉机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咨询与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
审批条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要求将教练车辆转籍、过户。
申请资料
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交易证明、交易发票(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必选);
2、转籍、过户前原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1份,必选);
3、驾校教练车退出培训教学证明(原件1份,必选);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狮山镇(罗村工作站)、里水行政服务中心、西樵行政服务中心、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狮山镇(罗村工作站)业务窗口、里水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西樵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桂城交通管理所电话:86333881、86773357;
狮山镇(罗村工作站)电话:86441393;
大沥交通管理所电话:85551371;丹灶交通管理所电话:85442506;
里水交通管理所(驻里水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5609966;
西樵交通管理所电话:86886371;
狮山交通管理所电话:86680221;九江交通管理所电话:86558585;
5、法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必选);
6、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
7、委托书(原件1份,可选,可选情形: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盖公章)。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2、投诉电话: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电话:1234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
备注
1、窗口人员在资料复印件上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章,提供人签名与日期;
2、提供人在提供的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
教练车辆转籍或过户(初审)办事指南
大项编码
NH16Z017
小项编码
事项名称
教练车辆转籍或过户(初审)
二级事项名称
三级事项名称
颁发的证件名称
颁发的证件有效期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批类型:初审
法律效力:持转籍通知书办理教练车辆营运入户手续。
审批依据
1、《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