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教育中心管理章程(DOC 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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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职业教育中心
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校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职业中等学校,学制为三年。

位于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通讯地址:吉林省抚松县东岗镇,邮政编码134511)。

第三条:学校以“树立革命理想、掌握科学知识、保持身心健康、勤奋严格自爱上进”为校训,以“求真、民主、慈教、博识”为校风,以“爱生、敬业、严谨、创新”为教风,以“尊师、勤学、明理、践行”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创办于1988年,每年9月26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五条:确定《追梦》为学校校歌。

学校有校徽。

第六条:教育、教学原则:必须严格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办学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现代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把现代理念与学校文化相融合,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潜心探索符合我校特点的办学之路,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把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八条:办学目标:管理科学化、硬件现代化、师资通才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校园人文化。

第九条:治校理念:讲规范讲标准讲程序讲效率
第十条:教育教学基本培养目标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初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精忠报国之志,有为祖国和人民献身的精神。

(三)掌握扎实宽博的基础文化知识和基础专业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治能力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培养辩证的思想方法,初步掌握思维技巧,具有一定水平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发展个性特长,培养创造能力,能独立思考,有较强的探索欲和锐意创新的能力。

(七)培养组织管理、社会交往和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八)培养爱美的情操和审美的能力,有强壮的体魄,健美的体态。

(九)品德高尚人格健全多能一专应对未来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学校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组织机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教研处、培训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督导室、年部(或系)。

群团组织(党支部、工会、共青团)
第十二条:校长由教育局考核任命,和教育局长签约目标管理责任书。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有下列权力:(一)重大事物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物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四)招生管理权。

按省厅、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落实各项招生政策。

第十三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及相应级别干部由校长提名报教育局考核批准
后由校长颁发聘书。

年部主任和教研组长由校长直接任命。

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十四条:学校党支部对政治思想工作起领导作用,对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学校职代会由教工中的优秀分子组成,讨论并通过校长的重大决策。

第十五条:校务委员会由党、政、工、青、妇等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协助校长对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做出决策。

学校校务委员会职能
(一)研究学校的办学方针;
(二)研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
(四)研究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及人员安排;
(五)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六)研究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及大额经费支出;
(七)研究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规划;
(八)研究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九)研究决定学校奖惩工作和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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