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精神病医院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
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办法
根据《山西省护理事业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的有关要求,促进精神科护理专科建设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改进培训质量,保证教学的规范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为我省精神科护理输送优秀专业骨干,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
每年对医院护理教学团队进行专项培训,并承担全省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中涉及的考试、考核、教案编写、课程设置等相关工作。
1、教学形式
专科护士培训理论部分授课可采取集中式授课或分阶段式授课形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教学形式。
临床实践部分原则上进行一对一的带教,每周集中示教、讲授一次。
2、教学时间
专科护士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
理论课时2周、临床实践课时4周。
3、教案编写
由培训基地组织授课老师按大纲要求编写教案。
4、师资团队
理论课师资由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临床、带教经验医师;护理师资由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取得国家级专科护士证书者。
临床实践基地负责带教的护理单元须有8—10名护理带教人员,带教老师任职条件(符合任意一条):
(1)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
(2)护士长、副护士长
(3)学历本科及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5 年以上。
(4)学历专科,精神科临床工作10 年以上。
5、临床带教
学员在接受培训期间须完成4周的临床实践,内容包括精神科患者常规健康宣教、精神疾病护理常规、精神科药物管理制度、精神科药物使用操作流程、精神科药物副作用观察、精神科常见意外事件的风险评估、防范措施、处置流程、心电监护仪操作流程、MECT治疗护理流程、约束带使用操作流程、精神疾病观察量表使用流程、精神急症处理流程及应急预案。
临床实践具体安排依据《山西省精神科专科护士实习手册》进行,每周实践结束后学员所在科室就所学内容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价。
临床实践结束后由护理部统一对学员进行综合评价。
二、学员管理
一)学员资质认定
1、所有课程完成,理论考试成绩达85分以上;
2、临床实践评定成绩均达C级或以上;
3、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总课时的90%。
以上三项均合格的学员由山西省卫计委发放《山西省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任意一项不达标者取消学员资质。
二)医院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由院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协调专科护士培训各项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和学员生活安排。
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领导组:
组长:陈刚院长
副组长:王斌红业务副院长
叶峰华业务副院长
张生才工会主席(分管后勤)
贾艳焕纪检书记(分管护理)
成员:李素兰护理部主任
那龙医教科主任
段建明总务科长
周建民食堂科长
具体分工如下:
1、后勤部门负责保障学员食宿,提供相关生活支持。
2、护理部负责学员的整体管理、协调解决学员遇到的问题、临床实践结束后的考核,并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培训全过程开展指导、考核和质量监督.
3、学员所在科室护士长按照实习生管理办法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与考核,并负责督促、指导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
4、带教老师负责学员的具体教学工作。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
2014。
9 附: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师资团队。