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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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万村千乡市场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银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25
•【字号】市政办发[2012]66号
•【施行日期】2012.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
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白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着力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个(分配方案祥见附件1),商务部指标超出部分及配送中心建设名额另行安排。
力争到2012年底,连锁化农家店覆盖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
进一步巩固和延伸实施企业连锁经营联络,增强商品配送能力,扶持商贸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二、承办企业
(一)2011年度企业承办资格自动延续,不需再向商务部门申报。
对于自愿退出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再分配2012年项目建设任务。
(二)新增企业:2012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的承办企业。
确需新增的承办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经营,组织机构健全。
2.具有较强实力。
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2011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011年农资销售额1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
3.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
配送中心等仓储配送设施健全,现有店铺的统一配送率不低于50%。
4.开展连锁经营3年以上。
新增企业推荐材料、实施建设改造规划由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经联合审查确认报省商务厅转报商务部备案后实施。
三、建设标准
符合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2005)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并具备以下条件:
1.硬件标准。
乡级店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村级店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日用工业品单品在1000种以上,农资单品在100种以上;除特殊商品外,全部实行开架售货,明码标价。
2.建设要求。
承办企业对连锁店进行铺地、吊顶、墙壁粉刷、门窗加固等改造建设;统一制作简洁明快、美观大方、经久耐用的专用标识或标明“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字样。
日用品店配置超市货架20-40组,农资店配置与农资商品相
匹配的货架及设施;承办企业对农家店统一配置POS机等设备。
3.商品配送。
日用工业品统一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农资统一配送率达到75%以上,其中化肥、农药等二类农资商品的配送率达到80%。
四、奖励政策
对承办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规划内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农家(资)店除享受商务部2012年农家(资)店补助政策外,每个店省财政资金配套奖励5000元。
五、项目实施
(一)规划确认。
2012年4月30日前,各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指导承办企业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将农家店改造指标分配到具体实施企业,填写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表(附件2、3、4),并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后进行项目确认。
(二)组织实施。
5-9月,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指导实施主体按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承办企业每月10日前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填报建设情况,县区商务局向市商务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5),所有项目原则上必须于9月底前竣工。
六、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一)企业申请。
实施企业应在9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申请主管部门验收并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设总结。
包括实施项目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重点突出在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带动农民就业、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对比性分析总结,必要时可制作成光盘报送。
2.农家店验收申请表(附件3)。
(二)县区初验。
各县区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详细验收程序,组成专门验收小组,于10月10日前对本地当年规划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达标”,验收组要在企业申请表上对每个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
10月15日前,县区商务局要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验收结果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清单(附件9)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并申请市级验收。
(三)市级全面验收。
10月中旬,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市级验收组,对县区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并对验收项目出具验收意见。
(四)综合评审。
市验收组召开项目评审会,对各县区报送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并结合验收情况对各实施主体项目验收结论进行签字确认。
综合评审结果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申请复检,复检通过后拨付奖励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强化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任务落实。
(二)加强指导,扩点提面。
市、县(区)商务部门要指导企业在重点乡镇、国道、省道沿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人流消费集中的乡镇、村社建设一批影响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直营店或骨干示范店。
鼓励引导企业在未建店地区建设和改造农家店,进一步提高农家店覆盖面。
(三)整合资源,拓展范围。
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农家店开展邮政、电信、移动及医药、烟草、碘盐销售等业务,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商务、村务、劳务、农产品等信息。
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村残疾人加盟开店。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及时总结项目建设中的亮点和经验,以点促面,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快全市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步伐。
附件:
1.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分配表
2.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表
3.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申请表
4.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
附件1:
附件2: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表
附件3: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申请表
承办企业全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验
验收组签字:
附件4:
白银市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签章):填表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